入夏回暖的日子,太阳也亲和近人。季窈看严煜眼皮掐架,似是昨夜没有睡饱,忍不住伸手抚上他面上黑眼圈。
“又熬夜看卷宗了?”
她温凉掌心贴在自己面上冰冰凉凉,舒服得很。严煜顺势捧住她的手,不断在她掌心轻蹭,“近日龙都城附近春旱灾情加剧,我这几日白天在田间走访,只能晚上回衙门查看卷宗,少不了还要操心提防着村户农民求雨祭祀。一天不下雨,我一日睡不安生。”
民以食为天。庄稼地里死秧苗,便是从最根本处让老百姓悬心吊胆。季窈将他手略按住,柔声道,“那你今日就先休息,莫氏和孙妈妈明日再审也是一样。”
看着她关心自己,严煜笑着摇头,“不一样。莫氏的儿子前日斩首,人头已经落了地。短短两日光景,她在牢里已经两次寻死未遂,被狱卒发现及时,救了下来。若再不审,难保她下一次寻死是什么时候。”
听着也着实是个可怜的娘亲,“就不能晚几日再砍她儿子的头吗?”
少年郎双眸平静,眼里没有多余的情绪,“窈儿看着那莫氏伤心欲绝,动了恻隐之心,殊不知被她儿子失手烧死一家四口,痛失儿子、儿媳以及两个孙儿的老人又何尝不是声声泣诉、夜不能寐,直等到杀人凶手人头落地的那一刻,给枉死之人一个交代才能安眠。我若因为查莫氏一案延缓斩首,一样会有人因此伤心。国律法规有时就是如此,看似无情,实则处处都在替百姓考虑。”
季窈头一次从这样的角度去看待命案,一时间没办法完全消化,似懂非懂点头,心里对严煜的崇拜又更深一重。
两人到了衙门,她还若往常一样换上仵作的衣服站在一边,与其他衙役一起站在堂上,等待官差将莫氏和孙妈妈带到堂前。
孙妈妈平日里养尊处优,在牢里待上几日吃不好也睡不好,脸上厚重脂粉褪去整个人看着衰老不少;莫氏两次寻死未果,额头上缠满白布上面隐隐渗血,跪在地上了无生气。
两人按照流程,先是将尤伶被杀当晚各自的行踪又重复一遍,接着便等待问询。
严煜端坐其上,一拍惊堂木,先向孙妈妈问来,“嫌犯孙氏,你说你那晚时在暖春阁打烊之后来到东郊别院,并且在门口正好撞见离开的莫氏。而根据你阁中其他人所言,当晚暖春阁丑时打烊,你从暖春阁步行至东郊别院至多两盏茶时间,所以你在别院门口撞见莫氏的时间理应在丑时二刻前后,你可认?”
孙妈妈没什么精神头,耷拉着肩膀歪着头,虚弱道,“回大人,我那晚喝得烂醉,真记不清了……但我确实是打烊之后才出来的,为掩人耳目既没有叫人备马车,这么晚了也找不到轿夫,就只能摸黑走过去……就算不是丑时二刻,也只会更晚,不会更早。”
他要的就是这句话。
少年郎目光一转,落在同样郁郁寡欢的莫氏身上,“嫌犯莫氏,你可都听清了?”
老妪眼神呆滞,一点求生的欲望也无。她沉默一阵不搭话,发现严煜竟然也愿意就这样等着。拖下去也不是办法,她只好点点头,应了声“是”。
“那你还不认罪?”严煜再次拍响惊堂木,声调提高,“之前你说自己离开东郊别院去追周通判的时辰约莫在子时一刻,可如今孙妈妈口供却说丑时二刻之后才在别院门口撞见你正好离开,这中间相差整整一个时辰,你还说自己没有说谎?分明就是你在周通判离开后去到尤伶卧房将她捅死又毁容,然后才在丑时之后离开,你就是杀人凶手!”
莫氏如今一心求死,根本不在乎严煜到底要如何治她的罪,面对她与孙妈妈证词上有明显出入仍是一副死气沉沉的模样跪在堂前,头也不抬。
“是我做的,求大人赐死。”
听她认罪,堂前所有参与此案的官差衙役,包括同跪着的孙妈妈都松一口气,以为可以就此结案。
自己身上少背一条人命,就算流放边陲,也至少比人头落地要好。
季窈自然也看出她赴死之心,着急插话道,“人命关天不是儿戏,莫氏你如此草率认罪,就不怕下地狱之后被尤伶的冤魂缠上,说你包庇凶手,罪无可恕吗?”
莫氏听完仍旧不为所动,一尊泥塑像似的跪在那里,垂眸不语。严煜冷脸抬眸,想出一个法子。
“莫氏,你若全力配合,如实说来,我可以考虑在此案了结之后将你儿子的尸首交还于你,到时候你随便去何处,随便怎么寻短见都没人管你;但你若还像现在这样拒不配合,一心求死,那我便要将你儿子的尸首挫骨扬灰,叫你们不管凡间、地狱,是死是活,都不得相见!”
一听到严煜要把她儿子的尸首挫骨扬灰,莫氏脸上立马有了反应。她抬眸含泪,红着眼眶开始给严煜磕头,一声一个响,听得季窈浑身汗毛倒竖。
“大人不要、不要啊!”她磕破额头,枯槁凹陷的面颊蒙上一层薄灰,“我说、我什么都说!那晚我真的只是砸了那行首,确认她没有呼吸之后就立刻追出去了。在城门将周通判拦住时城门上好像还有个官差大人看了我们二人一眼,大人若是不信我也不信周通判,可以把东城门上那晚值守的官差叫来问话!”
不一会儿,那晚驻守城门的守卫和周通判都被带至大堂,三人面面相觑,守卫点头确认。
“回大人,那晚我确实在城门上看见此二人在门下争吵。”
“那时什么时辰?”
“子时一刻。”
“你为何如此确定?”
“回大人,因为我每日都是子时交班。那天我吃坏肚子多跑了两趟茅房,与我交班的兄弟还抱怨说我那日害他多执了两盏茶功夫的勤,让我改日找机会请他喝酒赔罪。他刚走我就在城门下看见了这两个人,所以记得很清楚。”
这下轮到孙妈妈不淡定了。她闻言抬头,也学莫氏开始匡匡磕头。
“大人明察!暖春阁里的姑娘和龟奴都可以证明我是在丑时之后才出的门,绝对没有说谎!我既在这之后才在别院门口撞见莫氏,那她就一定不会是子时离开!撒谎的是她不是我!”
莫氏心里只有她那个不争气儿子的尸首,双眼猩红扑过来掐住孙妈妈的脖子,被衙差拉开还在嘶吼,“我若有半句虚言,天打雷劈!你这个杀人的惯犯,你才是谎话连篇!”
两个年过半百的女娘就这样在堂上撕扯起来,谁也不让着谁。顾及到切身利益,甚至是生死,季窈看她们都不像说谎,心中突然闪过一个可怕的念头。
趁堂上众人都在拉扯嫌犯,季窈上前两步,严煜立刻心领神会附过耳来,听她低声说道,“会不会,他们都没撒谎,说的都是实话?”
严煜知道她心里有了主意,挑眉凝她,“窈儿的意思是……”
“咳咳,”到底是刚谈恋爱的人,如此正经场合他还有心思这样唤她。季窈不太习惯,咳嗽两声才继续说来。
“莫氏的确在子时一刻已经离开,而孙妈妈丑时二刻前后也确实在别院门口看见有人离开,所以——孙妈妈看见的人,有无可能并非莫氏,而是藏在暗处,尚未被我们发现的第六个人。”
严煜眉心轻跳,坐直身体看向堂下争执不停的孙妈妈呵斥道,“还不住口?”
少年郎声音不大,却带着一股与生俱来的威慑力,一支利箭似的从堂下混乱不堪的众人之中带风扫过,整个大堂瞬间安静下来。
“孙氏,你且再将那晚在别院外看见疑似莫氏身影的情形说来,事无巨细,不要漏掉任何细节。”
两个犯妇对视一眼,孙妈妈敛声屏气,低头一边回想一边开口缓缓道,“那晚……那晚我贪杯醉酒,从暖春阁行至东郊别院门口附近时远远瞧见一个白色的身影从里头出来,拐弯进了竹林……我因尤伶拿锦瑟一事相要挟生怕被人瞧见,看见那人出来就赶紧止步下蹲,在草丛里躲了起来,直到她离开我才站起来,当时蹲得我脚都有些麻了……”
说来说去拢共不过还是那几句,季窈没了耐心,不顾在场还有许多陌生面孔,开口直接问来。
“细节、细节,那人身形多高,是胖是瘦,头上可有缠带发饰,白色衣衫上有花纹没有?”
在场诸人中,不乏像驻守城门的守卫一类人。他们头一回见季窈,听她声音细软柔尖,乍一看以为是个十五、六岁,身量未足的少年,仔细瞧她眉眼娇媚、耳垂带孔方知她是女娘,气质倒与她男人装扮不太相衬。
结合方才她与堂上坐着的知府大人交头接耳、状似亲昵,饶是有一肚子疑问,也一个字不敢提。
孙妈妈沮丧垂头,抓耳挠腮又陷入回忆之中,“我那晚喝得走路都不稳,哪里看得清这些……约莫也就普通女娘身高罢,一头黑发披散在腰际,活像个女鬼……离得太远,衣服上花纹实在看不清……”
正苦恼之际,她眼珠子转动几圈突然“啊”了一声,张着嘴抬头说道,“我想起来了,她走路的时候一瘸一拐的,像是左腿不太利索,会不会也跟我一样,从尤伶那屋子走出来的时候被门槛绊倒了?”
莫氏哪能容忍她当自己面随意揣测,赶紧争辩道,“我可没有崴到脚。”
季窈和严煜立刻同时看向静候在一旁的城门守卫,黑瘦小伙接收到眼神示意一个滑跪,中肯答道,“回大人,我那晚看见这老妇的时候,她行走自如,并未发现有跛脚和瘸腿的迹象。”
季窈见莫氏以布巾缠头,两鬓稍稍瞧见些许白发,为验证自己的猜测,她一个箭步上前,伸手扯掉莫氏头上布巾,连同鬓间一根木头簪子一同拔掉。看着莫氏夹杂着白发的一头长发散落下来,她双眼倏忽间瞪大。
“你的头发怎会……”
众人面前,莫氏一头长发只到后腰脊背处就戛然而止,参差不齐的缺口显示她的头发明显被人用剪子绞断。自古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神域人将断发视为不孝。莫氏慌张将头发又包裹回去,面色一片悲戚。
“自我儿入狱,我便四处筹钱打点关系,每日从早到晚做活,一刻也不曾歇。冬日里头痒难忍,我又抽不出时间梳洗,是以就……就偷偷将头发绞了,也免得入夏以后生虱子。”说到这她淡然叹一口气,眼神空洞像是自言自语,“把儿子养成这样,我这头发绞与不绞,世人看我孝与不孝,下了地狱终究是要向先祖赎罪的。”
慈母多败儿,莫氏一家落得如此境地,在场众人内心唏嘘,各有感叹,皆低头不语。严煜自一片沉寂之中缓缓起身,目光坚定道,“无论如何,如今结合堂下三人证词,足以证明莫氏并非孙氏那晚撞见从东郊别院走出来的白衣女子,此案还有隐藏在暗处的第六个人。本官宣布,立刻重新开始排查所有与尤伶相关的人,一定要把第六个人给我找出来。”
第169章 恶意暗藏 可是她死了!
随着案件发还重审,许多先前已经被排除在外的嫌疑人又重新进入官府视野。
暖春阁行首银欢和素言,一个早在尤伶夺魁当日就对她起过歹念且往她床上放过毒虫,一个甚至就是写信引起这一系列离奇接力杀人案的罪魁祸首。
但两人当夜从比赛结束之后到第二日尤伶死讯传来的这段时间都有人能证明她们一直待在暖春阁中,所以李捕头的重点又转为调查她们是否有雇佣其他女娘替自己行凶。
严煜根据以往经验推测,凶手会在杀完人之后将尸体面部毁容、割掉舌头,应该是对其容貌和言行极为不满,而根据暖春阁及青楼恩客们对尤伶的印象,一致将她比作佛口蛇心的蛇蝎美人。所以严煜依旧将查案重点放到暖春阁那些行首以及恩客身上,企图找出其中在当夜亥时到丑时之间,没有不在案发现场证明的可疑之人。
杜仲一方面担心赫连尘贼心不死,还是会背着他偷偷去找季窈,另一方面担心京墨的人会找到赫连尘,所以这几日每每确认季窈去了衙门,量赫连尘没有那个胆量敢进衙门之后,余下时间总是有意无意将京墨的一举一动看在眼里。确认菩然寺后地窖里先前放进去的那件已经损坏的万蛊蚕衣不见踪影之后,他看京墨这几日脸色也一直阴沉,估摸着赫连尘应该是成功逃走了。
如果他能活着从苗疆回来……杜仲自己目前也是一身腥扫未除,骗他“要帮他重夺神域帝位”的话日后再说。
石万乔那日疑似探查到委蛇栖身的洞穴,进去查看发现里面残留些许金色鳞片和许多被敲断、打碎的石块之余,就以此洞穴为中心,向外发散的就近之地继续摸排。据他来报,他的妻儿带着石长老已经安全抵达京都,目前就住在人口最为繁密的闹市附近。
大隐隐于市,就算后续楼元应再派人追到京城,也不敢在京城地盘上过于放肆。
提审莫氏和孙妈妈有所收获的第二日,季窈起个大早准备跟李捕头一同再去暖春阁问询,到了青楼门口瞧见正好娇容抱着一大叠书信到门□□给一个头戴璞头帽的小郎君,赶紧上前一把抓住他接东西的手,厉声道,“你们在做甚?这是谁的书信?”
娇容被她疾言厉色吓得不轻,手缩回来的同时无人接信,无数白纸信笺随风翻飞,引人注目。
“季掌柜……这些都是尤姐姐的书信。”
尤伶的?
“如此重要之物怎可以随意交给他人?李捕头知道吗?”
一提到官府的人,不光娇容瑟缩得更厉害,身后不知哪家的小厮也作势要跑。她一手抓着一个人,娇容只好推脱道,“李捕头只说要将阁中所有可疑之人的物品收好,并没有交代尤姐姐的东西如何处置……再者、再者这些书信是胡郎君托他家中小厮来要的,与我无关!”
季窈听明白过来,回眸转身的同时娇容挣脱开她的手跑掉,换面前小厮连连摇头否认,“不是我、不是我,我只是替我家少主来这些东西,他听说花魁被杀一案有新进展,着急查案。奈何这几日身上不好,连床都下不来,才叫我跑这一趟的!”
胡见覃病倒了?
说起来,或许胡见覃才是最了解尤伶的那个人,毕竟从命案发生到现在,尤伶身边妈妈、姐妹、恩客一个个倒戈相向、露出真面目来,只剩胡见覃依旧情深似海,日日守在衙门外等着凶手认罪伏法的消息。
别的不说,当初第一个浮出水面的书生赵恒,便是在他的悬赏招贴恐吓之下才露怯出来认了罪。
关于那个尚未躲在暗处,没有被挖出来的第六个人,胡见覃会不会知道些什么?万一他还认识尤伶进青楼之前的亲人也说不定。
璞头帽小厮被季窈拿住站在街上正满脸慌张,女娘忽的撤手后退两步,示意他与自己一起弯腰将地上翻飞的信笺一一捡起来,“此书信为命案证物,轻易不得带走,不过借给胡郎君一阅还是可以的。既然你家少主子病着,我便随你一同去瞧瞧他。”
两人整理好书信正拍灰,杜仲从身后一把将季窈的耳朵揪住,拉着她往旁边靠,蝉衣跟在身后笑而不语。季窈一路直呼“哎呦哎哟”,甩开他手之后捂着自己被揪红的耳朵,眉眼下压,“做甚揪我耳朵?”
杜仲瞪一眼“好了伤疤忘了疼,尤猛的事刚过去几日你又如此张扬,招摇过市不说,还跑到这种烟花柳巷里来了。”
“烟花柳巷又如何?咱们自己开的就是烟花柳巷,做的就是烟花柳巷的生意。”
“可这里全是些下流好色的男人!”
顺着他手指方向看去,季窈这才发现,暖春阁门口进进出出的男人们都不约而同朝季窈投来示好的目光,有的甚至在她身侧不远处停步驻足,见她看过来立即吹了吹口哨,龌龊眼神像一条腥湿的舌头一样舔在季窈脸上,恶心得她五官都挤到一起。
“我、我也是想来帮着查案嘛……”
“严煜是死了还是残废了,要你来这种地方帮他查案。跟我走。”
眼看自己要被强行带走,季窈赶紧好声讨饶,“诶诶诶,我这就要离开,跟着往别处去。我记得你先前说过,不会嫌弃我麻烦,要是我开口让你陪着,你都愿意的,可还记得?”
她松口要带上自己,杜仲脸色稍稍缓和。
“去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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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坊胡同口进来,把手右边第一间三进三出的大院子,侧面连廊探出头去能将整条坊间的万家灯火收入眼帘,视野最佳。
璞头帽小厮领着季窈、杜仲和蝉衣行至门前站定,青铜兽首门环叩响乌木大门,看门的老叟将门徐徐打开。
“这是你们少主的家?”
三人跟在小厮身后,穿过垂花门进到二进院正房门口,不往那正房里来,反而转向西厢房而去。联想到小厮唤胡见覃作“少主”,看来胡见覃的爹才是胡家的正经老爷。
一路上季窈看身边走过丫鬟、仆人不少,整座院落古朴雅致,倒比东郊别院看着更大些。小厮亦看出季窈眼中疑惑,笑着解释道,“咱们胡老爷家里世代经商,据说往上数两辈还做过皇商,专给宫里娘娘供给织物、锦缎,后来家道中落,看老祖宗情面上,在户部徒挂虚名。不过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衣食上从来不曾短缺过。”
那就有意思了。
季窈抿唇讥笑:“那为何胡郎君看着倒清瘦得很,像是每日三餐都要饿上两顿的样子。”
“少主身子一直都算不上好,打娘胎里带先天不足之症出来,吃多少脸上都不见长肉。加上他在吃穿打扮上从不上心,外人大多以为他是个穷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