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可以稳定民心,又能解释林歆欢时不时消失。
祝家庄可是百年大家,能养私兵,再建粮仓也不奇怪。
后遗症就是百姓们认为林歆欢武功比常远还要厉害,可以独自在丧尸间来去自如。
误解!天大的误解!来自每天接受体能训练林歆欢的呐喊。
处理完清河县的事情,祝琳琅已经忍不住回祝家庄的心,她无刻不想念着祝家庄,对于某种情况的考量,还是按捺下焦急。
“歆欢,上次能千里传音的小盒子,我想买!”
祝琳琅眼里有小星星,要是他们有小盒子,就能知道族人现在的情况,不用困在清河县乱想。
小盒子?莫不是手机吧。
“叫手机,你是想远距离沟通吗?”
“我打算带着一队人回庄打探情况,要是...”祝琳琅停顿,轻咬一下嘴唇,继续说道“需要城内的兵力支援。”
祝家庄和清河县的距离,说近不近,说远不远,但绝不是想要沟通,穿越过丧尸群跑几步就到的距离。
通讯绝对起重要作用!
林歆欢摇了摇头,祝琳琅气馁,夺人喜好不是君子所为,她懂,要是有人想买她最喜欢的一本书籍,千金也不卖。
“是我为难你了。”
“手机是比粮食会贵些,但在现代人手一只,并不是价格原因不卖你,而是古代没有建立信号基站,手机在这里比破铜烂铁还要无用,只是占位置的摆件。”
林歆欢向她解释手机能千里通讯的原理,涉及到电信技术、移动通信技术、信号处理技术等多个领域,触及到知识盲区,浅浅描述一番。
祝琳琅云里雾里,挥动双手,犹如在河里拼命扑腾,总结一句话,他们之间差了几百年发展,是目前他们时代所做不出的东西。
意识到两个位面的差距,她心里有种急迫感,什么时候百姓们也能过上现代位面百姓的生活?
现在说这些还太远,解决通讯是当前一大难题。
“别担心,我有神之眼,可以作为我们的信鸽传递消息。”
没有电的地方,还是原始的办法最好用,于是祝琳琅肩膀上停留着一只纯白鸽子。
他们队伍分为两批,一批是由祝琳琅所带领的小队,往祝家庄方向进发,一批是由飞鹰所带领的小队,留在清河县驻守。
飞鹰等留下来的护卫,挣扎想要跟着祝琳琅走,他们的主人是祝琳琅,任何人任何事都没有祝琳琅重要,即使是他们的前主人,也就是祝家族长祝缘鲤。
“你可是我们最后的底牌,只有你们在清河县驻守,我们才能放心在外。”
飞鹰感觉自己被委以重任,自己在主人眼里比队长还要重要,一时维持不住面上表情,笑了出来。
“是!飞鹰保证完成任务,等女郎消息。”
常远看透,但他不说。
越靠近祝家庄,路上丧尸越多,幸好他们一行人杀丧尸非常有经验,除了一开始跟着祝琳琅的护卫,又多了十几位杀丧尸精英,都是从百姓里脱颖而出。
这一趟出来,十分凶险,但是女郎答应回城分二十斤大米,还有五斤猪肉!
肉肉肉!石头不禁擦了擦自己的嘴角,手指有些湿润,疫病来临前,也没几次能吃肉,这次是丧尸的功劳,他们还有肉吃。
一听到消息,就拉着姚奇报名,反正他们都是孤身一人,能活着回来,就吃点好的,死了,也活够了,不亏!
于是出行队伍扩大到三十多人,还有一头牛和鸽子。
他们一路上的粮食和装备都放在木板车,由肥牛拉着,给整个队伍节省了不少力气。
对,这头牛的名字叫做肥牛,如此诱人、美味,只因为见它时,瘦到只剩下排骨,他们想让牛多长点肉,能健康活下去,就叫做肥牛。
林歆欢点头:嗯,肥牛是能做几十盒肥牛了。
越走,天气越闷,林歆欢望着比昨天还要大的太阳,又掏出一小把电风扇,恨不得电扇伸到衣服领子里去。
古代的衣服,特别是百姓的衣服,非常不透气,又厚又重,叫做粗布麻衣,比用麻绳做的衣服好不了多少。
只有富贵人家,才讲究衣服布料,用薄如蝉翼的蝉翼纱,轻薄程度在现在堪称为工艺品,能一层叠加一层,根据气温搭配。
祝琳琅所带的物品,即使后来又回程找到不少遗落之物,在如今派上用场的可不多,就比如衣服,没有一件合适穿,全是盖住脚踝,束缚行动的衣服。
她身上穿的是从清河县布庄里找到的成衣,哪里比比得上从庆国最繁华地方,竞争最激烈的地方做出的成衣?
林歆欢倒是好一些,穿得是现代布料做得成衣,但是现代可是深秋,她选得款式都是厚款,谁知道才几天没来,庆国从深秋步入盛夏。
不应该叫做衣服,改名为蒸笼吧,空气中没有一丝风。
用袖子擦汗的祝琳琅羡慕看了一眼,转得飞快的小东西,看歆欢享受的模样,光看着,就能感受到凉风拂面。
祝琳琅往袖子里一掏,林歆欢就懂了,凑到她耳边询问:“要几个?”
“能不能给队伍都配上?”大家面上露出困倦,像是被太阳烤蔫的小白菜,垂下了头,连杀丧尸的速度都迟钝不少。
手里凹凸的触感,林歆欢低头一看:斗彩鸡缸杯!
一手可以掌握的杯子,不过拇指大的图案,绘制了公鸡、鸟雀嬉戏的画面,色彩绚丽,栩栩如生。
这技艺、绘画水平,在古代都不便宜,更别说到现代,即使是不知道年份的瓷器,现代富商们也愿意花大价钱购买把玩。
“有,看我的!”
林歆欢从牛车的一个大布袋里,掏出一顶一顶残缺的帽子,没有顶的,像是帽子被割掉一半,其中镶嵌着,像是林歆欢手上会转转的头。
亲手将一顶戴在祝琳琅头上,遮住天空中刺眼的阳光。
第326章 军师?国师?
“转了,它转了。”祝琳琅兴奋指着面朝她脸的风扇,凉风带走她浑身燥热,搅动着沉闷的空气。
“大家杀了这波丧尸,在前面树阴下修整,每人一顶帽子。”
“是!”
护卫队亢奋起来,手中的刀舞得越是有劲儿,把挤在前面的丧尸杀完,后面还想追着丧尸跑,别把丧尸逼得说话:“你是丧尸,我是丧尸?!”
附近丧尸再没有出现。
石头一只手紧握着刀柄,一只手握紧拳头,再松开,再握紧:“奇哥,你说这里如此偏僻,丧尸是不是多得不对劲,好像我们这里有吸引它们的东西。”
他们长时间,高强度杀丧尸,手掌早就麻木,只是野外处处都是危险,刀柄不敢放下,不敢有一刻松懈。
“能不吸引吗?我们一堆肉往它们地盘跑,肉包子塞你嘴里你吃不吃?”姚奇见怪不怪的瞥了一眼,对此没发现不对劲。
石头毫不犹豫摇头:“吃!肉包子谁不喜欢吃,我还要吃两个呢。”
自己找到理由解释,丧尸更偏爱他们队伍的原因。
指了指套在手肘上的护具:“还好军师给我们带来了这个硬纸板,你说纸张怎么会如此硬,太神奇了!这恐怕不便宜吧,这可是只有世家贵族用得上的纸!”
(作者编的新型材料,大家不要当真哈)
不由反复抚摸,分外珍惜。
姚奇也是一脸震惊,纸张在他们国家非常贵重,一纸抵黄金,虽然有些夸张,对于他们平民来说,是同等贵重的存在。
一张纸抵过一头成年猪,这就是寒门无贵子的原因,连书本都买不起,怎么读书识字,参加选拔呢?
他们没见过的硬性纸片,猜测价格更是贵重,如今用在他们这群卑贱的人命上面,深深震惊,感受到女郎们对他们的重视。
人命不值钱,特别是贫苦百姓的命,可能还比不上一头猪值钱,几两银子就能买到下人,一旦卖身,祖祖辈辈都是奴仆,外表是人类,对于主人家来说,是能随时丢弃的物品。
祝琳琅愿意用硬纸板保护他们,在他们眼里相当于把黄金穿在身上,特别是姚奇,他忘记不了,丧尸抓到他手臂上的场景。
就差一点,丧尸指甲就要划破他皮肉,感染上病毒,变成不人不鬼的怪物。
“喀喀。”
丧尸指甲遇到阻碍,不能往前一步,姚奇抓住它一瞬间停顿,挥起刀用力砍去......丧尸头颅滚落在地。
姚奇喘着粗气,心脏像是要破开胸膛飞出,又开始解决下一只丧尸。
现在有片刻安全的时间,他解开包裹的布料一看,布料被划破三道破洞,只在硬纸板下留下浅浅白痕迹。
“又轻便,又坚固,简直是神物啊!”
石头的邻居是打铁匠,了解一些铠甲的知识,庆国士兵的铠甲都是由皮革,局部加上铁片制作而成,十分笨重。
一件几乎30多公斤,相当于随时随地背了一个半大孩子,更别说要穿着铠甲上场杀敌,最可怕的是制作铠甲的材料并不多,只有少数将士能穿上,在战场上用人肉阻挡刀剑。
在上位者眼里,人命还没有一张猎物的皮值钱,石头不由用鼻腔哼出一口气。
对比庆信帝,从丧尸堆里救出他们,给他们粮食吃,还给他们武器和防御装备的祝琳琅简直是神仙下凡,不对,说是神仙下凡的,应该是林歆欢,硬纸板和会自动吹凉风的帽子可是她拿出来的。
所以百姓们私底下都会称林歆欢为军师,但他们认为国师的身份更符合林歆欢,在庆国,国师是能上通天神,代表上天的旨意,到凡间来辅佐真命天子,维护天地。
表面上是皇帝为尊,国师实则独立于皇室之外,受万民敬仰,所以每位国师都是庆国皇帝的心腹,不然屁股底下的位置不稳啊。
能抗住利爪的硬纸板,无风自动的风车帽子,都诉说着林歆欢身份不一般,这样的神人,却站在祝琳琅身后,说明什么呢?
出来的百姓们,排着队,人手领到一顶帽子。
“小心,别用手碰小风车,会划伤皮肤的。”
林歆欢看到有人好奇想要试探风车,出声提醒,其中啊,还包括女郎祝琳琅,风车需要风才能转动,它为什么无风自转?还能带来风呢?
刚想触摸,就被林歆欢q到,放下跃跃欲试的手指头,傻傻对林歆欢一笑。
“这是太阳能风扇,将太阳的能量转为电能,电带动风车转动产生风能,这是科学的力量。”
又是科学,这是祝琳琅从林歆欢口中第二次听到,能源和科学究竟是什么东西呢,会做神明才能做到的事情,应该说比神明还要厉害。
真真切切感受到风的凉爽,祝琳琅把科学放在神明之前,但那个神是任何存在都无法超越的,没有她,就没有祝家。
“快快快,军师说了,要把尸体集中烧掉。”有了遮阳吹风的帽子,大家觉得人活了过来,恢复精神。
陈大牛催促他们赶紧动手,他现在可把林歆欢和祝琳琅的话,当作圣旨,这几天跟在梦里似的。
离开陈家、离开亲人的生活,并没有想象中的艰难,每天的任务就是杀丧尸,能吃饱,穿暖,还不用听满耳朵咒骂,可比他在陈家过得轻松。
平时嚼野菜、喝米粒汤,现在能吃上肉和大米饭了!念念的小脸都圆润不少,回想起孩子香喷喷吃饭的样子,陈大牛感到生活有盼头。
“娘子,要是你还在,我们一家就完整了。”陈大牛喃喃道,如果他能早点带妻儿离开陈家,结局是不是会不同?
“娘子,我为你报仇了,你在地下要保佑念念。”
他后来回陈家看过,原来藏身的大门,残破,被丧尸撞出了一道大裂缝,里面躺着一老一少的尸体,即使尸体不全,依然可以看出老的死前紧紧保护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