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茵的大学生身份虽然是假的,但好歹是高中毕业,那个姓王的姑娘一看就知道没文化。
所以他们就同意了,还签了两份断绝关系声明。
这事儿就这么过了,此时也就在陈母的脑海里过了那么一下,很快就过去了。
陈母拍了拍许茵的手背,“你是个好的,等你生了儿子,妈就安心在家带孙子,你去厂里上班,跟阿州好好过日子。”
许茵心花怒放。
没想到遇到夏可晴还能有这样的收获。
此时许茵心里对夏可晴的怨念都退了许多。
夏可晴可不知道,陈母又利用自己来拿捏许茵了。
就算她知道了,多半也不会有太大的反应。
日子一天一天过,夏可晴的店铺也快装修好了,沈霁川来信说他的伤势已经好了,也已经回部队了。
夏可晴心里很好奇,这次回去是不是还是原文女主小吕护士照顾的沈霁川。
但因为寄信有一个时间差,沈霁川没主动提,她也没提。
好在沈霁川给她写的信里还是能看出他对自己的热情和隐忍的爱意。
这让夏可晴有一种“一切尽在掌握”的感觉。
这感觉还挺不赖的。
玉霞服装厂的效率还是挺高的,夏可晴后来给那边又寄了几张设计图。
衣服都已经寄过来了。
双方是合作关系,夏可晴的设计图都做了相关的版权登记,同时要求那边署名,成衣上必须有“KQ”商标,还需要跟“珂晴服饰”合作,免费提供相关款式的服装。
作为交换,夏可晴向玉霞制衣厂免费提供设计图。
至于这个合作时间有多长,夏可晴想,等以后销量上来了,张霞肯定就坐不住了。
这个合作必须要重新洽谈。
但现在不着急,现在还有很长一段时间可以白嫖。
夏可晴对自己设计的衣服非常有信心。
那么现在,夏可晴还需要招一名长期合作的店员。
因为她平时要上学,不可能时刻守在店里,这个年代不是后世,后世店里基本都有摄像头,收款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网银,手机支付。
而现在都是现金支付,所以就需要这个店员人品好,人必须信得过。
夏可晴在心里想了一圈,也没想到什么合适的。
其实如果原主在村里有什么处的好的,又已经不念书出来打工的小姐妹就很合适。可惜原主是个书呆子,没什么关系好的小姐妹。
几个室友也不合适,她们也都要上课。
何小兰听了之后犹豫片刻,“要不我给你找一个?”
夏可晴信得过何小兰,“行啊,你帮我寻摸寻摸,如果有合适的,待遇不是问题!”
何小兰见夏可晴那么信任自己,立即就高兴了。
“行!”
何小兰那边确实有个合适的,不是外人,是她的表妹,高中毕业就不读了,正在找工作。不过小姑娘眼光高,好的工作也确实不好找。
就一直待在家里,何小兰就想着,反正不是外人,就介绍过来看看。
如果合适的话,不是皆大欢喜吗?
虽然有何小兰帮忙,夏可晴还是在店门口贴了一个用人招聘的小广告,巧的是,她刚贴了红纸小广告,就听到一个声音。
“请问,你们这是要招人吗?”
第89章 再遇王挽珍
“王姐?”
王挽珍也愣了一下,“可晴?”
“真是你啊!”
夏可晴没想到,刚把招聘小广告贴出去,王挽珍就来了。
“你不是回家去了吗?”
王挽珍性格爽朗,“我听人说现在大城市机会多,以前没出来过就算了,既然过来见过世面了,我不得努力一点,给我娃多攒点钱,将来给他娶个好媳妇!”
夏可晴是真佩服王挽珍这份心态。
女性天生感性,非常容易沉溺在感情中无法自拔。
这也是绝大多数女性的弱点。
但王挽珍让夏可晴刮目相看。
她能跑省城来找陈家签断亲书,就不是一般女人能做出来的,这得是非常有主见和魄力才行。
毕竟这个年代大多数人都没出过远门,再往前十年,出门都是要介绍信的,要不然寸步难行。王挽珍能做出“出门寻夫”的决定就已经非常难得了。
更何况是找到人之后发现对方不可能与她再续夫妻缘分,就毅然决定放弃,并找到对方家人签下这份断亲书。
“走,正好一起去吃饭,我请客!”
王挽珍身上照例背着很多东西,夏可晴看了一眼,“如果不介意的话,先把东西放我店里吧。”
王挽珍不由瞪大眼,“这是你的店啊?”
她的眼神是丝毫不掩饰的羡慕赞叹的光芒。
夏可晴不是没被人用这种眼神看过。
但王挽珍不一样,她是典型的勤劳淳朴的农村女人,她的夸奖带着某种特别的力量,反正听得人心里十分舒坦。
“对啊,我的店。”
夏可晴重复了一句。
王挽珍的眼睛更亮,“妹子,你真是太厉害了!你那么年轻,还在念大学,本来就比我们这些没见识的农村女人更有出息,你还开了店啊!”
夏可晴被她夸得有些脸红。
“挽珍姐,千万不要这么说,我觉得你才厉害呢!”
王挽珍摆了摆手,两人一起进了店铺。
铺子还差一点就装修完了,所以今天没有工人。
店面的后面有后院,夏可晴留了一间试衣间,一间休息室,还有一间裁缝间,用来满足自己DIY的需求。
试衣间是不带锁的,但休息室和裁缝间是有锁的,王挽珍的行李完全可以放在休息室里。
夏可晴锁了门,王挽珍才说:“我厉害什么呀?我就是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大老粗!”
夏可晴“噗嗤”笑了。
仔细看,王挽珍的长相其实不丑,浓眉大眼的,就是不加修饰,肤色黝黑,两颊上还带着两块高原红。
跟城里愿意花时间精力和金钱装扮自己的女人比起来,这样的女人无疑是粗糙的,是“土”,是丑的。
但夏可晴觉得她一点都不丑。
比许茵这种恋爱脑强多了。
她很想说,姐妹,你的苦难都过了,以后会越来越好的。
但交情还浅,点到为止。
两人一起去了国营饭店。
夏可晴的胃口小,只点了一小盘炒饭。
王挽珍看着她这个样子,反而不好意思点,干脆就点了跟她一样的。
结果吃完之后,发现肚子根本就没饱。
她心里想,城里也不是什么都好的,至少没有足够的粮食,人都吃不饱饭。这么一比,好像还不如他们乡下?
王挽珍忍不住摇了摇头,她这次过来,算是了却了一桩心事,现在儿子改了跟自己姓,她爹妈不知道多高兴了。
孩子没爹,她也不打算再找了。
以前是她没见识,爹娘也一直说家里没个男人不行。可这次来了城里之后,王挽珍的眼界变得不一样了。城里的房子那么整齐,街道宽阔明亮又整齐,这让王挽珍觉得,男人什么的好像也没那么重要。
最重要的是,她看到人家城里女人很多都在厂里上班,再不济还能在饭馆里收碟子洗碗,她都去打听过了,一个月都能赚几十块。
就算一个月二十,一年都能赚两三百,那十年就能赚三千。
她努力工作十年,儿子也才十多岁,那她干二十年,有六千块钱,都能给儿子起一间大房子,再找人说个好姑娘。
可是望着眼前举手投足都充满自信的夏可晴,王挽珍心里忽然之间产生了强烈的憧憬。
她是不是也可以送儿子去读书?
将来儿子也能考上大学,成为跟可晴一样有本事的人?
等夏可晴吃完之后才发现对面的王挽珍早就已经吃完了,连盘子都吃得干干净净。
当然,夏可晴也吃干净了。
在任何时代,浪费粮食都是可耻的。
这个年代尤其珍视粮食,所以夏可晴也把自己面前的这盘炒饭吃干净了。
她看着王挽珍的样子,忽然反应过来,“挽珍姐,你吃饱了吗?”
王挽珍的脸有点热。
不过她皮肤黑,一般人还真看不出来。
但夏可晴从她有些窘迫的眼神中看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