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鸣声在安静的超市中,显得格外清晰嘹亮。
“是什么声音?”轩辕文琴很疑惑,好像是从他肚子里传出来的。
“你肚子饿了不知道吗?”
是哪家的小金豆子?如此不食人间烟火?
林歆欢瞳孔里似乎闪着金光。
“肚子饿?”陌生的词汇,让轩辕文琴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像他这样的修仙世家少爷,锦衣玉食,到他手上的都是上上品,从小就没有体会到肚子饿的是什么感觉。
受过最大的苦,可能就是练剑时受的苦吧。
又因为天资过人,在玄青门也是特别待遇,到了筑基期就不用再食用外物,辟谷丹随便吃。
几秒过来,他才明白“饿”是什么意思,脸唰一下爆红,耳根子好似要沁出血。
怎么犯蠢到仙人面前啊!!!
“你先吃片西瓜,我给你煮碗面条吃。”
不知道厨房还剩下什么?大概率是啥也不剩了吧,依照林家的大胃王传统,想要留点剩菜,还是等外星人攻占蓝星吧。
给病人吃方便面怎么样?红烧牛肉味的,有菜包又有牛肉,荤素搭配齐全。
当然后来的事情,导致林歆欢改了这句说法,外星人都打到家门口了,林家还留不出剩饭。
到底是谁带得头啊。
众人从饭碗临时抬起头,齐齐指向林歆欢。
“好强大的灵气!龙鳞瓜!”轩辕文琴被林歆欢随意递过来的西瓜吓到了,虔诚的接过那片扇形西瓜。
捧着西瓜的手微微颤动,龙鳞瓜的灵气顺着他的手,钻入体内,只不过经脉断裂留不住灵气,又散溢出去。
“兄台,你是否有些夸张了,龙鳞瓜?它是叫麒麟瓜。”
可能破云大陆也有麒麟瓜这样的品种,就是叫法不同吧,不过他的态度真的难以琢磨,像是见到了传说中的珍宝。
“麒麟和龙是同等瑞兽,叫做麒麟瓜也可以,不是我夸张,仙人你不知道龙鳞瓜在修仙界的珍奇程度。
龙鳞瓜靠龙息为养料,伴随的龙出现而出现,龙族实力强大,修炼几十年就能飞升到仙界,在修仙界活动的龙屈指可数,根本发现不了它们的踪迹。
传说中一滴龙的血液,金丹期炼化后,能越级三阶,直接到元婴期,受龙息滋养的龙鳞瓜,虽然没有如此夸张的效果,但在补血气和精气上,有极大的功效。
全身流光血液的人,只要吃一口龙鳞瓜,瞬间补充亏空的血液,使一脚踏进地府的人,拉回来,还能增寿二十年!”
在破云大陆最顶级的拍卖会上,他有幸看到过一回。
被几位修仙大能保护着的龙鳞瓜,一个只有鸡蛋那么大小,还被分成四份售卖。
你问为什么不整个卖?
破云大陆有如此财力的人还没出生呢,最后四份被破云大陆四个顶级家族和宗门买走。
一份就能拍卖出一条小型灵脉的价格,你说它珍贵不珍贵。
更别说,他手里的只是其中一片,从体积上看,就能想象到解体前的龙鳞瓜该是多大的体积,得有一个小猪崽那么大吧。
被龙族抱在怀里长,都不一定能长到那么大的体积。
就这样珍贵,可以说已经绝迹的宝贝,林歆欢竟然给他这个废人吃,一生只流血不流泪的轩辕文琴哽咽住了。
“文琴看有如此浓郁,红色灵气的龙鳞瓜,给文琴吃完全是暴殄天物,仙人快收回。”
林歆欢闭眼,再睁眼,还是夏天泛滥大街的西瓜啊,她现在每天能捧着吃半个呢。
哪里有轩辕文琴说的红色灵气?这孩子不会脑子刺激出毛病了吧,遇到这种情况不能硬跟病人对抗。
第235章 不会是凤凰蛋吧
林歆欢说:“没事,龙鳞瓜我这里还多得是,吃都吃不完,再不吃就要拿出去喂狗了。”
轩辕文琴一听,狗都能吃,那他应该比狗有用一点吧,吃吧,尽快恢复,好好报答仙人。
后来他看到了林歆欢口中的狗,内心泪流满面,仙兽,只能在仙人面前做条狗?我不配跟仙兽比。
一口吃下龙鳞瓜,入口汁水甘甜,爽脆,一股清凉从五脏六腑蔓延开来,灵气顺着他的喉咙在经脉游走,一点点调动血液,一点点修复经脉,断裂处也不会再有痛感。
原本惨白,失血过多的脸蛋,肉眼可见光亮充盈起来,从内透露着一股血气。
林歆欢默默拿起盘子里没吃的西瓜片,啃了一口,细细感受体内的变化:?还跟平常一样啊?怎么轩辕文琴的反应如此夸张,好像真的吃到了神药一样。
身体的真实情况是最不会骗人的,林歆欢发现他所受的暗伤完全好了,灵力所无能为力修复的经脉,在表面薄薄修复上了一小层。
突然有了一种念头:要不然我啃一口,轩辕文琴吃剩下的?
作为人的羞耻感,林歆欢最终还是放下了这念头。
轩辕文琴不喊仙人,该喊女流氓了。
林歆欢给轩辕文琴去下面条了,望着她离开的背影:“仙人如此身体力行,果然是大格局者。”
在修仙界,哪个大能出门没有一堆随从跟着?做事吩咐一声就行,不用亲自动手。
仙人身居高位,在小事上还能亲力亲为,他十分佩服。
其实真实情况是,林歆欢回家直接喊:“爸!我饿了!”
“闺女,来啦~”老林同志屁颠屁颠来下厨。
轩辕文琴将注意力转移到屋内,当日有些灼眼睛的太阳,如今也没了光芒。
他还是第一次看清太阳的全貌,原来没有火焰的情况下是乳白色的。
心里升起了一种果然如此的感觉:不愧是仙人,连太阳都能控制。
等林歆欢端着一个海碗回来后,他刚想接过碗,向仙人表示感谢。
定睛一看:“这...这是什么?”
“面条啊。”对孩子十分同情,怎么破云大陆连面条都没有,伙食也太差了吧,幸好她没有穿越到破云大陆,没有美味,连成仙都没了趣味。
“拿凤凰做面条!还是凤凰蛋,一家子全在里面了。”
轩辕文琴此刻,比知道师兄门要害他还要震惊,这可是传说中的神兽啊,跟龙是同一个等级的。
不知道先同情凤凰做成了菜,还是一家团团圆圆被做成了菜。
御兽宗的人终极愿望就是能亲手摸一把神兽,要是能与神兽契约,同伴契约也行,也是在破云大陆横着走的存在。
如今他看到了什么,不说这一海碗,满满的凤凰气息,恐怕是浸泡了好几个小时,把骨血都融进水里吧。
林庄成自豪的介绍:那可不,这可是我那高压锅压了两个多小时的鸡汤,所有精华全都炖烂在汤里。
还有面条中夹杂着的是!是凤凰腿!
往常披着着美丽羽毛的腿,连细毛都被拔得一干二净,滑溜溜,一看就很好吃~
刺溜~轩辕文琴竟可耻得饿了。
只想狠狠扇自己,想什么呢,竟然想吃凤凰的腿!
除了一个大鸡腿,林庄成怕闺女吃不够,特意放了三个茶叶蛋。
每天都要煮一大锅茶叶蛋,还不够卖,附近有个养鸡场,鸡蛋根本不用往外送,直接被林庄成包圆了,天天开着货车来林家送鸡蛋。
鸡场员工都跟林庄成混熟了,为了维系这个大客户,鸡场所有的事情都会向他汇报。
搞得养鸡场老板,还以为林庄成才是鸡场真正的老板,差一点把营业额都转到林庄成的账户上。
看着林庄成刚转过来的钱,老板暂停下输密码的手:“等等,到底谁是老板?”
只要吃过茶叶蛋的人,根本忘不了茶叶蛋的味道。
“这可是我吃过最好吃的茶叶蛋!一个三块钱不亏啊。”
“吃之前,一个竟然要三块钱!吃之后,一个竟然要三块钱,太便宜了,我能一口气吃十个。”
“啥十个啊,我能吃一百个,要不是林家每人只限量卖三个,我都想全买回去了。”
“这茶叶蛋不得了啊,吃一口神清气爽,吃两口通神舒畅,让我当皇帝都不换。”
没吃过的人,还以为走进了传销,结果特地买了一个尝尝。
眼泪混合鸡蛋咽下:“太好吃了,我后悔了,后悔怎么只买一个。”
如果重新排队买,长队伍根本轮不到他。
“这个味道有点熟悉啊?怎么像是我爷爷最珍藏的大红袍呢,不对不对,那可是几十万才一点点,怎么可能拿来做茶叶蛋?”
差点被拆穿的林歆欢,暗道一声好险。
少年你猜得大胆点,世界上有什么不可能的呢,几千万的大红袍来煮鸡蛋,只有林家有这个财力了。
很快千金茶叶蛋一跃成为神山镇最受欢迎榜首,脚踩人参,拳打养发膏,让所有来过神山镇的人,为了再吃一口茶叶蛋,又来神山镇。
这三个茶叶蛋,还是刚出炉的一锅,不然根本留不下来。
“凤凰蛋!”
“三个凤凰蛋!”
轩辕文琴那根名叫理智的神经崩掉了,就一颗凤凰蛋,就足以引起破云大陆的疯狂,卷起血雨腥风,现在还是三颗,却被当作鸡蛋那样煮熟。
好好的一个人却陷入癫狂。
捧着碗,动都不敢动,深怕这一碗毁在他手里。
身体僵直,脑袋转动,林歆欢好像听到了喀喀喀的声音。
“你怎么认出它是凤凰,凤凰蛋?”
林歆欢也不是蠢人,很快发觉自己眼里和轩辕文琴眼里的不像是一件东西。
就像之前自己看来最普通的竹椅,轩辕文琴说是雷击竹。
电灯,他说是太阳。
普通的西瓜,效果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