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知道宋若昭是随着玄真道长长大的孤女,等宋常悦到了他跟前,他赞道:“宋大人,你这府上着实不错。”
“这不是我的宅子,是我师傅置的,他平时云游天下,经常被圣上召见,住在宫里,平时就我住着。”
宋常悦引着他往铺子那走,等宋常悦走到他跟前去了,邬与乔才转身看回那垂花门,却看见一角紫黑色的长袍一角,上面绣着金色巨蟒,鳞片都在闪闪发光。
他立即转回头,心中巨震,这蟒袍只有一人能穿,而且这人上午他刚见过,的确穿的就是紫黑色蟒袍。
不应该吧,就算太子殿下真心悦宋大人,但看宋大人很抗拒太子殿下,不可能在她内院啊。
他大着胆子又回头看了一眼,根本没有什么蟒袍,是地上有一个香囊。
邬与乔叫住宋常悦:“宋大人,那里掉落了一个东西,是你身上的吗?”
宋常悦回头,是之前她给陆易安的那个香囊。不知道是刚刚陆易安进去的时候掉落的,还是他跟过来了。她走过去捡起,拿在手上。
邬与乔看了一眼,针脚和刺绣都不好,绣的竹子都看不出来是竹子。他看了一眼宋常悦,不知道是不是她做的。
还在想着这个问题,他又看见了那辆马车。
“这马车…”
宋常悦看了那辆马车,确认上面没有标记,才答道:“这是我师傅新买的马车,我也不用,一般就停在院子里。”
邬与乔这才打消疑虑。将带来的三个伙计带到宋常悦跟前,介绍道:“这是宋大人,今后你们就在她的铺子上做事。”
宋常悦冲几人点点头,领着他们往铺子去。这铺子平时都有下人打扫,这三人也很机灵,一会儿就把拓印的机器张罗好了。
邬与乔参观了一番,这铺子挺大,后面是单独的一个小院子,摆的是拓印机器和装册的切刀和穿线针,印好在院子里晾干就可以装册。
前面的铺里摆着八个大书架,一旁是收银的柜台。
“宋大人,我再给你找个掌柜的吧。”
宋常悦笑着道谢:“不用了,我这有人当掌柜了。”
邬与乔知道她是孤女,也没听说玄真道长还带了弟子到长安,不由得有些好奇:“谁啊?”
“我的两个丫鬟。”绿柳和红果一直跟着她,绿柳虽说是练武的丫鬟,但是思维缜密,心细如发。红果虽说是从益州来的,但诚实善良,忠心可靠。
这宅子里本来就有下人,自从宋常悦做了女官,每天去上值后,两人就只能在宅子里做些没用的女红打发时间。
她们可以做更多更有意义的事情。
“丫鬟?”邬与乔大吃一惊:“丫鬟怎么能做掌柜?”
宋常悦脸上礼节性的笑容消失了:“丫鬟怎么不能做掌柜?我已经让她们学了算术和记账,她们做的很好。”
邬与乔突然想起了宋若昭的女官身份,明白为什么她突然脸垮了下来,他赶紧讨好道宋常悦送走邬与乔,回了书房,陆易安正在那写字,看她进来,忍不住道:“这小邬大人不怎么样啊。第一次来府上,就打探你的财产,还看不起女子。”
他还去听壁角了吗?宋常悦白了他一眼,不过和陆易安一比,的确是差着很多,陆易安从不会对她所做的决定有所置喙,支持她的所有决定,她没想到的,陆易安都能替她想到。
这么想着,宋常悦突然顿住了脚步,她在想什么啊!她为什么要拿别人和陆易安比啊!
陆易安看着她的动作和表情,仿佛能读懂她的想法,继续下笔不停,眉眼都弯了起来。
“阿鸢,明日我就去洛阳了,六天之后才能回来,我把陆风留在宅子里,你有事直接找他。”
这次陆易安是去督建行宫,所以是按照太子出巡的制式出行,脚程会慢很多,六天已经是最快的了。
宋常悦撇撇嘴:“你不用留着人,别把我想得什么都不会。”
陆易安不置可否,领着宋常悦到书桌边,指着一个盒子,一打开是一整盒银锭:“刚开始花钱的地方多的是,别太担心钱的事情,也别省着。”
宋常悦点点头,拿起陆易安刚写的东西,原来是一张清单,开店所需要的所有东西都列在上面了。
“这些不用你操心,我让陆风去准备。”
上面有好多宋常悦完全没想到的东西,她有些想收回她说的前一句话。
她突然想起还有一个最重要的事情忘了。
“还没给书肆起名字。”
“你准备叫什么名字?”
两人同时说到,同时看着对方,视线停留了几息,宋常悦先转开眼,想了想:“就叫锦江书肆吧。”
她想起了宇文静,突然想起好几天没去清平乐看吴虞了,明日该去看看了。
宋常悦赶走这些低落的情绪,回到正题,她凑到陆易安跟前,笑得明媚:“可以请太子殿下赐字吗?”
陆易安欣然同意,这份欣喜还没过去,又听见宋常悦说:“哦,可别让人看出是你写的字。”
他自然是明白宋常悦不想借太子殿下的势,所以只是把他当做一个字写的不错的抢手吗?
好吧,至少她认可他的字,陆易安嘴角微微上扬,挥笔写下这四个大字。
陆易安又一改往常清冷的模样,一直在嘱咐宋常悦各种事情。
宋常悦打断他少见的唠叨:“好了,我都知道了,你快走吧。”
这是陆易安把是宋常悦接到国公府之后,第一次单独离开长安,就算再放心不下,他也得走了。
宋常悦不想去,不光是怪陆易安不给她提前招呼就要让她去洛阳,她的确不方便,她应该是今日就来葵水了。
晚膳时,葵水果然来了,不过这次隐隐又有些痛。她让绿柳拿了热毛巾给她敷肚子。
绿柳有些担忧,不知怎得,现在有事第一反应就是找陆易安:“小姐,要不要去告诉太子殿下啊?”
宋常悦有些气虚:“找他干什么,明日我要去清平乐,让卢娘子给我看看就好了。”
不过的确觉得痛经的时候,陆易安温热的大手比这热毛巾舒适,还不用一直拧干一直换。
这次没有像上次邪气发作那样疼,敷完了她就睡着了。不知过了多久,宋常悦在睡梦中听见有人在叫她:“悦悦…悦悦…”
记忆中温柔的声音,陌生又熟悉。
宋常悦分不清是在梦里,还是在她耳边唤她,她想醒又醒不过来,她想叫妈妈,不管她怎么用力都张不开口。
“悦悦…悦悦…”只是轻声的呼唤,但是时近时远,除了妈妈的声音,还有一道不太清晰的声音。
断断续续,但是又很有规律:“滴滴…滴…滴滴…滴…”
宋常悦沉下心,努力的分辨这是什么声音,但是心思却被妈妈的喊声不由自主带走太多,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声音。
“妈妈!”宋常悦终于喊出了口,却把自己喊醒了。她看着眼前漆黑一片,陷入了沉思。
第101章 计划
◎宋大人就是太子心悦的女人◎
第二日邬与乔就跟着陆易安去了洛阳。陆易安坐着金车辇,邬与乔作为最普通的随行官员在后面车队的一辆马车上。
太子出行制式复杂,为了彰显皇家威仪,都要刻意缓行,特别是陆易安作为本朝太子第一次公开出巡。按这样的标准,从长安到洛阳单程就要十天。
所到之处,大小官员和百姓都会在官道旁迎接,陆易安本该坐金车辇进城绕行一圈,接受万民朝拜。有的大驿站还需停留片刻,接见重要官员。
这些大部分本来必要的仪式都被陆易安取消了,但为了避免官员和百姓心生疑惑,让陆雷快马加鞭,带着人提前在所路过的地方宣告太子手谕,告知官员和百姓,太子殿下要赶路,就不用迎接和进城了。
官员和百姓当然不会真的散去,这可是难得一见太子真容的机会。还都等着管道旁,过了不到半个时辰,就听见“哗啦啦”的声音。
众人循声望去,只见尘土飞扬,如千军万马奔腾而来,几十名侍卫骑着马疾驰而过,后面还跟着几辆马车。
速度太快,这些人不仅连太子人在哪里都没看见,就算是骑马的侍卫长什么样子都没看清。
一人被尘土呛到,一边咳一边问身边的朋友:“咳咳咳,这是太子的车队?”
“应该是吧,这么急是出什么事了吗?”
“刚刚不是那个太子的贴身侍卫不是传了手谕,说是太子殿下着急赶路吗?”
“去督建行宫,有什么着急赶路的。”
“而且那个侍卫一传了手谕就又飞奔而去。肯定是去给别的地方通报了。”
就这样,陆易安的车队竟然午时就到了渭南。渭南县隶属于京兆府,离着长安一百二十里。
京兆府尹薛大人和渭南县令李大人等候在渭南县城门,身后是渭南县的大小官员,每个人心中都很忐忑。
李大人对上峰疑惑道:“礼部早就派人来过了,本该是十月二十太子殿下才出巡。第一天晚上才到我们这,晚膳和驿站都安排好了,怎么突然提前了这么几天,还一个上午就到了。”
薛大人也很纳闷:“这太子殿下今日半天就走了一百多里路,这还是出巡第一天。李大人,你觉得太子殿下此次出行,究竟是去督建行宫,还是赶着去办什么急事啊?”
“薛大人,这我还的确不知道。不过看来后面一路上的官员肯定很煎熬,特别是那些手上不干净的官员就如坐针毡了。”
陆易安当然不想这么急,他本来是准备带着宋常悦去洛阳,计划一个月,来回就可以在路上花费二十天,再在洛阳行宫住十天。
东宫没办法推倒重建,但那里会是他和宋常悦的行宫,全是陆易安亲自画的设计图,都是宋常悦的喜好。
现在人没带走,自己还要去洛阳一趟,只能早去早回。
奔波了一上午的金车辇停在了渭南县城外的官驿。
等在此处的大小官员恭敬齐声问候:“下官等恭迎太子殿下。”
“平身。”
这里除了京兆尹府尹薛大人,都没见过陆易安。众人抬头才见到了传说中曾经假扮纨绔的平朝太子,果然是长安第一佳公子,身形挺拔,面如冠玉,但是不苟言笑,声音清冷。
薛大人领着陆易安进门:“太子殿下,请入座。”
陆易安微微颔首,大步跨进了官驿。
等众人都坐定后,薛大人对李大人使了个颜色,李大人拍了拍手。
现在已是深秋,但有一列穿着清凉、五官精致的美人,各自端着一壶酒上前。
“太子殿下,这杜康是渭南的名酒,名满天下,这几壶杜康已经窖藏了二十年,喝起来酒香四溢,回味悠长。太子殿下您看是选哪壶?”
这哪里是在选酒,明明是在选人。这几位美人都是千挑万选出来的,本来是准备太子殿下留宿渭南时送到他身边以求宠幸,但既然中午就到了,也要给太子殿下瞅瞅。
这美酒醉人,美人也醉人,万一入了太子殿下的眼,那就不只是这女子的福分,还是这渭南县的福分。
虽然不在长安,但这大平朝境内谁不知道,太子殿下虽然生的一副好皮相,有治国之才,但对女人却没兴趣,一直不纳嫔妃。
圣上和皇后娘娘急的不行,那谁要是成功给太子殿下身边塞了女人,那不是帮了圣上大忙,之后也算是在太子殿下身边有了吹耳边风的。
不光是渭南有人打这样的主意,这一路上几乎每个地方都有这样的美人关。陆易安早就料到,这也是他不想在路上过多停留的原因。
如果他此刻带着女官“宋若昭”,他还可以假装可怜的让宋常悦帮他挡挡,实则是让这一路上的人都看见,女官宋大人就是太子心悦的女子。
陆易安看着空着的手掌,心中更是烦躁:“孤不喜饮酒,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