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光仙尊比唐棠年长几岁, 她的衣服换了个年轻的身体穿, 的确大一些。
云中任一愣,也有点懊恼——不需她说, 他已经看到了,无论唐棠怎么扯自己的衣襟, 那青色的衣领都长出一大截。其实袖长、衣长和腰带之类的都还好说, 最重要的是流光仙尊是个成熟女性, 而唐棠是个刚刚成年的少女, 胸前空荡荡的余出一截,实在尴尬。
“抱歉,我应该想到的。”云中任懊恼地说,“待会儿让药童去给您换几件来。”
唐棠点头:“的确应该换一件。在流光塔里还好,过几天要出门,就不能将就着穿这些衣服了。”
云中任:“师尊还是决定亲自去吗?其实这件事可以让牧行之自己去,实在不放心,弟子也可以去陪同。”他还是不赞成唐棠去,更确切地说,他不赞成唐棠任何外出活动,希望唐棠就留在药王谷,留在流光塔,永远不要离开。
唐棠道:“从那本册子上的字迹来看,我觉得我应当与他父亲认识吧。可是我却记不得了,所以我想去看看,万一找到那个人就能想起什么呢?”
说着,她拍了拍怀里的小狼崽,小狼崽也很应景地“嗷”了一声,声音又细又软,手掌下的触感毛绒绒,还带着温热,惹得唐棠放柔了眉眼。
云中任看不得它软声叫唤的模样,难道它觉得自己还是个小崽子吗?牧行之已经成年了,十八岁了!十八岁的大男人天天窝在他师尊怀里像什么样子?他伸手道:“到底是狼,这家伙应当很重,师尊我帮您抱吧。”
谁知道小狼崽却不干,它呜呜叫着往唐棠肩膀上爬,小爪子勾着唐棠的衣服,唐棠连忙抱住它说:“不碍事,这小东西能有多重?我抱着就行了。”
云中任无奈,只得转了话题,对唐棠说:“既然师尊决定要去妖城,我便吩咐下去……您觉得什么时候好?”
唐棠本来决定的时间是一天前,然而她计划虽好,然而生病这事却不管她有什么计划什么想法,直接就将她按倒在床上躺了四天。
唐棠想了想,本来想说事不宜迟,就明天吧,但觉得这样说显得太上心,只一天恐怕也不够云中任安排好药王谷的事情,便说:“那就后天吧。”
云中任点头道:“也好,此去一行不知道要多久,在此之前我得先安排好谷内事务。”
于是此事便就这样说定,从这天之后,云中任便忙了起来——身为谷主,他要做的事情还是很多的。
甚至从这一天开始,不说时竟遥和沈流云这两个本就没什么理由来寻唐棠的人,就连小狼崽都很少再趁着云中任不注意钻进唐棠的屋里了,唐棠偶尔见过他们几次,都是匆匆从谷外回来,或三人同行或四人结伴,走在一起低声商谈着什么。
唐棠问他们在说什么,他们只说是在安排去地底妖城的事情,再问具体,就会被岔开话题,叫唐棠摸不着头脑。
唐棠也不是没脑子的人,仔细一想就知道这群人有什么事在瞒着自己,但她也没法问,左右应当不是什么大事,唐棠猜测,应该跟地底妖城和牧行之的身世有关,便也没有追问,只是在心里给他们打了个问号,意思是留待观察。
一切都井然有序地进行着,就着沙漏细数过时间,很快到了临行前那天傍晚。
云中任送来了几套新衣服。白色的对襟长襦,样式简单,没有什么别的装饰,唐棠接过来一看,才发现袍角、衣袖不起眼处用暗线绣着杏花的花样,倒是别有一番婉约的美。
只是……唐棠捧着衣服说:“我们是去妖城,又不是出游,大袖白衣,既不方便又引人注目,是否不太好?”
云中任道:“这是时掌门提供的,据说是三十年前妖族女性之中最流行的款式,而且牧行之确认过,他之前在妖城见过许多妖族女子穿这样的衣服,皆时我们要扮作妖族潜入妖城,这样穿反而更方便隐蔽。”
唐棠点头,这样说来倒是她思虑不周了。
云中任又取出一枚玉佩放在衣服上面,道:“师尊,您现在没有灵力,这枚玉佩是千机阁做的百宝袋,可供没有灵力的凡人使用,您若有什么要带的,都可以放进去。”
唐棠点头,当着他的面将衣服放进玉佩里,两人说话间,门又被推开,牧行之从外面走进来。
这次他没有变成小狼崽的模样,而是人身,穿着唐家的金松白鹤弟子袍,腰间挂着两把长剑,他甫一走进来,便对着云中任颔首,道:“你有东西忘拿给唐棠了。”
说着,他从怀里取出一个绘着彩云的瓷瓶:“给,药。”
云中任接过瓷瓶,倒出一颗,淡淡的蜂蜜甜香霎时弥漫在屋里,云中任眯起眼,道:“……是我忘了。”
说罢,他将药瓶递给唐棠:“师尊,这是风寒的药,您虽然病好得差不多了,但仍要小心,这药可以强身健体,您记得一日三次吃。”
唐棠在心里扯了扯嘴角,心说好家伙,你们俩人合起伙来骗我呢?这分明是唐家的唐云配给唐棠的药。难道说云中任也对唐棠的病束手无策,不得不用唐云的药来帮她维持现状?
想是这么想,她还是装作不知道的样子,将药收入了玉佩里。
牧行之又说:“唐棠——”
唐棠瞥过去一眼:“叫我仙尊。”
“……仙尊。”牧行之说,“还有一事。此去妖城必然凶险,您既无灵力护身,便请带着这个吧。”
他取下腰间的破邪:“这是破邪剑。破邪是有灵之剑,亦有自己的意识,它无需灵力驱使便可以保护主人,您来使用,最好不过。”
唐棠接过来,指尖下意识地摩挲着剑鞘。
破邪剑也在她掌心里嗡嗡作响,似乎倾诉主人对它的始乱终弃。
“我知道这剑。”唐棠说,“这是唐家的家主信物破邪吧?你把它给我,是否于理不合?”
唐棠由此一问,因为破邪本是名剑,吹毛断发削铁如泥,是把传世的宝剑。然而身上唐家家主信物之名硬生生盖过了破邪本来名声,当它成为家主信物之时,这把剑的象征意义已经大于实际意义了。
“不碍事。”牧行之低声说,“它也很喜欢你呢。它会保护好你的,这就够了。”
唐棠哂笑,一手执鞘一手执剑,将之轻轻抽出,长剑锐利锋芒一闪而过,瞬时填满这间屋子。
她握住剑柄,在空中挽了一个生疏且华而不实的剑花,顺势收剑入鞘,金铁相撞,一声清脆的“咔”声:“好厉害的剑。”
牧行之讶然:“……你会使剑?”
“花架子罢了。”唐棠心不在焉地说,她的注意力全在破邪身上,“在我的国家人人尚武,妇孺皆兵,虽公主不必拔剑,但也学过几式好看的剑招……说起来,在剑修面前挽剑,倒是让人见笑了。”
牧行之也看出来了,唐棠的手势太生疏,剑招也华而不实,只是一个好看的空架子,伤不着人。这和他见过的唐棠不一样——他只见过唐棠挥出一剑,就是在地底妖城。那一剑朴素、简单,是最寻常的平剑,惊鸿似的剑光其中蕴含锋锐无比的剑意,是大道至简的杀招。
“这倒没有,”牧行之道,“很好看的剑招。”
“是了,好看就行了。毕竟我是医修,打打杀杀的事情,轮不到我来做。”唐棠随手将破邪挂在自己腰间,“多谢你送来这把剑,等此事了结,便完璧归赵。”
“你说的对。打打杀杀之事,轮不到你来做。若这把剑真有出鞘那一天,就是我们的过错了。”牧行之说,想起了那时地底,唐棠挥出的那一剑。他的手下意识地放在腰间,长剑青鸟正挂在腰侧,剑身沉沉如夜色,剑鞘却亮如星子。
唐棠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这剑也好看。”
青鸟的确是很好看的——很少有剑如它一般特别,黑白两色相互衬应,而剑鞘又是极少有的镂空模样,好似人间舞剑用的花架子,但剑身却锐利无比,虽通体漆黑,却不掩锋芒,叫人一眼便能辨出这是把削铁如泥的宝剑。
“是。”牧行之道,他将搭放在青鸟上,表情柔和下来,这是唐棠送他的剑,至今他还记得唐棠浑身是血地将剑扔过来的模样,那样热烈,如明光灼灼。“这是一把好剑,会为它的主人出鞘。”
唐棠眨眨眼,感觉他说的这句话别有深意,可牧行之却不愿意多说,他看向唐棠,只道:“夜已深了,明日还要早起出行,就不打扰仙尊了,好好休息。”
说罢,他不等唐棠回复,便转身离开。云中任方才在一旁看着他们,一直没有插话,自从牧行之拿出药给唐棠之后,他好似有些神思不属,这会儿见牧行之离开,立刻跟上道:“等等!牧行之,我有事问你。”又回头看向唐棠,道:“师尊早些休息,明日早上我来寻您。”
唐棠自然没有留他的意思,等着两人先后离开,她转身向窗外——
月色黯淡,有几片厚重的云慢悠悠地晃过天际,忽然风声大作,窗边的轻纱被吹得高高扬起,拍打在窗棂上。
好像……要下雨了。
第84章 🔒昼短十四
雨打窗沿, 一夜好眠。
唐棠从床上起身的时候,天空方才蒙蒙亮。她换了那身白衣,将破邪挂在腰间, 正对镜挽发的时候, 忽然觉得这么一身搭配有点眼熟——白衣挂剑, 不就是唐家少家主唐棠的模样吗?
唐棠想起了什么, 从腰间玉佩里取出一样东西来。冰蓝如微光闪烁,一支梅盛开在她的指间。
那是沈流云别在唐棠发上的,灵力凝结成的梅花。
她在心里对沈流云说了一句对不起,而后指尖微微用力,将梅花碾碎成一个球状的漂浮灵力,她捏着小球确定它看起来跟时竟遥的定魂瓶里的那个灵魂一模一样, 才它放回了玉佩里。
唐棠本来也不想破坏沈流云的心意, 但这具身体没有灵力,借药童们的灵力,又不够稳固,不能长时间维持实体。思来想去,只有借它一用。
抱歉抱歉。她双手合十在心里说,沈流云的深恩重德她来世当牛做马——呃, 给他做小师妹偿还吧!实在不行, 给他做姐做妹做师尊做猫妖也可以的嘛!
做完这一切后,唐棠将手搭在破邪剑柄上, 对着镜子里的自己陷入了沉思。
她的计划很简单:找个机会把时竟遥的定魂瓶偷过来,然后把这团灵力跟里面的系统对调。虽然灵力和灵魂还是有些许不同, 但那个琉璃并不如玻璃一般透亮, 而是带着一点雾蒙蒙, 如果时竟遥不取出来, 他发现不了。
有了系统,后面的一切就好说了——通读剧本,然后把牧行之的任务完成,紧接着死遁回家。
这计划说简单也简单,说难却也难。至少第一步就令人为难:唐棠现在是个没有灵力的凡人,怎么样才能从离飞升只有一步之遥的分神大能时竟遥的手上,偷到他视若珍宝的定魂瓶呢?
定魂瓶他从不离身,得找机会。睡觉时肯定是不行的,时竟遥离群而居,从不要侍从等人靠近,作为万人敬仰的大佬,离群到了丧心病狂的程度,他的住所永远是最偏僻的一间,众人心照不宣,他若到哪个门派世家作客,必要划出一片无人区,空置房屋,将最中心也是最前后不挨的那一间留给他,因此也有许多人在暗地里讨论他的怪癖。
出门在外,时竟遥肯定没有这么多讲究,但睡觉时不许近身是最基本的,唐棠也不能找个机会溜进去趁他睡觉偷走定魂瓶。
那就只有在白天两人接触的时候偷走了。唐棠想做得干净一点,即使叫时竟遥发现了,也怀疑不到自己身上,因此场面一定是越混乱越好。
若论混乱,那肯定是在地底妖城里最好。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时竟遥即使发现了,也只会怀疑是妖族做的。
但,如非必要,唐棠不想在妖城动手。在妖城动手,是下下策。
那地方本就危险,如果闹出什么事来,更是难以脱身,更何况,时竟遥本就仇视妖族,她怕他大开杀戒——他可是有前科的!当年他就不知道杀了多少妖族,其他人可能会顾忌自己身在妖城,暂时将这事按下不表,但你说时竟遥怕妖族?笑话,他只会恨满城的妖族不够染剑身血色。
那就得在天船上动手。
她能想个办法,在天船之上搞点什么骚乱出来吗?
唐棠下意识摩挲着剑柄,陷入了沉思。
而云中任推门进来时,看到的就是这样的一幕。
唐棠对着铜镜不知在想什么,铜镜模糊地倒出一个影,那双暗金色的眼睛尤为清晰。长发半挽,雪白倾泻而下,披在肩头。
云中任随手拿起挂在镜子上的发带,他不会挽发髻,便用发带松松地将她的长发拢在一边,系上一个结。
唐棠将一支木簪递给他:“发带会往下滑,出门在外,还是得用簪。”
云中任低声道:“我知道的,师尊。”
说是这样说,他却没有接,而是用灵力化作的藤蔓挽起她的长发,说:“像这样就行了吧?我记得,许久之前,师尊也是这样挽发的。”
在唐棠还用着流光仙尊的身体的时候,她的确是用灵力挽发的。修真界许多女修都会这样做,很方便,也不会散。
“这本就是师尊的灵力。”云中任低声说,“我只是在借着您的一切。”
“没关系。”唐棠随手拨了拨发梢,“力量不在于给谁,而在于用它去做什么。你看,现在它与以前没什么不同,仍然在挽起我的长发。这就已经很好了。”
云中任将幂蓠递给她,垂着眼看着她。
唐棠很早就意识到他已经长大了,但一直到了现在,才发现云中任竟然比自己还要高出大半个头,垂下眼时,从她的角度能清晰地看见他纤长的眼睫。
唐棠将幂蓠戴好,一步迈出:“走吧。”
云中任跟在她的身后,看着她推开门。长纱的幂蓠垂到脚背,但微风拂过,仍能从轻纱缝隙里看到她清瘦的背影,雪白的衣衫下,脊背挺直如清凌凌的剑锋。
门外,三人已经等候多时了。
见唐棠踏出门来,时竟遥将一枚玉佩递给她:“这玉佩里有隐藏气息和灵力的阵法。”虽然唐棠身体里不能留存的灵力,但唐家常年用灵力养着她的身体,还是会留下灵力的痕迹。
唐棠道了谢将之挂在自己腰间,时竟遥又说:“仙尊,此去妖族,要做些伪装。”
“什么伪装?”唐棠问,“衣服玉佩……还不够么?”
时竟遥不答,他是阵修,当场便咬破指尖,用指尖血在虚空中画了一个符文,而后将之点在唐棠的额上。
唐棠只感觉有一点冰凉顺着额心钻了进去:“这是什么?”话音未落,她已经察觉到了什么,摘下幂蓠,手顺着头顶一摸——毛茸茸的触感。
这是……耳朵?唐棠一愣。
“障眼法。”时竟遥笑眯眯地说,“要去妖城,还需要伪装成妖族才好。不过,我看这样很适合仙尊。”说着,他用灵力化出一面水镜,放在唐棠面前让她看看自己如今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