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还在讨论:“不可能,简直是天方夜谭,神仙都不可能变出这样的衣物。”
“我可不是瞎说的,是护卫队跟我说的,就在分店卖,还能有假?”
“那么玄乎,我们一起去看看?”
两人对视一眼,跟着人流往分店涌去。
结果一看......
“天哪!这大红色真好看,我拜堂的时候,都没有穿过如此鲜艳的红衣服。”
“竟然有如此精美的紫色,好浓郁,是新出的颜色吧,穿起来肯定也好看!”
“这是什么?有两层,拿起来一点都不重,手放在里面就像放在火炉似的,好暖和~”
有人将手伸进袖子里:“跟我们身上穿的款式完全不一样,不是棉麻、也不是绫罗绸缎,没有见哪个贵人穿过。”
“这不就是又轻薄,又暖和吗?太适合我们干活穿了,有了它就不用担心怕冷不能出去挣贡献点了。”
他们是真的很担心如何度过这个冬天,往年是怎么样的呢?
没有丧尸,他们也是困在家中不能出门,全家就那么几件完好的厚实衣服裤子,谁要出门,谁拿去穿,其他的人窝在床铺里,不动弹,既能节省粮食,又能取暖。
有丧尸的冬天,穷苦人家其实过得与往常没太大区别,有些人在祝家庄这段日子,隐隐长出了肉。
过上更好的日子,他们不想再过回以往的日子,现在只要卖力气,能干活,就能吃得好,有书读,日子特别有盼头。
要是没有贡献点,享受不到亮如白昼的手电筒,享受不到一擦干净的餐巾纸,享受不到在嘴里冒泡的黑水,享受不到油润香气的快速面条......
即使天气再冷,也要在外面多干些活。
“这是冲锋衣,有三层,你可以单穿外表一件,防水,防油。”林歆欢倒了一杯水在衣服上。
速度之快,祝清月都不敢睁开眼看,百姓们哀叹好好一件新衣服被毁了,不知道多久才能晒干,大家伙儿都知道冬天棉衣湿掉的噩梦,相当于你半月一月都不能出门。
所以他们棉衣都有罩衫,套在棉衣内芯上,脏了就洗外面的罩衫,棉衣内芯可能一辈子才洗一次。
“水珠滑走了??”
意料之外,衣服上一点痕迹都没有,最近的人不信邪,用手一摸,怔住:“真的不湿!”
“岂不是下雨的时候也能穿,这是神仙的隔水术吗?一定是放了鲛人的防水珠!”
“还有呢,这是摇粒绒层,这是羽绒层,从春秋冬都能穿。”
祝清月什么好东西没见过,即使是特供皇室的布料穿过不少,这莫不是天上神仙们穿的布料吧,对林歆欢的身份,愈加确定。
“只要2000贡献点!才是两只烤鸡的价格呢!我来一件!”
“我也要,就要这件大黄色的,看着多亮堂啊。”
“紫色,我买紫色,从来没见过紫色的衣服呢。”
还有方便活动的手套、热水袋、保暖内衣、毛衣等等,全部销售一空,全跟不要贡献点一样,生怕自己抢不到,疯狂购入。
在外围没挤进来的百姓,急得跟跳蚤一样:“给我留几件!”
祝清月神色紧张,想要开口说什么,被祝琳琅轻轻拍了拍手,姐妹俩心灵相通,祝清月安心下来,帮着大家伙拿货结账。
空荡荡~分店里只剩下林歆欢几人,货架上连灰层都没有,比刚建起来的房子还要干净。
林歆欢瘫倒在柜台上,脸颊侧边依靠手臂:“我开大超市都没分店累,现代才是适合我这样的懒人。”
懒人创造美好生活,即便是灵山超市大排长龙,都不需要林歆欢出面,顾客会自己结算,相当于林歆欢躺在床上就能听到钱进帐的声音。
丧尸出现在神山镇后,林歆欢还以为会影响灵山超市和灵山民宿的生意,没想到更加火爆!
由于国家出手处理丧尸之快,在内陆城市,丧尸比国宝还难遇见,有人专门为看丧尸来神山镇,林歆欢没想到丧尸还成专属景点?
第371章 “两脚羊”
这世界终究是颠成她不认识的模样。
“歆欢这些保暖的衣服卖那么便宜不会亏钱吧。”穿起来暖呼呼的袜子,戴在头上可以防风的毛绒帽子,摸着手感丝毫不逊色她的兔毛、狐毛披风。
最低只需要一个鸡蛋的价格,不就相当于把黄金当几文钱一个的包子卖吗?林歆欢总说自己贪财,她认为林歆欢是最心怀天下,最心软的神。
“亏啥,都是处理货,老板们说还想要的话,可以拉几大车来呢。”
批发生意也不好做,每年都有不少挤压、卖不出去的货,现在人民生活条件好了,款式不好看的,质量再好,再便宜也不会买。
一年又一年,压在在仓库里,他们还需要另外花钱租仓库,如今林歆欢一招呼,清理了库存,他们有地方放更值钱的货物,还感谢林歆欢为他们销货呢。
在现代人看来款式老土的衣服,十元钱可以拿两麻袋,在古代人看来比世家、皇家的衣服还要贵重。
“给,我觉得你会喜欢的。”林歆欢从封闭的柜子里面,拿出特意留给他们的东西。
“小静的皮手套,里面加绒,手放里面,保证马上就暖和起来,还有雷锋帽,军大衣......这是你们的。”
梨花没想到还有自己的份儿,她只不过是跟在女郎身后的小侍女,还劳烦林先生特意惦记自己,脸上的笑容愈加真诚。
祝琳琅当场就换上保暖装备,像个小孩子一样兴奋的蹦蹦跳跳。
祝清月用手帕按压脸上的汗水:“有了保暖衣物,百姓们也能过个好年。”
“趁着其他城池窝冬,再扩张祝家庄面积!”祝琳琅一挥军大衣,衣角呼呼作响,也是为了扩张领地,也是寻找爹娘,向外扩张,祝琳琅相信总有一天会遇上他们。
祝清月宠溺摇摇头,面前虽是杀伐果断的祝琳琅,在她眼里仍然还是个会撒娇的小妹妹,用食指指尖轻点额头:“你呀~”
刚开始知道阿祖退居后位,将族长之位传给祝琳琅,她是震惊的,从古至今没有见过女掌权者,对她的认知产生莫大冲击。
还有林歆欢在天赐军和百姓中的威望,每个人提到林歆欢都是崇拜与信赖,她们所做的,都不是世俗认定女子应该做的事情。
回想,在国家中,有哪个行业有杰出的女子出现过吗?
从来没有!全是男子被众人所熟知,但是她知道她身边不乏有优秀的女郎与妇人,最终像是一颗珠宝掩埋于高墙后院之中。
从碧水县回来后,感觉与祝家庄格格不入,开始怀疑自己存在的意义。
祝琳琅也关注到阿姐的变化,还没等她与阿姐谈话,第二天,阿姐变了。
“我还有些震惊,但一直知道我们琳琅是最棒的,最聪慧的女郎。如今琳琅想要做的,自然是有琳琅的道理,阿姐支持,阿姐也想看看内宅之外的世界。”
祝清月穿上方便行动的衣裙,跟着家族子弟们一样,处理祝家庄的各种事情。
有了三个人的表率,祝家女眷们坐不住了,都说要在族里找份事情做:“男子干得,女子也干得!”
“呼呼呼~好冷~”麻衣男子将双手缩进衣袖里,迫切贴着手臂上的皮肤,但温度比手掌还好不到哪里去,被衣服包裹着的部位,冰凉。
随着说话,呼出团团白烟,感觉体内的温度也被带走。
另一个青衣男子穿得更是单薄,上身套着五六件衣服,都没有一件棉衣厚,不停跺脚:“天气那么冷,怎么干活啊,石砖都抓不稳。”
“你穿得太少了,回去吧,挣贡献点,不能把身体搞坏。”
“我这不是想多挣钱吗,贡献点还可以去分店换大白菜、大土豆、鸡蛋、猪肉呢,我家孩子读书辛苦,换些鸡蛋给孩子补补。你说现在除了祝家庄,哪里有这些东西?”
“害~祝家庄真是桃园,我现在跟做梦一样,要是还在小河村里,我恐怕是别人餐桌上的一盘肉了。”
回想五六天前的日子,疫病到现在已经一个多月,没有粮食,动物被丧尸糟蹋,丧尸不止吃人,连动物也吃,但动物并不会被感染成怪物。
饿急眼后,丧尸都没有饥饿可怕,敢从丧尸嘴里抢肉,但大部分没能再回来,成为丧尸,或者是丧尸嘴里的肉。
老一辈的人都说是天罚,上天对掌权者的愤怒都降临在这片土地,即便经历过饥荒年份的老人,都承受不住这次灾荒。
知道吃了被污染的食物会死,从胃烧到心脾,烧到脑子,根本没有理智可言,疯狂塞入,又倒地不起,再次站起已经是无理智的丧尸。
为了活下去,村里出现了“两脚羊”,村霸集合一伙人将他们圈养起来,小河村散发着肉香~
回忆那段日子,犹如地狱!
他觉得那群魔鬼比丧尸还要可怕!
万幸的是,祝琳琅带领神赐军占领了小河村,他们得到救赎,那群吃人的“人”全部丢出去喂丧尸,再消灭丧尸。
房门打开的那一瞬间,村子里传出巨大悲怆的哭声。
他们踏入祝家庄的那一步,好像来到传说中的天庭,怀疑自己已经被困百年之久,出来的世界怎么都不认识了?
等其他村子的村民被带回来,前人都会跑出来热烈迎接。
刚来祝家庄的村民:祝家庄的百姓也太热情了,害羞、无措、弱小,又惊喜,他们真是大好人。
而“大好人”们感叹:原来我第一次进来的模样那么蠢,看到别人跟我们一样,没见过世面的样子,我就放心了。
来到祝家庄的每一位百姓,都很感激在祝家庄的每一天,怎么会干活偷懒呢?
“相公!你快穿上,你看我给你买了什么!”
“娘子,你怎么出来了,天气冷,快回去,别冻坏咯。”
青衣男子看到是自家娘子,心疼坏了,这天气,要不是为了贡献点,谁想出门,而且家里的厚衣服都在他身上,她穿那么单薄怎么能行。
第372章 能跑到哪里去?
“不冷,我穿了军大衣可暖和了~你摸摸看~”
妇人卖弄着她刚买到的衣服,厚实的军大衣,将妇人全身紧紧包裹在一起,只露出浅浅脚面,她好像就在烧着火的土灶前,一路走过来,竟冒出点点汗水。
“真的哎!是分店买的吗?怎么会有如此暖和的衣服!”
麻衣男子好奇的凑过来,分店卖的?一定是好东西!
“相公,这是我给你买的,叫冲锋衣和裤子,说是可以防水、防油呢,你以后也不用穿蓑衣出门。
快试试看,我可是买羽绒层的,听说又轻又保暖呢~虽然没有军大衣保暖,比它还要方便干活。冲锋衣可以做工时候穿,军大衣可以平时穿。”
被冻得瑟瑟发抖的青衣男子,穿上那一瞬间整个人都暖和起来,软乎乎的,像是摸到云朵,裤子直接套上,扭动全身发现,真的都不影响行动。
“比棉衣好哩!”
“娘子,衣服贵不贵,我不用穿那么好,贡献点留给你们花。”手在衣服光滑的表面上摩挲。
妇人见相公不舍的模样,却依旧为小家着想,心里暖呼呼的,贡献点没白花。
“卡里的贡献点够着呢,林先生心善,衣服便宜得跟白送我们一样。”
“林先生?是分店的林老板娘吗?”麻衣男子刚来祝家庄,不懂祝家庄的百姓称呼一女娘为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