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黑眼镜秘书是越来越不把自己放在眼里了!余哲宁刚要愠怒跟上他们,墨姨却叫住他,以故作漫不经心的口吻说,余温钧现在相当“青睐”贺屿薇。
甚至于,相当“青睐有加”。墨姨强调。她的地位比李诀只高不低。
“你的意思是,她像李诀一样,变成只听我哥话的狗了?”余哲宁能听出某种弦外之音,他的脸色迅速阴沉下来,截断这番话。
墨姨噤声。
余哲宁平淡地说:“墨姨,我一直很尊敬你。但希望你不要在背后给屿薇和我哥造这种无耻的黄谣。”
墨姨沉默看着余哲宁。
三兄弟当中,余龙飞向来是最难相处的一个,但自从他搬走,余哲宁好像也露出某种强硬的一面。
墨姨在余家工作很多年,她见证过太多次,这两位小少爷只要一闹就没完没了的局面,最终结果永远是佣人们战战兢兢,余温钧会停下手里的事安抚,她和贺屿薇精心准备的圣诞晚宴肯定会泡汤。
算了,墨姨心想,自己也不会再多嘴。毕竟,她的雇主也只有一个余温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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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哲宁嘴上不信墨姨的话,但从那日起,开始在生活里留意各种蛛丝马迹。
他很快发现,余温钧回家,贺屿薇不管在做什么都一定会停下手里的事,跑去迎接。
不过,她说的全部是举办宴会的细节。而兄长即使在五楼逗留也依旧会在晚上十二点前离开家,返回瑰丽酒店休息。
除此之外,好像就没有什么特殊的。
这天傍晚,余哲宁和搬出去住后首次回来的余龙飞一起回来吃饭,他俩刚从跑车下来,就听到家里罕见的叽叽喳喳。
余龙飞皱起眉:“怎么这么闹腾?翻天了?”
最先入耳的,居然是墨姨的声音。
墨姨说话向来平稳,但此刻,她的语速越来越快——“除了厨房,家里绝对不能进活物。每年花了三十多万从德国买回声波的驱鸟测试。你却带了这么一个东西回来!”
家里的十多个佣人居然都聚在客厅处,众星捧月般地围着贺屿薇,或者说,是她握着的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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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结束咖啡馆的工作,贺屿薇就坐在座位上学雅思。
虽然不讨厌英语,但为了考试学英语真的令人头秃。尤其是雅思,考一次就得掏2000,她头一次抢考位,结果报了个十二月底的名额。
她学得无聊,就无聊地望着对面的黑巷子,却发现有个穿军大衣、戴着雷锋帽的北京大爷在卖鹦鹉。
“我看他站很久,怪冷的——”贺屿薇话还没说完,就被阴阳怪气的小嗓音打断。
“妈妈,妈妈,妈妈!”
说话的,是她手指上蹲着的一只金冠百帕旋凤鹦鹉。
小鹦鹉通体雪白,头顶有一簇后梳的淡黄色羽毛冠,樱粉色的嘴,滴溜溜又灵活的小黑眼睛,长长的羽翼。
鹦鹉一点都不怕生,看到那么多人围着自己,在贺屿薇指头上兴奋得蹦蹦哒哒的,叫完妈妈后,再用嗓子里挤出的高音唱起《小兔子白又白》。
随后,它还不过瘾,又唱起《恭喜发财》、《卖报歌》、《幸福拍手歌》、《铃儿响叮咚》和《饮酒歌》。
这一通动物表演赢得满堂喝彩,把墨姨的声音也压住。
墨姨就像拷问一个不争气的丈夫,问这只鸟多钱买的。
贺屿薇小声回答,七千五。
墨姨差点没背过气。
她目睹这个农家乐小服务员搬进余家,这一年多来的点滴变化。
与其说是变化,不如说谁都不看好的小姑娘就这么静静地绽放了,并美得惊人。
只是贺屿薇的性格平淡如水,即使她和余温钧有了这层关系,各种繁华打眼而过,墨姨也看不出这个小姑娘真正在意什么。
贺屿薇在生活用度里还是老样子。
什么都行,给什么都穿,给什么都吃。
墨姨鲜少见到她主动做什么,这似乎是一个没有庸俗欲望的孩子。她想,也许,余温钧就喜欢这样干干净净的性格吧,关键是省心,也不花钱。
——但,墨姨觉得自己看走眼了。
如今,贺屿薇毫不犹豫地花7500块买了一只破鸟。
“你哪儿来的那么多闲钱啊?”墨姨这句话问出后又
醒悟,贺屿薇今非昔比,哪里来的钱,余温钧给的呗。
唉,但凡贺屿薇是拿钱买珠宝、包包、食物、高级酒店、高级餐馆、艺术品、重金属、股票,甚至去做医美和充游戏都行啊,墨姨觉得自己见多识广,都不会说什么。
偏偏,贺屿薇就在街边的黑巷子里花小一万,买只鹦鹉回来——最关键的是,余温钧不喜欢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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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屿薇低下头:“我花的是自己在咖啡馆里发的工资。去atm机取得现钱给他。而且我俩还加了微信,大爷说鸟以后有任何问题都可以免费问他。”
这世道,骗傻子没有成本啊。
墨姨硬生生地吞了一口气,温柔地说:“打算养在自己房间吗?”
贺屿薇还真没那么大的胆子。
她怯生生地回答,可不可以放在家里的温室。
“沫丽刚刚用手机上网帮我查过了,这品类的鹦鹉在鸟市上也得卖一千多,而且玄凤很笨,很难训练的,光是投币就要训练上千次才能记住。我买的这只鹦鹉从断奶就手养,现在会唱那么多歌,还会投币投篮那么多技能,卖贵点也是应该的,毕竟培训它的人也付出精力和时间。”
墨姨发出鹦鹉般的尖叫:“什么技能值7500块啊?花鸟鱼虫市场上,这种鸟最多800!”
“这就叫知识改变命运。如果鹦鹉上过大学,它至少也是哈佛吧。”
墨姨被贺屿薇堵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而其他佣人可不管那么多,纷纷逗鹦鹉玩。
余哲宁在旁边听着笑坏了:“果然很有你的作风,喜欢买各种奇奇怪怪的东西。”
鹦鹉冰凉的小爪子,紧紧地抓住她的手指,温暖的小肚子贴着她的肌肤。
贺屿薇摸了摸它翘起的羽毛:“我就觉得,买一只会唱歌的鸟回来应该会很开心。”
童年时不想增加爷爷奶奶的负担,她一直避开买可爱的玩具,也从来都不去儿童乐园的项目。贺屿薇向来压抑着自己的喜好,去做对大家好的选择。
最近特别忙得头晕眼花,贺屿薇是想放松一下的,但,也不知道怎么放松。
卖鸟的老大爷解释这只鹦鹉还会投币、会投篮,而且是手养长大,她一时鬼迷心窍,干脆地把鹦鹉买下来。
这时候,佣人们的微信群震了一下,是门口的自动通知,余温钧的车回来了。
众人作鸟兽散。
余哲宁看贺屿薇的脸色有点白了,不由笑说:“现在才知道害怕,买的时候在想什么啊?”
贺屿薇也不确定余温钧什么态度。
而没几分钟,就听到外面的皮鞋声音。
余哲宁再次温柔说:“没关系,我会保护你不让我哥骂你的。”
进来的人是李诀,他今天陪余温钧开会。
“哥呢?”余哲宁问。
李诀说:“走了。”
第115章 大雪
余温钧刚下车,墨姨就忙不迭跑来告状说贺屿薇往家里弄回一只鸟。而余温钧什么也没说,返身重新坐上车,居然就又让司机开走了。
“哥没说让贺屿薇把鸟送走?”余哲宁不可置信。
李诀苦笑:“他应该不会这么命令薇总。”
“那,鹦鹉能留在家里养吗?”贺屿薇问。
李诀看着余哲宁和贺屿薇这两双单纯愚蠢的眼睛,余温钧的这个态度暗示得还不够明显吗?
“要是薇总跑到钧哥跟前,傻乎乎问家里能不能养鸟,答案估计不行的。但如果她想养,就低调点偷偷养。贵人事多,钧哥今天没回家,明天回来就不记得这种小事了。主打一个揣着明白装糊涂。”
墨姨听到李诀的这句话后暗恨自己老糊涂了,贺屿薇现在可是余温钧眼里的一颗明珠,往家里塞大象那也是他俩的情趣游戏。余家又不缺这点钱和地方。
余哲宁怔住了,余温钧居然是这种性格的吗?
一直如此。
李诀淡淡说:“余龙飞就是吃准这点,才能横行霸道那么多年。而当初要不是你非要出走,你哥会成全你和栾妍小姐的。”
余哲宁脸色一沉。
李诀才懒得管他,和气地安慰贺屿薇:“喜欢鹦鹉啊?南非有很多鹦鹉,你到时候可以跟去挑挑。”
墨姨也说去厨房里剁点蔬菜喂鹦鹉,再准备点水。而这只小鸟可比贺屿薇更会展现自己,小脑袋一歪,谁都喜欢自己。
“挺机灵的。”墨姨叹口气,“不过真的,家里好久没听到鸟叫了。”
李诀说:“薇总,这鸟能活多久?”
余哲宁眯着眼睛看着他们。
从李诀和墨姨的态度里,他感觉到一个很强烈的暗号——贺屿薇在家里的位置太高了。
换成自己拎只鸟回来,余温钧绝对只给两个字“送走”。即使不这么说,也不会为了区区的鹦鹉,而选择今晚不回家。
这态度简直像是彰告天下,即使是他,对贺屿薇做出的决策也会做出一些尊重和让步。虽然这种尊重和让步的做法有点匪夷所思,但哥哥就是个大男子主义颇重的古怪男人。
什么情况下,一个极其强势的男人会对女人让步?
答案是,面对自己的女人。
还是说,贺屿薇现在握有什么让余温钧不得不让步的把柄?
余哲宁刚刚感觉自己摸到什么不快的真相,肩膀却被重重一撞。
余龙飞如同饿虎扑食般,挤到前面。
龙飞少爷本来喜欢动物,这一只多才多艺又会唱歌又会讨巧的手养鹦鹉,就那么不偏不倚地落在心上,从刚刚开始,他双眼发亮地盯着它。
“贺屿薇,给你50块,这只鸟卖给我。”余龙飞笑吟吟地说,“家里不让养鸟,我现在搬出去住,谁都管不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