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民宿墙角的一群人,端着大搪瓷碗,米饭上盖着各式各样的炒菜。
还没等他们问话,林露露一步向前,兴奋溢于言表:“大哥,你们是不是民宿的住户啊?
歆欢姐姐服务太不好了吧,让你们坐在门口吃饭。”
一位大哥奇怪的看了林露露一眼:“露露,你不记得我了,我就住你家后面那条街呢,之前还天天一起放学回家。”
白成衣他们仔细端详,发现这群人就是神山镇的原住户,穿着统一批发下来的白色背心,同款校裤,甚至屁股下坐着的小板凳都是同款。
【我都替林露露尴尬,邻居哥哥才一年没见,就认不出了?】
【她啥意思啊,总觉得她的话有些怪怪的】
【那位大哥长得太普通了,小姑子怎么能记得住!】
林露露被一提醒,才发现里面有好多眼熟的面孔,都是神山镇的居民。
当时想着抓林歆欢的小辫子,根本没有多注意。
林露露没法回答,只好尬尴笑笑。
“大哥,你们家就在镇上,怎么不在家里吃饭,还围在灵山民宿外面?”
白成衣不想管小孩子们的弯弯道道,这姑娘年纪虽小,心眼还蛮多的。
好奇的询问着群人。
他们一边吸一口空气,一边扒饭,这是什么奇特的用餐仪式?
白成衣还以为这是农村特有的,吃饭风俗。
还在吃饭的居民没空搭理他,明星?平时在路上,还有兴致围观。
但现在饭还没吃好,任你是明星、网红,都没有眼前这一碗饭吸引人,再耽搁一点时间,就错过了!
林星俊当上明星后,还没有受过这样的忽视,即使刚出道的那一会儿,出现在公众面前,都是尖叫和簇拥。
还是吃饭完,整理好小板凳的人跟白成衣搭话:“这不,林家的手艺太好了嘛。
每天饭点,香味飘出十里,我们坐在家里饭吃得没滋没味的。
后来大家都自发聚集在墙角,吸一口香味,在扒上一口饭,水泡馒头都吃出了滋味~”
“他们啊,就是怕香味散开,没得下饭,吃饭没有嘴回话呢。”
大哥也是怕从外面来的人,误会他们,解释了一下大家不理人的原因。
他可时髦了,现在神山镇都是扛着黑乎乎东西的人,他知道这是要给数不尽的人看的呢,他们可不能破坏了神山镇的名声。
又一位大姨说到:“我们以前都是蹲在墙角吃的,后来歆欢看我们太辛苦,进了一批可折叠的小板凳。你看,这板凳带着方便,中间一弯上,变成一块板子,我每次来吃饭都带着它。”
大姨还现场展示了小板凳的用法,可见她对于小板凳是真喜爱了。
【哈哈哈哈,被可爱的大哥大姐们种草了,欢欢快给我上链接】
【粉的偶像太有生意头脑了怎么办,还给在自家门口卖小板凳】
【香味拌饭,那该有多香呦,刺溜~】
屏幕前的网友没法知道,白成衣他们非常直观的感受到了。
现在他们只想加入进去,奈何居民们还可以从自家带饭,他们只能空气配香气,一肚子气。
第159章 只是微笑脸
“欢欢!”
“歆欢!”
“闺女!”
一众人看到林歆欢的出现纷纷跟她打招呼,林歆欢也习惯了大家热情的大嗓门,见着他们就喊大哥、大姐、三姨、爷爷、奶奶......
抬眼就看到林露露不甘的眼神,微微对着她一笑。
林露露觉得对方冲着自己挑衅,天地可鉴,林歆欢只不过是微笑脸罢了,并没有想对她表示笑意。
“歆欢!我觉得你家还缺个会吃饭的!”
吴畏果然无畏惧,像是小狗看到肉骨头,冲到林歆欢面前。
“嗯?我缺吗?”
自己就是个大胃王,更别说消耗量巨大的陈东哥和护卫队,还有魔力增长中的鱼丸,不仅学会御风而行,在飞行速度上,比飞禽出身的白毛还要快。
食量噌噌上涨,原本从一个铁盆吃到三个铁盆。
除此之外还有神之眼和汪汪队,他们食量不大,但是数量多啊,每次都要给他们预留出几个木桶饭。
吴秀丽都说新增加了五个木桶,才堪堪供应上大家的饭量。
要不是林歆欢一人拿七八份工资,一份是国家给她公务员的固定薪资,一份是上交魔法卷轴、药材等的奖金,一份是养发膏的利润提成。
她还在朋友圈做些小生意,还有欢玉糖水铺的分成,超市、民宿、灵山等产业。
再不济,直接卖两三颗宝石和药材,迅速到手一批钱。
要是别人,还真负担不了这些个大胃王。
林歆欢的反问,让吴畏回想到昨天惊掉的下巴。
刚开始看到满满一桌子的食物山,受宠若惊。
“大哥你太客气了,准备的菜也太多,我们也吃不完啊。”
“哈哈哈哈哈,你们先吃呢,不够我再去煮一些。”
林庄成回答驴唇不对马嘴,白成衣说的是吃不完,他怎么说是吃不够呢?
他们第一回在林家做客,还准备客套一下,斯文进食。
拿起筷子,还准备唠唠嗑,一瞬间风卷云彩,主人家根本没客气,堆成山的食物,眨眼间变减少到山腰。
“你们别客气,多吃点。”林庄成一边剥虾,一边招呼着他们。
顺便把虾仁,一边给林歆欢,一边给吴秀丽。
林露露端着碗,下意识的伸过去,林庄成有些诧异:“露露,你自己不会剥虾吗?”
说完又埋头剥虾,动作熟练,林歆欢前面多了一小碟虾仁。
林露露眼睛瞬间红了,埋怨林庄成,好歹之前当过他二十多年的女儿,林歆欢一回来,就把我给扔了?
完全忘记是自己先不要林家,还想着笼络林氏所有人的爱。
(林家代表林庄成他们,林氏代表林崇瑜他们)
搞双标,林露露可谓是第一名。
眼泪要掉不掉的样子,可把林星俊心疼坏了,不熟练的帮林露露扒虾。
心里暗道林歆欢的不懂事,什么东西都要跟林露露抢。
手刚夹起第一只,想要再夹第二只时,还没碰到虾,陈东哥快他一步,夹走了。
放到嘴里,吧唧吧唧,咀嚼的声音非常大:“林哥,你今天手艺又进步了。”
林庄成疑惑,是吗?白灼虾,不都是用水煮一下就好了吗?
今天是水换了?还是煮的时间不一样?
林庄成默默回忆,今天与之前不同的地方,好像...没有不同吧...
又夹了一只,自己尝尝,嘿,还真得觉得更好吃了。
林星俊筷子停在半空,看着虾又从自己眼下被夹走。
后来这种小意外太多,总是能让他夹不上菜。
白成衣他们才明白林庄成所说不够吃的意思,其中最瘦小的林歆欢人不可貌相,吃得跟大块头陈东哥一样多,一个人比得上他们三个人的分量。
别说食量比不上林歆欢,他们连一只狗都比不了。
到最后食物从胃撑到喉咙,再也吃不下,只能眼巴巴看着他们继续吃。
万分懊悔自己怎么只顾着减肥,把胃缩小了,现在可好了吧,只能看不能吃。
嘴里的口水从眼角滑落。
吴畏一对比,好嘛,他连“会吃饭”的都够不上,顶多只能叫做“会吃”。
嘟着嘴巴,捂着肚子,他是真馋空气中的香味。
发动一众妈妈粉和姐姐粉最经受不住的狗狗眼:“歆欢姐姐,我以身抵债好不好嘛~”
“可以呀,要吃饭,留下来打工,给你们发员工餐。”
林歆欢装作听不懂他的一语双关,肉偿变成以劳力补偿。
吴畏也是个聪明人,小小年纪在娱乐圈里混,也听懂了林歆欢的意思。
他是有跟林歆欢谈恋爱的想法,一位长得美,性格又好,厨艺更好,还会挣钱的姐姐,谁不喜欢啊!
这样的软饭,他能吃一万年!
吴畏见到林歆欢的第一面,就产生了和姐姐谈恋爱的想法。
他之前一直没谈,不只是自己没成年,也没有遇到让自己心动的对象。
在娱乐圈里见得人和事情太多了,勾不起他一点兴致。
他又不是偶像明星,以后可是走实力派路线,也不怕自己谈恋爱脱粉。
懂得自己的魅力优势所在,是想认真的跟林歆欢谈恋爱的。
刚才的话,像是开玩笑也是真心话,对林歆欢试探了一下。
林歆欢的回答,让吴畏听懂了,虽然有些遗憾,遗憾还没开始就结束的恋爱。
还是呲着大白牙,忍不住开心,自己喜欢的人怎么那么聪明呢~
“好啊,姐姐我可能干了,暖被窝,挣钱,欣赏都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