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了,阿笙今天火气好大?”
曲笙寻又推了他一把,说道:“卡在天人境过不去,烦着呢。”
扶洮眯了眯眼睛,勾住了她的下巴,“那正好啊,阿笙要不要和我一起双修?”
曲笙寻也没有立刻拒绝,认真地思索了一下,说道:“走合欢道太容易生心魔。”
“要是不生心魔,还没有和阿笙这段缘分呢,由此可见也不全是坏事。”
曲笙寻再次翻了个白眼,冷笑道:“别人生心魔,心魔好了就没事了,你们修合欢的,生起心魔没完没了,还有治不好的后遗症,要么精神分裂,要么玩失忆,连自己多少岁都能忘,还当自己是个青葱少年,天天在别人面前装嫩,真是老黄瓜刷绿漆。”
扶洮咯咯咯地笑了一阵,虽然脸上是笑着的,但是眼神已经开始有点危险,声音也压低了:“怎么,阿笙还没有忘了那个扶离啊?”
曲笙寻说道:“忘不了。”
第287章 合欢2
每个人都有忘不了的东西, 这个很正常。
其实除了扶离以外,曲笙寻忘不掉的东西还有很多,比如当年她躺在寒冰床上,床上面是块镶嵌着九颗夜明珠的白玉璧, 洒下来的光芒没有死角, 任何细微的一切都被映照得纤毫毕现。
喝下麻痹痛觉的药物, 闭上沉重的眼皮,锋利的刀刃割开皮肤,比刀刃更加冰冷的庚金在骨骼上游走,身体越来越冷,却无法发抖, 只能一动不动的躺在那里, 陷入无声的挣扎中。
有一种冷而锋利的东西融入了她的身体,那种液体又顺着她的后脑壳淌进了她的脑子,越来越冷了, 感觉脑子里有种东西正在逐渐丢失, 有什么东西正在被改变, 逐渐滑向一个不可预测的深渊。
曲笙寻抬脚,把趴在她身上扭来扭去的扶洮踹到床下, 自己翻了个身,扒拉着被子将自己裹成一条瑞士卷, 只露出一颗神色安详的脑袋,躺在床上闭目凝神。
扶洮从地上爬起来,又再接再厉地爬到了曲笙寻床上, 硬是将严丝合缝的瑞士卷扒开一条缝,把手放在了曲笙寻的前胸上。
曲笙寻的身材是非常魔鬼的,她这具身体放在极乐天宫里也得说一句极品。
闭上的眼睛又睁开了, 曲笙寻转了下脑袋,一头蓬松的卷发里,她那张脸精致的像个洋娃娃,怎么看怎么喜欢,扶洮忍不住,低头亲了她一口。
曲笙寻打了个哈欠,“我真困了,你跪安吧。”
扶洮手上用了巧劲儿,将瑞士卷给扯散了,他像条没骨头的鱼,滑溜溜地钻进了曲笙寻的被窝,大头朝下,抱住了曲笙寻的脚。
曲笙寻不太理解这些男人对脚的迷恋,而且说实话,长时间练武的人手和脚都有茧子,和大家闺秀的纤纤玉足比不了。
除此之外,曲笙寻的脚骨架偏大,要穿39码的鞋,遇上一些码小的,只能穿40码,第一次用脚踩扶洮的脸,扶洮狠狠地皱了眉。
翻车之后,曲笙寻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惨痛日子,她身上日日涂满了各种丰润肌体的香膏,用一种很特殊的丝绸裹着,若是扶洮不来,她就会获得好几日的木乃伊体验卡,若是扶洮来了,侍女们会用掺了牛奶的水将那些香膏一点点洗去
如此大费周章,这才养出了一身细腻可人的肌肤和一双还算看得过去的双足,被扶洮放在手里日日把玩,曾经施加在扶洮身上的一切,都被扶洮连本带利地讨了回来。
术业有专攻,在这种事上,曲笙寻一个业余选手自然比不过科班毕业的扶洮。
离开极乐天宫,没了那些变态的身体养护方法,曲笙寻不可避免地变得粗犷了一些,她也曾尝试过不洗脚,试图带着一脚老皴蹬在扶洮那张脸上,然而脱袜子时抖落下来的干枯脚屑并没有打败扶洮,反而让曲笙寻沉默了。
和扶洮比不要脸,她是永远不会赢的。
于是她再次开始了每天乖乖泡脚的生活。
油灯被吹灭了,扶洮抱着她的脚,一张色若春花的俏脸紧紧贴着她的脚背,睡得很沉很香,曲笙寻躺在瑞士卷里,也睡得很沉很香。
不管精神有多么不正常,但在这一夜,他们都有美好而充足的睡眠。
第二天太阳出来,曲笙寻醒了,扶洮还在抱着她的脚睡觉,曲笙寻把被子掀起来,就见扶洮在她脚边蜷缩成一团,半张脸都埋在了她的脚背里面,呼吸均匀,气息绵长。
一束阳光射进帐子,除了漂浮的细小灰尘之外,还能看见扶洮脸上那些细小的绒毛,皮肤嫩嫩的,红晕薄薄的,像个饱满的水蜜桃,看的人想狠狠咬上一口。
曲笙寻坐在床上打量他,脑海里却是这个人的另一种样子。
没现在这么俏丽,脸颊没有现在这么饱满,容貌看上去要年长几岁,因此多了一份成熟和优雅
苍白的,温柔的。
会穿着一身浅梨色的衫子,坐在屋顶上摘梨子给她吃。
她做什么他都会夸她,说话的语调温温柔柔的,看她的眼神也温温柔柔的,脾气好的不得了。
他把曲笙寻当做一个小孩子,但小孩子的身体里是一个成年女性的灵魂,可能因为融合了庚金之后脑袋变得有些奇怪,但奇奇怪怪的她依旧懂得爱,也非常积极地为自己争取爱。
问他喜不喜欢她。
他点头。
问他要不要娶她。
他点头。
然后踩着梯子慢悠悠的爬下房顶,挑出一颗最甜的梨子递给他。
正因为太喜欢那个端方君子了,所以看到同样的一张脸露出扶洮这种贱样,一开始总忍不住犯恶心,崩溃地扇了他一耳光又一耳光。
曲笙寻盯着这张脸看了很久,久到扶洮偷偷咬了一下她的脚趾头,她才猛地回过神来,立刻踩住了扶洮的脸。
扶洮在她脚下伸了个懒腰,脸颊红扑扑的:“好久没有睡得这么舒服了。”
他捧起曲笙寻踩在他脸上的脚,又将另一只脚捉住,清晨的时候,某些地方会格外精神些,他将曲笙寻的两只脚掌拢住,眯着眼睛,朝着曲笙寻羞涩一笑。
小半个时辰后,曲笙寻面无表情地坐在床上泡脚。
身上的蓝色工字背心也换了,上面依然绣了八个黄色大字:“工业振兴,势在必行。”
扶洮对着她的蓝色工字背心连连叹气,枕在她肩膀上说道,来回扯她的工字背心,期期艾艾地说道:“阿笙,我给你做了好多件宝石缀成的胸衣,我们去极乐天宫,你穿给我看好不好?”
曲笙寻抬起手,巴掌还没落下,扶洮的脸已经凑了过来。
曲笙寻:“……”
她深吸一口气,太阳穴蹦起一根青筋,缓缓放下了手掌。
扶洮发出了一声充满遗憾的叹息。
泡完脚,曲笙寻穿好衣服去夜烛明那吃早饭,扶洮大摇大摆地跟在她身后。
坐在桌前喝粥的夜烛明看见他,顿时猛呛了一下,曲笙寻挎着一张脸:“师尊早上好。”
朝闻道平时只有夜烛明和曲笙寻两个人,所以餐桌的椅子只有两把,曲笙寻大摇大摆地坐下来,扶洮就没了坐的地方。
一个是极乐天宫的少宫主,一个是玄机阁未来的接班人,身份地位都差不多,但远来是客,夜烛明正准备让人再搬一个椅子过来,就见扶洮理了理身上的衣衫,坐在了曲笙寻的大腿上。
粉衫少年一手搂着曲笙寻的脖子,一手拿起粥碗里的瓷勺舀了一勺薏米粥,吹凉了喂到曲笙寻嘴边。
且看他含羞带怯,眼含春风。
且看她秀眉微蹙,不发一言。
夜烛明的眼神在两个小年轻之间来回徘徊,曲笙寻咽下粥,扶洮又拿起筷子加了一根咸菜,自己咬住一端,叼着那颤颤巍巍的咸菜丝递到曲笙寻嘴边。
夜烛明拿着瓷勺的手微微颤抖,已经走到门槛的小厮很有眼色,见此情形,又迅速把伸进门槛的脚迈了回去,安静的消失了。
夜烛明放下了手里的瓷勺,风卷残云地喝完粥,便以手握拳抵住唇边轻咳一声,身影一闪,眨眼间就消失在餐桌旁,临走时还不忘体贴地带上了门。
曲笙寻在烦躁中吃完了她的早餐。
她还是怀念扶洮内力全失的那段日子,那时候她真的把扶洮当狗,但现在,脖子上被拴了狗链的人变成了她。
真正的自由在于拥有选择的权利,想当人的时候就当人,不想当人的时候就当狗,也可以既当人又当狗,在两种状态之间无缝切换。
而不是被迫当人,或者被迫当狗。
曲笙寻面无表情的喝了两碗薏米粥,吃了两个咸鸭蛋,一叠腌黄瓜,一盘卤牛肉。
玄机阁的人干得都是体力活,需要补充大量的盐分,所以这儿的饭菜都偏咸。
极乐天宫的人干的是另一种体力活,需要补充大量的电解质,必要的时候还得补肾,所以饭菜的样式不多,饭食都是一些温补的药膳和一些汤汤水水,口味偏淡。
扶洮吃了咸菜和几块卤牛肉,随后就开始疯狂喝水,曲笙寻吃完饭,独自一人去了夜烛明的书房。
夜烛明正坐在桌子后面摸胡子,眉头皱着,嘴角往下拉,神色很严肃。
曲笙寻刚走到书桌旁边,夜烛明摸胡子的手一顿,问道:“极乐天宫的少宫主怎么跑你这儿来了?”
“我也不知道。”
夜烛明又开始摸胡子,“极乐天宫的弟子都是这么旁若无人吗?”
曲笙寻想了想,点了一下头。
极乐天宫就是这样,双修也得很努力,就像一个孩子吃饭时都要抽空坐在餐桌上看书刷题,大家都会夸这孩子勤奋用功。
极乐天宫有一座很美的花园,无论白天夜里,只要去花园里散步,走上几步就会遇到连在一起的双修搭子,两个正常,三个也不少,四五个也常见,六七八个也不奇怪。
那是抛却了一切礼仪廉耻的地方,所有人都在肉欲中疯狂地追求力量。
在那个地方,双修就和握手一样,都是很基本的社交礼仪。
夜烛明手握成拳,又抵在唇边咳了一声,“合欢道虽为许多人所不耻,但在冲击瓶颈时确有奇效,你若没在极乐天宫待过,若没有修炼了极乐天宫的秘法,为师决然不会说这些话语与你听。”
除了玄机阁的内功心法之外,曲笙寻翻车后还被迫修炼了一种非常危险的双修秘法,稍有不慎,就会欲火焚身,血液沸腾而死。
曲笙寻有过很多次不慎,若不是她融合了庚金,早就变成了一堆骨头渣子。
这秘法霸道强势,压过了曲笙寻从小修炼的锻体内功,回到玄机阁后,还是夜烛明用内力帮她压制住这种秘法反噬,她才能蹦乱跳的在外面到处闲逛。
若想要突破天人境,还真得从这里进行切入点。
曲笙寻拽了拽自己的灯笼辫,忍不住发愁:“太危险了,太容易滋生心魔。”
夜烛明说道:“为师有一枚清心丹,早年在碧海潮生所得,可以清心醒脑,破除心魔十分有用。”
她眨眨眼,竖起一根手指:“就一枚啊?”
夜烛明冷笑:“你可知广寒医仙炼出一炉丹药有多少人争抢,这一枚都是为师花了好些人情的!”
曲笙寻一脸抑郁:“你不早说,我也有人脉啊!”
那时候江雨眠还没昏睡呢,炼几枚丹药而已,江雨眠还会不答应她么?
夜烛明气得吹胡子:“我哪次不是耳提面命,偏偏你这不争气的,我叮嘱什么你都左耳进右耳出,眼里只有男人的肚皮!”
曲笙寻心虚,立刻把头垂下了。
第288章 合欢3
当扶风王朝的某个偏远山脉里的一座深山发生山崩的消息传到玄机阁之后, 夜烛明独自一人在书房里坐了一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