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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夺_分节阅读_第52节
小说作者:回南雀   小说类别:耽于纯美   内容大小:267 KB   上传时间:2025-01-20 12:52:32

  游艇中央的钢管上,浑身是伤的阿什麦金被结结实实捆缚其上,金发被汗和血黏作一团,体面的衣服也变得破破烂烂,他吃力地抬起头,眼里泛着仇恨的冷光:“我……我出事……墨西哥人……不会放过你们的……”

  沈鹜年闻言轻轻挑眉,放下酒杯道:“不用为我们担心,父亲。对外,我们会说你畏罪自杀,跳海死了,但实际上你是带着加密钱包里所有的钱坐船逃到了非洲,不是吗?”

  阿什麦金一愣,牙咬切齿地道:“他们不会相信的!”说着剧烈挣动起来,仿佛是想要摆脱身上的束缚,一口咬上沈鹜年的咽喉。

  “相不相信又如何?他们还能真的派人来查吗?”沈鹜年信步朝他走去,停在他面前,微微俯身,“这个世界没有谁是不可被替代的,两三年一过,谁还会记得你?”

  阿什麦金盯住他,忽地伸长了脖子,目光凶狠地咬上去,沈鹜年游刃有余地退后,没让他碰到分毫。

  “我养大了你们,你们怎么能联合起来背叛我?白眼狼!!没有我,你们只能去路边捡垃圾吃!”阿什麦金愤怒嘶吼。

  菲利亚合上笔记本电脑,上去就是一巴掌:“没有你,我们不会失去父母,也不会成为你犯罪的一环。你只是把我们当做两条好用的猎犬,根本从来没有爱过我们。”她一把抓起对方的头发,忿恨道,“我为了你,14岁起就开始游走在各个男人间,替你拉拢他们,讨好他们。一个真正的父亲……怎么会欣喜于女儿做这种事?”

  阿什麦金还想解释,菲利亚反手又是一巴掌,打得他偏头咳嗽两声,朝地上吐出一颗带血的臼齿。

  “别杀我……”下巴上牵着一根红色的唾液丝,阿什麦金在发现恐吓与怀柔都不管用后,求饶起来,“我死了,你们就永远找不到那个Cure了。乌列,绕我一命,我告诉你他在哪儿……”

  菲利亚揉着自己的手蹙了蹙眉,没说话,看向沈鹜年,等他做决定。

  “那个……Cure?”沈鹜年神情平淡,一副不知道他在说谁的模样。

  “就是你的Cure!叫……叫钟艾的!”阿什麦金激动到脸上的肌肉都在抽搐,这是他最后的生机,他非常清楚,“没有我,你们根本找不到他。让我活着上岸,我告诉你们他在哪儿……”

  “不用。”沈鹜年没有一丝犹豫地打断他。

  阿什麦金的表情凝住了一瞬,他怕自己表述地不够清晰,又说了次:“没有我告诉你们地点,他会死的,说不定他现在已经要死了。乌列,他不是你的Cure吗?他对你不重要吗!”

  沈鹜年怜悯地看着他:“这就是你的王牌?一个不再有用的Cure?”他嘲讽地勾唇,“红线症这种病,只有在患病时,Cure的命才是Redvein的命。我早就痊愈了,他的死活跟我有什么关系?”

  阿什麦金瞪大双眼,从喉咙里发出一连串带着血气的笑声:“呵呵呵呵……真的不重要吗……”

  沈鹜年唇角的弧度一点点消失,黑色的眼瞳比海面还要幽深寒冷。

  “你再陪他玩玩。”对菲利亚说完,他就像不耐再跟阿什麦金扯皮,自己下到游艇一层。

  楼上吵闹的重金属音乐再次调大音量,他坐进驾驶舱,关上舱门隔绝外面的声音,一边用牙咬掉手套,一边给梁在打去电话。

  “喂?”

  一接通,沈鹜年便开了免提,将手机丢到身旁操作台上。

  “找到了吗?”

  “我已经派了很多人去找,目前还没有消息。”梁在不知道这几天是不是都没怎么休息好,声音里透出浓浓的疲累感。

  沈鹜年盯着外头一望无际的漆黑海面,指腹有节奏地轻点着座椅扶手,又问:“裴焕臣呢?不是说Mimic也有定位功能吗?让他去找。”

  梁在那头静了片刻,语气染上一丝不满:“他全身多处骨折,昨天刚做完手术,到现在还昏迷着,你让他怎么去找。”

  沈鹜年冷嗤一声:“多得是法子让昏迷的人清醒过来,需要我教你吗,梁总?”

  不满升级成不悦,梁在的声线彻底冷下来:“沈鹜年,你不要太过分。”

  “他只是个冒牌货,又不是你真正的Cure,生死并不会对你产生影响。”

  “我说了,不要这么说他。”对面的人一字一句警告道,“钟艾怎么说也是受我牵连被绑,我会尽力去找,但能不能活着找到,看他自己的命了。”说罢,不客气地挂断了电话。

  沈鹜年长久地直视前方,不知道是真的在看海,还是在透过黑色的海面思考别的事情。

  海浪一波又一波,扶手上的敲击停止下来,五指陷入到柔软的皮面里。他绷起手背,显出根根分明的指骨,宛如伸出利爪的野兽那样在扶手上抠抓着,留下一道道触目惊心的抓痕。

  忽然,扑通一声,从楼上掉下来什么东西,白花花划过一楼的驾驶舱,落进冰冷的海水里。

  沈鹜年身形微顿,目光向海面投去,意外地瞥见菲利亚挣扎地露出水面,隐隐在海浪的喧嚣中喊着什么。他几乎是瞬间便反应过来,快速冲出舱外,解开游艇上悬挂的救生圈,朝菲利亚的方向掷去。

  “当心些,他解开绳子了!”菲利亚抱住救生圈大声示警。

  沈鹜年阴沉着脸,大步走进厨房,挑了把刀尖异常尖锐的剔骨刀,缓步朝二层走去。

  “父亲,我想了想,或许我们不用走到你死我活的这一步……”拇指横向摩挲着刀刃,他每踏一节台阶,语气就更轻柔几分,“你告诉我钟艾在哪儿,我放你上岸,送你去非洲养老。”

  “Put your fist up and vent your pain(用你的拳头发泄你的痛苦)!

  As days go by, my heart grows cold(日子一天天过去,我变得心灰意冷).

  I can't seem to let this all pass me by(我似乎无法让这一切都过去了).”

  回答他的,除了撕心裂肺的歌声,再没有旁的声音。

  踏上最后一节台阶,二层已经尽收眼底,可到处不见阿什麦金的身影。沈鹜年环顾四周,顺着边缘查看下方,显然是怀疑对方挂在游艇外侧。

  就这么来到游艇尾端,沈鹜年探身往下观望时,一根马鞭猝不及防勒住他的脖颈。

  “从小到大,我告诉过你很多次了,不要暴露自己的弱点,乌列。”阿什麦金不断收紧手上的力道,笑得残忍又狠毒。

  猛地惊醒过来,鼻端是若有似无的臭味,眼前是一成不变的集装箱内部,我用力闭上眼,想要再睡,却怎么也不行了。

  使劲敲打自己的脑袋,我懊恼不已。

  什么时候醒不好,偏偏是这么关键的时候……

  沈鹜年不会死了吧?我不安地抠着手指。虽然他确实很混蛋,可……可我没想过他会死。

  扒着墙壁站起身,我从通风口看出去,一眼便望到了外面梁炜仁的尸体。对方仍维持着两天前的坐姿,身上的血液已经发干发黑,引来了许多苍蝇,散发出阵阵恶臭。

  只一眼我就不行了,捂着嘴干呕起来。

  呕到眼泪鼻涕都下来,我举着水桶奢侈地连灌好几口,才勉强将嘴里的酸苦味冲淡。

  算了,死就死吧,我反正也是要死的,大家都是要死的……

  喝完水,我再次躺倒,盯着昏暗一片的天花板发起呆来。苍蝇偶尔会从通风口飞进来,又因为找不到出口,乱闯乱撞着,一直在集装箱里胡乱飞舞。

  要是有针就好了,我就可以学武侠小说里那样,在苍蝇翅膀上刻字。就刻“我在集装箱里”,然后等着有缘人发神经突然想看苍蝇翅膀,一看,咦有字,然后开始找,找到了已经是白骨的我……

  不过苍蝇能活那么久吗?

  好像天冷了就会死吧。

  一只苍蝇落到我的手上,我没有赶它,任它在我的身体各处探索爬动。

  要是一个礼拜前告诉我,我会和苍蝇做好朋友,我是打死不信的。但现在,我感谢有它们,能让这里多些声音,多些生机。

  起码有它们陪着,我也不算孤独地死去了。

  封闭的环境让我的精神岌岌可危,也让我忘了,苍蝇可是《圣经》里的十灾之一,最擅带来疾病和死亡。

  当晚我就开始呕吐发烧,似乎是得了急性肠胃炎。而更雪上加霜的是,无论我再怎样昏沉不醒,梦境都不再联结到沈鹜年,就像……他真的死了一样。

  又过了三天,我奄奄一息地躺在集装箱里,吃不进东西,喝水都吐,已经能感觉到越来越多的苍蝇围着我转,一只只虎视眈眈,只等我死去好一涌而上享受美食。

  “哎……”不知道是谁会第一个发现我的尸体,希望不要臭到对方。

  明明是盛夏,身体却越来越冷,我努力睁眼,可还是无力阻止意识的涣散。

  朦胧中,好像听到有狗叫声由远及近地传来,或许是幻听,又或许是我死前最后的美梦,我不知道。

  过了不多会儿,外面响起杂乱的脚步声。

  “这里有具尸体!”

  “看情况死了有几天了。”

  “焕臣少爷的感应只到这里……”

  “这是梁炜仁。”陌生的声音里,夹着一道熟悉的男声,“把集装箱打开。”

  随着他的一声令下,集装箱箱门被从外面缓缓打开,刺目的阳光照射进来,令我痛楚地闭上眼。

  有人来到我的身前,小心碰了碰我的脸,在发现我还有温度后,直接一把将满身脏污的我从地上打横抱了起来。

  模糊的视野中,沈鹜年脖子上缠着一圈绷带,面色白如冰雪,脸上的笑容却比外面的阳光更灿烂。

  “终于找到你了,钟艾。”

  这到底是美梦还是噩梦啊,我纠结地想着,很快沉入黑暗。

  作者有话说:

  BGM是Papa Roach的《Take Me》

第51章 你让我感到恶心

  这一定是噩梦。

  睁开眼,我发现自己躺在一间全然陌生的卧室里,手背打着留置针,右脚拴着一根细长的铁链,从被子里一直延伸到天花板上。

  现代风的卧室内除了我再无别人,中央空调安静地运作着,阳光从窗户外透过薄纱照射进来,是与集装箱里截然不同的凉爽与明亮。

  身体、头发,乃至本该胡子拉碴的脸都被清理过了,整个人都很干净清爽,但没有裤子。我身上只穿了件勉强能遮住臀部的宽大衬衫,乍一看,像条睡裙。

  试着拽了下,天花板的孔洞里源源不断地能拽出铁链。足足大概拽出来了几十米,才终于拽不动了。然而一松手,铁链又会非常缓慢地缩回去,就像……就像路上经常能看到的,遛狗的那种自动伸缩牵引绳。

  下地探索了一番,卧室里的家具不少,有床,有沙发,有茶几,还配了一间浴室。窗户外天空湛蓝,不见杂云,楼下是一大片的草坪,尽头树木环绕,翠绿的树冠层层叠叠,看不到有别的建筑。

  上一次见到这样的绿色,仿佛都是上辈子的事了。

  我近乎贪婪地望着窗外的风景,直到门外传来脚步声——那应该是某人上楼的动静。

  我慌忙四下寻找,最后拔下了床头柜上的一盏木质台灯,将其倒握在手中,憋住气,躲到门边。

  在门开的一瞬间,我提气做好准备。

  来人端着餐盘走进来,顿了顿,似乎有所察觉,向我这边看过来。我的台灯就是这时候挥下的。

  挥下了,大脑才辨别出进来的人不是别人,是沈鹜年,想要收手却已经晚了。

  木质的台灯底座狠狠砸中对方的额角,将他的脸砸偏过去,脸上的眼镜也一下子甩到地上。我吓得松手,“砰”地一声,台灯脱手落地。

  身体往边上踉跄了一下,沈鹜年手上的餐盘却始终拿得很稳,只是轻微摇晃,没有翻倒。

  刘海散乱地垂在额头,一丝血线从裂开的伤口处流淌下来,一路落进眼睛里,再缓缓沿着面颊滴到黑色的衣襟上。

  “你恢复得挺快,力气好大啊。”沈鹜年的左眼完全被鲜血染成红色,他缓了缓,将餐盘往我怀里一塞,弯腰拾起地上的台灯和眼镜,没有愤怒,没有责怪,只是淡淡对我道,“你自己吃吧,我去处理一下伤口。”说完,拿着东西转身离开了卧室。

  竟然不是梦,我真的被沈鹜年救出来了。

  可是……可是他为什么要拴着我啊?

  盯着地上的血迹愣了片刻,我端着餐盘来到窗户边的沙发区域,坐下默默吃起来。

  餐食非常清淡,没有太难消化的东西,味道……一尝就知道是沈鹜年自己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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