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是我不够周到。”
“那我们再点一点。”
说着,不顾王挽珍反对,又点了一大盘水饺,“这家国营饭店的水饺味道很好。”
“说起水饺,我们学校附近开了一家水饺店,他们做的也十分地道,等你安顿下来,有机会咱们一起去尝尝。”
王挽珍的脸更红了。
但浪费粮食是可耻的。
夏可晴只吃了一个尝尝味道,剩下的饺子都进了王挽珍的肚子里。
吃完之后,王挽珍总算打了一个饱嗝。
付钱的时候,王挽珍坚持不肯让夏可晴请客,甚至扬言夏可晴一定要请客的话,那她肯定不能在店里帮忙了。
夏可晴没办法,只能由她去了。
刚才两人就说好了,王挽珍留在夏可晴的店里当营业员。
王挽珍则说了一些她老家的事。
她老家在X省,家里就只有父母和年幼的儿子。她是独生女。
这姑娘是个实在人,说起自己老家,几乎都详细到了哪门哪户。
X省就在隔壁,也难怪陈州当初会被送到那边去下乡。
这让夏可晴对她的好感倍增。
虽说因为陈州的事,夏可晴对王挽珍本能的有些好感,但两人毕竟刚认识没多久。她留下来给夏可晴当营业员肯定要接触钱财。
事关钱财,肯定要更小心谨慎。
结果夏可晴还没问,她就主动交底了。
由此可见,王挽珍虽然外表看着粗,实际上心细如尘。
夏可晴也很喜欢这样的敞亮人。
两人说好了薪酬和休息的问题,夏可晴主动说:“挽珍姐,那你找到落脚点了吗?”
王挽珍摇了摇头,“还没有,我刚下车就直奔这边来了。”
说起这个她还有些不好意思。
主要是上次来过一次,所以熟门熟路的。
结果刚到这边,正好碰到在贴红色小广告的夏可晴……
第90章 沈霁川你胜之不武
“那就住店里吧!”
“正好我的货到了一批,正愁没人给我看呢!”
王挽珍爽快答应了。
不过她知道,夏可晴这么说,多半是善意,知道她还没找到落脚的地方。
店里她去看过了,装修的简直就跟皇宫一样!
这样的房子如果她要租下来,那得花多少钱啊!
结果现在东家不仅免费给她住,还给她发工资。而且东家跟她说了,只要店里的业绩好,可以给她发奖金,将来开了新的门店,还有大把的升职加薪的机会。
换句话说,王挽珍这个“没见识”的乡下姑娘,直接就被夏可晴这个大饼给喂撑了。
当即拍着胸脯发誓,“东家放心,我一定好好干!”
夏可晴拍了拍她的肩头,“嗯,你好好干,我相信你。”
两人都被对方的表情给逗笑了。
王挽珍在夏可晴的店里暂时安顿了下来。
她是个勤快的姑娘,拿到钥匙之后就又是打扫又是整理房间,愣是把夏可晴马上就要竣工,乱七八糟的店铺都给收拾干净了。
连何小兰都啧啧称奇。
“可晴,我记得店里不是还有一些项目没完成吗?”
“怎么收拾地那么干净?”
肖玉也有些纳闷,“看来这次我叔叔带来的那些人还挺靠谱。”
夏可晴也有些诧异。
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一般都是又沉又多的。
如果不是装修工人帮忙,光靠夏可晴,何小兰还有肖玉三个年轻女孩,可能忙活一整天都收拾不干净。
这时,王挽珍一个人一只手拿着拖把,另一只手提着一个大铁桶过来了。
那些东西她拿着,简直就像拎着两根鸡毛一样。
肖玉和何小兰都见过王挽珍。
两LZ人同时道:“你是……”
“你是不是陈州那个前妻?”
这话刚说出口,何小兰就尴尬说,“对不起啊,我不是那个意思。”
好在王挽珍不在意这些小事,“没事,你说的是事实,我的确跟陈州结过婚。进了城我才知道,城里只认领证的,怪不得那个王八蛋死活不跟我领证呢!”
说起这个,王挽珍就忍不住翻白眼。
夏可晴三个都讨厌陈州,这下算是瞬间找到了共同话题。
没一会儿,四女就熟悉了许多。
何小兰忍不住问:“挽珍姐,这些装修垃圾那么多,那么重,收拾这些你花了不少时间吧?”
王挽珍摆了摆手,“没有,我就看着东西挺多的,乱糟糟的,我闲不住,就给收拾了。”
她看向夏可晴:“可晴,那些看着还完整的,我不确定你有没有用,就都收后院了,你去看看,如果没用,我直接搬出去。”
三女目瞪口呆。
肖玉她爸是干建筑的,她亲叔叔是干装修的,这些东西重不重她是最清楚的。
“你都不觉得重吗?”
王挽珍不好意思说:“我在乡下干惯了农活,我觉得还行。”
其实要不是怕吓到三个小姑娘,以及说出来难免有炫耀的嫌疑,王挽珍真的很想说,自己十多岁的时候就能赚满工分,比绝大多数成年男人都强。
这么一想,男人还真的没什么用。
夏可晴觉得自己简直就像捡到宝了。
等离开店里,何小兰忍不住问夏可晴,“可晴,那你店里已经招到了人,我跟我表妹说一声……”
夏可晴:“不用,如果她愿意来,让她到店里来,我亲自看看。”
最后,何小兰的表妹也确定入职夏可晴的珂晴服装店。
店铺快要开张了,夏可晴专门找人印了一堆宣传单,还专门把这件事告诉了沈霁川。
不过等沈霁川收到信,已经是三天后的事情了。
夏可晴的信虽然有很多对沈霁川来说是“生僻词”的字句,但大多数情况下,沈霁川觉得小姑娘的信写地活泼生动,简直颠覆了沈霁川对写信的认知。
原来写信还能这么写?
在沈霁川的固有印象之中,信件应该是很严肃的,一般没事的情况下是不会轻易写信的,写信肯定都是有目的的。
比如发生了什么事情,想告诉对方。
亦或是想请对方帮忙做什么,所以要写信告之。
根本没人像夏可晴一样,明显就没什么事,却偏要把生活中的小事以一种生动有趣的方式写下来寄给他。
看着她的信,沈霁川甚至产生了一个错觉,好像他一直都在她身边,从来都没有离开一样。
沈霁川很喜欢看夏可晴给他写的信,她还在信里说,让他训练累了要多休息,只有休息足够了,身体才不会疲惫。
她还说,天气转凉了,让他多穿衣服。
如果外面的军装不能换,就多穿一点衣服在里面。
特别是四肢关节部位一定不能受凉,现在年轻肯定没事,等以后上了年纪就容易关节疼,老寒腿。
沈霁川微微皱了皱眉头,仔细想了想,他好像没有特别冷的时候,觉得冷了就练,多练练就热了。
当然,部队的条件还是好的,军大衣作为保暖物资一向十分充足。
只是军大衣穿着难免臃肿,影响训练力度。
因此他们训练的时候一般不穿。
但某一天,某某军区某团的战士们就看见他们的沈团长穿了一身军大衣出现在拉练场上。
“咱们团长这是怎么了?”
“往常训练从不穿军大衣的?”
“不是说穿军大衣臃肿,影响训练力度吗?”
“难道是跟隔壁团谢团长较量输了?”
说曹操,曹操就到。
隔壁谢团长跟沈团长几乎每次操练都会较量一场,一开始,沈团长都被谢团长按着打,据说谢团长祖上有一部炼体的拳法,所以才使得这小子在一群来自全国各地的毛小子之中脱颖而出。
后来,沈团长飞速成长起来,在部队习得军体拳之后,两人再较量,谢团长就被沈团长按着打了。
据说两人之间的友谊就是在不断较量之中巩固的。
谢团长穿着绿色军装,雄赳赳气昂昂地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