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11月,最近天黑的比较快,车内光线不足,赵之敖把手放在书上:“别把眼睛看瞎了。”
“看瞎不会,就是车上看书,晃的人有点想吐。”
“收起来不要看了。”
林遇梵把书收起来,车在等红绿灯,她往外看,恰好看到王牧寻蹲在街边书报摊上看书,想打招呼,却又觉得不方便,只好作罢。
赵之敖见妻子的双眸忽然添了几分光彩,顺着她的目光看去,问:“认识?”
“报社的同事。”
赵之敖又看了一眼,蹲在地上的青年,脸色青白,头发微长,看着就是个手无搏鸡之力的知识分子。
他问:“要不要打声招呼?”
“不用了。”
他又问:“叫什么名字?”
“我同事?他叫王牧寻。”林遇梵在她男人的手掌心写王牧寻的名字,“名字很好听。”
手心被她画的微痒,赵之敖心里不止微痒,还有点醋:“做什么工种?”
他抓住了她的手,攥紧后,轻轻摩挲着。
未来的作家。
林遇梵没办法这么介绍,只笑道:“资料员。”
一个小小的资料员。
赵之敖没再问。
车子启动,林遇梵收回目光,心想着,不知道王牧寻买马票赚了多少钱。
今天赵家在珍宝斋订了个包厢,全家聚餐,三姨太照例没出来。
选择出来吃饭主要也是为了让刘芳和赵景秀开心点。
康年有意避开他们,他今天在外面干活没来。
吃饭的时候,王君瑶说:“之敖马上要过生日,到时候是在家里贺一贺,还是出来吃饭?”
大家都看向林遇梵,林遇梵知道赵之敖下个月初生日,她把问题抛给寿星本人:“你想出来吃,还是在家里搞个舞会,请大家来吃饭?”
赵之敖:“在家简单吃顿饭就行。”
四姨太倒是蠢蠢欲动:“在家搞场舞会也不错。我们好久没跳舞了。”
赵之敖显然没心情搞这些,“你们想跳舞,平时在家自己就可以跳。”
四姨太噘嘴:“自己怎么跳?每次都是耿冬萍搭着我的肩膀,我搂着她的腰……我搂她的腰,就像摸我床上的棉被,又软又舒服,让人直犯困想睡觉。”
二姨太打了她一下,笑道:“好心陪你跳舞,你倒嫌弃起我来了。”
众人跟着一起笑,餐桌上的氛围这才好了些。
吃完饭,特意给康年打包了几份菜带回去。
到家后在院子里下了车,林遇梵见走在前面的王君瑶往她这边看,知道婆婆有事找她,便走过去。
王君瑶问她:“祁云馨走了后,家里以后谁管事呀?之敖是从来不管家里的事,你又要上班,你二婶也不是个能拿主意的,要不要在三个姨太太里挑一个出来打理家里的日常事务?”
以前情愿选祁云馨管家都没选三个姨太太,现在林遇梵在这里,更不可能让姨太太管家。
传出去让人笑话。
林遇梵大概能猜到婆母想扶二姨太上马,要不是昨天婆母心软差点放赵彦晖和祁云馨走,说不定她还想自己上。
“妈你别担心,我已经跟之敖商量好了。”林遇梵直接搬老公出来,“家里平时事情不多,关姐作为管家她就可以管好家里的日常事务。需要拿主意的,她会问我。如果有急事,妈你在家也可以拿主意。所以也就不需要另外安排一个人来当这个家。”
王君瑶倒也没有多事,既然林遇梵这么说了,她当即点头:“这样也好,就是你要辛苦一些。”
这有什么可辛苦的。
不过林遇梵没这么说,她笑着应道:“我辛苦是应该的。小心台阶。”
赵之敖回来后又出去了,他有应酬,林遇梵睡觉的时候,他都还没回。
第二天她醒来梳妆,才听桂香说,姑爷昨晚一点多才回,早上不到七点又出去了。
这老板赚钱,比打工的还辛苦。
林遇梵没搭话,因为不知道他这么忙,是为了赚钱,还是为了某项让人敬仰的事业。
*
林遇梵今天来得稍晚一点,她到办公室的时候,其他人基本上也都到了。
看她进来,刀姐偷偷塞给她一个粽子:“我们家自己做的红豆粽,你尝尝。”
林遇梵领了她的好意,小声道谢:“谢谢刀姐。”
林遇梵穿着打扮虽然已经尽量朴素,但还是比一般人要强的,所以,大家都猜她是有点小钱的寡妇。
为什么说她是寡妇,这个源头已经无从考证,传着传着,都认为她就是寡妇。
不过她脾气好,工作能力也不错,打字快,会翻译,校稿也很熟练,办公室的人跟她相处的都很愉快。
楼上编辑室的几个编辑就特别喜欢她,因为她打字快给他们节约了不少时间,打字的时候,还会自动帮他们改错别字。
一上午,林遇梵忙完二楼的工作,忙楼上编辑室的,其他同事都去吃午饭了,她才停下打字的手。
听见敲字的声音停下,坐在前面的王牧寻这才回过头来。
“你买了吗?”
办公室一直有人,他已经忍一个上午了。
林遇梵放低声音:“买了。你呢?”
王牧寻阳光灿烂地笑了,“我也买了。赚了两千多块。你赚了多少?”
林遇梵不好意思说实话,“我比你多一点,差不多三千。”
那也不少了,林遇梵一年工资也就一千出头。
王牧寻问:“你看报纸了吗?”
“什么?”
“有人中了10万,都上新闻了。”
林遇梵笑着不接这个话茬,“走吧,我请你吃午饭。未来这个月,你的午餐我包了。”
包一个月午餐也花不了十块钱,王牧寻便也没跟她客气:“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两人来到出版社附近的深井烧鹅小饭馆,午餐时间,来吃饭的上班族很多,他们往里走找了个角落位置坐下。
王牧寻点了一份烧鹅腿饭,林遇梵则要了一份烧鹅濑粉。
因上一波客人走后桌面没有擦干净,看上去很是油腻,店里伙计忙的陀陀转,没工夫管这个,王牧寻便去前台找了块抹布来自己抹干净。
能看出来,这一世的王牧寻变化很大。
现在的他更踏实,更圆滑,也更能与这个世界和谐相处了。
这是好事。
等都坐下,林遇梵从手提袋里把礼物拿出来递给王牧寻:“谢谢你让我赚了大钱,这是送你的。”
“什么?”
“你打开看看。”
王牧寻打开包装,看到了一支精致的派克钢笔。
林遇梵:“你钢笔不是坏了么?我给你买了一支。”
王牧寻忽然鼻尖一酸,上一世,到了后来,他连最爱的派克钢笔都给典当掉了。
他问:“你怎么知道我喜欢这个牌子的钢笔?”
林遇梵笑道:“我猜的。我觉得这个钢笔跟你气质很配。”
“谢谢,我很喜欢。”
“你喜欢就好。”
他们的烧鹅饭和濑粉送来了,林遇梵拿出钱包付款。
王牧寻边吃饭边说:“我最近在写文章投稿,你送的钢笔正好派上用场。”
林遇梵问他:“你往哪里投稿?”
王牧寻:“中篇小说,投给《风华》杂志。”
《风华》是王牧寻出名的小说杂志。
后来林遇梵所在的杂志《语林》把他挖来,像祖宗一样高薪供着,跟《风华》对打。
可惜《语林》经营不善,资金不继,最终倒闭收场。
《风华》老板怀恨在心,联合其他几家杂志,封杀《语林》的几个主要作家,王牧寻才会沦落到越来越颓靡的地步。
林遇梵没想到王牧寻会不计前嫌,再次首选了《风华》进行投稿,也可能是因为上一世在《风华》出名,这一世还想延续上次的这道运势。
王牧寻见她没说话,又道:“等我写好了,先给你看。你可以给我提意见。”
林遇梵点头笑道:“没问题。”
吃完午饭回到办公室,两人是一起进来的,进来的时候,林遇梵发现大家的眼神不一样了。
都在假装不经意,偷偷往他们这边看。
“嘿!”强叔笑了声,“我没说错吧?”
说着,他又阴阳怪气地吊声说:“天雷勾地火,小心火太大,被雷劈啊!”
虽然强叔没有指名道姓,但这明晃晃的就是指林遇梵和王牧寻吧?
王牧寻走在前面,一脚踢开强叔伸出来的脚:“借过。”
强叔被踢了一下,用本地话骂道:“后生细仔,被女人包起,不知廉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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