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妮斯知道她们的担忧,打趣道:“别忘了我这次离开,可是要找打开神憩庭园的方法啊,我当然会回来啦!咱们到时候圣湖见。”
说这话时,正好经过圣湖,阳光完美的角度分毫未变,湖面如镜般反射着周遭的一切。
劳尔突然站住了,抬手向某个方向指去。
精灵们立马齐齐朝那个方向看去,只见草丛窸窣,几颗红棕色的脑袋从绿叶中伸了出来。
“看来不止咱们想送别。”劳尔说。
狐狸中,意格奈特的身躯幻化得很大,背上鼓了个大包。妖精们只走到跟精灵隔了一段距离的地方,便停了下来。
精灵和妖精间的龃龉过于明显,丹妮斯只得自行走上前去。
弗莱姆跳到变大的意格奈特背上,方便同丹妮斯对视:“此行路远,我们准备了个礼物给你。”说着,它将女儿背上的东西举起,递给丹妮斯。
原来那不是鼓包,只是颜色质地同意格奈特皮毛太像。乍一看会误以为是长在意格奈特身上的。
那是件狐皮大氅。
丹妮斯难掩惊异的表情,怀着复杂的心情接了过来。
意格奈特此前并没跟人类接触过,它对丹妮斯的情绪产生了误会,说道:“不是用那些死了许久的雄狐做的,都是新鲜的。”
丹妮斯觉得更可怕了。
“这...这是因为我...”她没能说出「告密」两个字,那太负面了,她可不会觉得提醒弗莱姆雄狐偷学魔法的事是不正当的。但弗莱姆对此的处置实在过于惊世骇俗。
这件大氅,所用的可不光是偷学魔法的雄狐皮毛。
而弗莱姆还是可以轻易猜到丹妮斯的想法,“我并不为自己的行为娇傲,”它说,“但我也并不后悔。”
“妖精已经没有退路了。或许我应当给犯错的雌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期盼着它们终会和我一样,从羞耻的历史中获得经验——但那要花多少时间呢?要预置多少容错的空间呢?”弗莱姆苦笑一声,“慈悲善容之怀属于有富余的强者,而我们,没有多余的机会,容不得半点闪失。”
手中狐氅的确不吝用料,但它也不该如丹妮斯这会儿感知到的那样重,犹如一座山压在丹妮斯双臂上。
弗莱姆见状,仰天大笑,“我们妖精就是很擅长学习啊,无论是异族的能力,还是本族的教训。至少您可以放心,以后再不会有妖敢教雄性魔法了。”
丹妮斯的手心出了好多汗,渗到柔软绵暖的狐毛上,像是她盛了一捧温热的血。
“西海风大,您多保暖。”弗莱姆说完,便转身带一众狐妖离去。
斯帕克没走,它身边还有之前丹妮斯救下的熊妖一家。
“收起来吧,丹妮斯,做都做了,当件好衣服不比当垃圾扔了强。”斯帕克想安慰丹妮斯,但它真的非常不擅长这些。
丹妮斯只好先收进储物镯里,又问斯帕克和熊妖:“你们还有事要说?”
大熊妖先开口:“是的,几大族长商议了一下,决定还是派个妖精跟着您。若能成功找到灵魂,你们当下就可以尝试看看能不能用附着灵魂的方式跟物品结契。若能,您直接带着它前往法环,不必绕远回来一趟。”
说得有理,这样的确更节省时间。
丹妮斯转头去看斯帕克。
斯帕克往后撤了半步,“怎么,你以为是我要跟着你?才不是呢。”
熊妖将它其中一个孩子推了上来,“我们不愿欠您恩情,便主动请缨。这孩子就是那一晚您救出来的,请带上它吧。”
上一次丹妮斯见小熊,它们还是能抱在怀中的大小,这会儿,小熊已经半人多高了。
果然,只要丹妮斯身处圣者之森中,时间就会加快,而她对此毫无感知。
“你好。”丹妮斯跟小熊打招呼,“怎么称呼。”
“叫我小熊就行。我可不像有的妖精那样,爱学人类引经据典地起名字。”
“你!”斯帕克很想扑上去挠小熊,但它已经是个成年狐狸了,小熊还是幼崽,好像它欺负小孩似的,“算了,懒得跟熊孩子计较。”
它转头对丹妮斯道:“我虽不跟着你,也可同行一段时间。欧娜兰毕竟是因为跟我置气,才会到人类社会去的,我不能把它扔下不管。”斯帕克会随丹妮斯北行一段距离,然后自行赶往阿芙伦斯。
丹妮斯皱眉道:“这也太危险了。”
斯帕克翻了个白眼,“我当然知道!这是我自己的选择。”【“妈妈已经想放弃欧娜兰了,如果连我也不在乎,这世上还有谁会在乎它呢?”】
“也好。”丹妮斯当然会尊重它的选择,“不过我得先在佛特尔附近逗留一段时间,你愿意等我吗?”
“啊对!”斯帕克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用爪子一拍脑袋,“真是的,我早就想跟你说来着,结果被一堆事耽搁到差点忘了。”
斯帕克也跟丹妮斯相处了一段时间,它知道丹妮斯这么紧急的关头去佛特尔干嘛,“我劝你别去,咱们绕路走,碰上娥妮的可能性还大些。”
——
简单来说,娥妮加入了叛军。
在斯帕克被野猪带到不知道是哪之后,它迷路了一段时间,只能凭灵魂契约确定丹妮斯大致的方向。作为妖精,它还得尽量躲着人,这样慢悠悠地朝圣者之森挪动。直到半路碰上第一次刺杀王孙失败的娥妮。
斯帕克的魔法,消耗的是丹妮斯的魔力。所以它毫不吝啬地为受伤的娥妮治疗,然后问她要不要一起去找丹妮斯。
娥妮很思念丹妮斯,她们从小一起长大,已经习惯了彼此的陪伴,每每回忆起小时候在威塔勒蒂府里的日常,她就会觉得难过。
“不了,我有更重要的事做。”娥妮说。
她在伤势好得差不多后,离开了这片跟斯帕克一起躲藏的树林,斯帕克没有管她,继续往圣者之森的方向走。
这一次,她遇上了玛琳。
玛琳是个不爱讲话的人,她的人际交往全都建立在完成工作的基础上。在此之外,她明显更享受独自一人的感觉。她几乎立刻就发现了斯帕克不是只普通狐狸,但她懒得多管闲事。
反正玛琳是要找丹妮斯送信的,斯帕克也能自理,这只小妖精愿意跟就跟着吧。至于法环工作人员的身份能为小妖精提供一些庇护,那是顺带着的,不用她多花力气,所以没什么所谓。
斯帕克没能在玛琳这儿听到什么消息,直到她们来到佛特尔。这里相比丹妮斯离开前,多了种莫名的紧张氛围,领主府、兵士都透着股焦虑,普通民众总是低着头走路,低声地交谈,不安地张望四周,像是交换着什么不能被旁听的秘密。
据说附近出现了一支贼匪,还在领主府某贵客出行时行刺,不过并未成功。领主府干脆将所有锅都扔给了这帮人,向民众宣称,经领主府调查,之前烧村杀人之事也是这帮贼匪干的,望民众不要听信违背神殿信仰的谣言,若有贼匪线索,上报有赏。
有趣的是,贼匪那边很快便认下了这口大锅,她们以神的使者自称,并说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母神与人类的未来。
不知怎么的,斯帕克认为娥妮绝对在那帮人之中。
在玛琳跟领主府交涉的时候,娥妮意外发现了斯帕克,便叫它偷偷溜去跟她见了次面。
见面的时间很短,斯帕克只知道这帮自称使者的人,大多认为自己是在代精灵行事,相信唯有这样,灵魂才能升上神憩庭园。其中也不乏娥妮这种夹私货的,想趁乱报私仇。还有部分思维敏锐的,知道乱世出英雌的道理,愿意抓住机会搏一搏命。
她们也像精灵那样,躲在树林里打游击,而且格外针对诺博王室的人,不知其中娥妮做了多少工作。可惜在两次失败的刺杀后,国王直接从阿芙伦斯派了一支兵来,专门保护斯蒂文,斯蒂文也减少了出行的次数,她们更无法下手。
斯帕克不好离开「护身符」玛琳太久,娥妮也不好被人看见跟妖精往来,二人匆匆见过一面,互诉近况,便又分别。
“等你找到少妵,告诉她我一切都好就行。”娥妮会见斯帕克这一次,主要为了说这个。
玛琳那边,先是去领主府寻人,未果。管事的人早就知道了丹妮斯已经失踪。但没有大肆宣扬,好似这只是一件小事而已,交由丹妮斯的朋友——也就是斯蒂文,私下用个人的名义解决就好了。
玛琳本着敬业的精神,主动请缨,随王孙殿下雇佣的寻人团队同行,前往圣者之森找人。
斯蒂文原本是想伪装成普通兵士一起跟来的,结果她在去影林的路上,遇上了第三次刺杀。好像只要她离开领主府,刺杀者就能准确得知她的行踪。
经此三次,斯蒂文被变相软禁在领主府,每天暴怒欺压身边的人,所有人都苦不堪言。
对刺杀者的悬赏令贴得满城都是,重赏之下,倒是有两三人落网,均在被擒时服毒自尽,让斯蒂文得不到任何复仇的机会。她只能像找精灵一样,派人对附近的深山老林做地毯式搜索。但叛军随时更换营地,还不知要找到什么时候去...
说到这儿,斯帕克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实话实讲:“我觉得你不该去找娥妮,丹妮斯。”
见丹妮斯不语,它继续道:“娥妮和我联系那次非常危险,她的脸印在佛特尔的大街小巷,却还是历经万难,把会面的消息递给我,只为了让我告诉你她一切都好,不要担心。”
【“最重要的,是你不会帮助娥妮她们杀斯蒂文,不是吗?”】“冒这样的风险有什么意义呢?”
此时,丹妮斯已经带着两只妖精到达圣者之森边缘,只差几步便可离开。在丹妮斯看来,她不久前才于此处送别娥妮。
在没有她的地方,女人们也会始终向前发展的,包括娥妮。亲爱的娥妮、勇敢的娥妮、敏锐的娥妮...
任谁都会喜欢这样的女人,娥妮斯特在哪都能混得开。
“娥妮,你从不是我的附庸。”当时,她这样对娥妮说。
她站定,抬头去看侧边的树。
郁郁葱葱,绿叶婆娑,没有蛇盘绕在枝杈上,用血红的眼睛看她。
胸前戴着的怀表滴答不再震耳欲聋,莫名地,她就是知道,她身上的时间不会再出问题了。
某种力量用这近三年时间,让丹妮斯身边的人朝各自的人生奔走,而丹妮斯却被留在原地,与她们渐行渐远。
这样的「浪费时间」,是以为催促。丹妮斯没有分神的理由了。
“嘿,怎么了,丹妮斯?”斯帕克朝她正在看的方向看去,“什么都没有啊。”
“是啊,我就是看这树好看。”丹妮斯低下头,冲斯帕克笑笑。
“咱们还要去佛特尔吗?”小熊从没深入过人类社会,十分好奇,它站在森林边界,有些期待地问。
“不去了。”丹妮斯大步向前走去,“没有意义。”
第75章 各自向前5
“我看你面善。”女人大大咧咧地坐在空着的凳子上,抬手招呼老板拿吃的上来,“多拿点卤肉。”她嘱咐完老板,又转头来,快活地跟对面的人说:“我请你们吃。”
对面的黑发少年容貌张扬,但气质却温和,面对人时嘴角总挂着微笑,难怪被说是面善。她笑着跟大大咧咧的女人道了谢,夸赞她的大方。
自幼在豪门大户家生活的丹妮斯不久前才知道,原来卤肉在外边是高档吃食。肉都是其次,主要是香料贵,平常人家轻易享受不到。面前之人性子十分豪迈,才会拿这种吃食请陌生人。
老板似乎跟那女人很熟,端肉上来时打趣道:“哟,你小子这是发财了?”
“嘿,瞧你说的,我不是一直都...哎等等等...”见老板端着肉盘就走,女人忙叫住她,从怀中掏出几枚银币递了上去,“喏,之前欠你的饭钱,一起还。”
老板痛快收了钱,将卤肉放在女人和少年之间,“你还真发财了啊。”
“啧,生意嘛,有盈有亏,懒得跟你说。”女人白了老板一眼,转而对黑发少年吐槽:“她根本不懂行商的好。”
丹妮斯也没客气,叉起一块卤肉就吃,含含糊糊地道:“人家有房有地,当然要做坐商。”
女人很不服气,“你还小呢,哪懂经商。”说着,她也叉了一大口肉,吃得满嘴留香。
丹妮斯食量正常,斯帕克本体个头不大,幻化人形后也吃不了多少,但另一边还有个长身体中的熊呢。
行商埃登目瞪口呆地看着个头最小的棕发女孩,一个人炫了三人份的食物。
【“这是多久没吃饭了?可怜的孩子,看起来刚超过十岁。”】埃登看着同桌三人,先后脑补出离家出走、仇家追杀、怪人诱拐等多场大戏。
「怪人」是斯帕克。
三人中唯一一个看起来成年的女人,她沉默寡言,满脑袋红棕长发,个子不高,蓬松的头发帮助她增高了不少,眉毛很浓,中间连在一起,上唇部分长着细细的红绒毛,整个人显得非常...狂野。
丹妮斯及时打断了埃登的想象,“您是做哪方面生意的?”
说起这个,埃登可算打开了话匣子,她的工作可用「跑腿」概括,有钱人想要什么样的宝物,由她跑到天南海北去搜罗,也不是次次都搜罗得到,竞争者也多,所以收入很难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