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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年代军婚,作精女配甜又媚_分节阅读_第139节
小说作者:樱桃小鱼   小说类别:穿越小说   内容大小:366 KB   上传时间:2025-03-30 19:50:00

  老一辈子宠孩子,几乎什么都为沈大哥代劳。

  再加上他的确像沈父,就逐渐养成了老实懦弱没主见的性格。

  

第150章 邀功

  夏可晴一直等着沈大嫂找自己辞职。

  毕竟能自己当老板,谁会喜欢当打工仔?

  这个年代餐饮行业大有可为。

  特别是学校附近的餐饮行业,只要价格公道,东西不难吃,基本上都能赚到钱。

  如果有野心,说不定能发展成全国连锁店。

  没野心的也能发展成几十年口碑老店。

  要不是精力不够,专业不对口,她都想掺一脚。

  赚钱什么的,她最喜欢了。

  尝到了钱的甜头后,很难有人不爱的。

  她把这件事通过写信的方式告诉了沈霁川。

  这种时候是肯定要邀功的。

  男人有时候心里都明白,但是他们喜欢揣着明白装糊涂。所以夏可晴直接就把这件事挑明了。

  她和他现在虽然是夫妻,但他不能让她觉得,就因为嫁给了他,她为他的家人打算都是应该的。

  怎么是应该的呢?

  人跟人本来就是相互的,从来都没有应该的。

  难道原主跟男主定亲了,原主花男主的钱就是应该的吗?

  如果没有定亲这件事,换句话来说,如果男主不是图原主这么一个人,凭什么白白把钱给她花?

  所以夏可晴也要让沈霁川明白,她是为了他,才会尽心尽力帮助沈大哥和沈大嫂。

  她在信里写,她的店铺发展情况挺好的,大嫂也很适应店里的生活,现在在店里如鱼得水。

  她对大嫂本人非常满意。

  因为她是一个爽朗健谈,还愿意学习的人。

  她欣赏这样的态度。

  说不定大嫂通过不断学习,还能成为她店里的销冠呢。

  如果成为销冠,那就说明是有潜力的,到时候有新店开张,也可以把她提为新店的店长。也算是一个小管理层了。

  作为管理层不仅底薪更高,提成比例也会相应提升,门店的业绩做上来之后还会有一笔不菲的业绩奖金……

  洋洋洒洒地写了一堆。

  虽然没有明着说,你快夸我,我把你大嫂照顾得多好!我为了这个家,在尽心尽力培养她。

  但是字里行间很明显,因为是你大嫂,所以我尽心尽力培养,没有藏私,现在大嫂进步很大,说不定以后能当店长拿分店的业绩奖金。

  写完这些之后就已经把一张纸都给写满了。

  第二张纸,夏可晴又写到大哥。

  大哥的情况就不太好了。

  因为大哥性格有些木讷。

  以前在村里的时候不明显。

  因为在村里,大哥只要种地干活就行了,其他的他不擅长的事情自然有父母帮忙协调。

  所以从来没人觉得他性格木讷,不会跟人交流沟通有什么问题。

  这也反映了当初沈爷爷和沈奶奶带孩子的一个弊端。

  长辈带孩子其实真的不上心。

  只要孩子活着,能吃能喝就行,其他方面没人在意,也不重要。

  当然,也可能跟沈大哥本身的天资有关。

  跟天资有关的事实就比较残酷了。

  夏可晴也没有直接说,毕竟就算沈霁川年少离家,可能对自家的家人并没有太多的感情。但家人毕竟是家人。

  自己可以嫌弃,但外人如果说了不好听的话,心里肯定是不舒服的。

  所以夏可晴没直说。

  她只说沈大哥时运不济,换了好几份工作都不如意。

  在工地还因为不善言辞被人穿小鞋,差点出事。

  不过好在没出事。

  这是万幸。

  她为沈大哥的前途感到深深的担忧,希望自己能为他做点什么。

  她在信中娓娓道来,虽然只是简单的日常,却看上去一波三折,以至于沈霁川的眉头松开了又皱紧,皱紧了又松开。

  看完之后心里暖洋洋的。

  她竟然为我做了那么多!

  这就是夏可晴的目的了。

  因为基因型的差异,男人天生就比女人更理性。

  但并不是说男人就没有感性的一面。

  因为是你的妻子,所以我对你好,对你的家人好。

  三观正常的男人也会为此感动。

  男人一感动,他的行为就很直接。

  打钱,直接打钱。

  比如说,夏可晴捏着一张薄薄的汇款单,看着上面一长串的数字,勾起唇角无声地笑了。

  沈霁川还是老样子,不太擅长表达。

  但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这家伙的字好像进步了不少。

  他的字一开始也不丑,大概是职业的缘故,他的字遒劲有力。

  但也仅限于此。

  只是看到这封信,夏可晴觉得,他的字好看了不少。

  笔锋凌厉,字体绝对变好看了。

  啧,这人,还知道偷偷背着她练字?

  这让夏可晴想起一件事,那时他们还在家,两人蜜月新婚,夫妻之间的事情难免频繁了一点。

  好在这个年代已经有小雨衣了。

  不用夏可晴主动提,沈霁川就知道用,这很值得表扬。

  毕竟她还有两年学业没有完成,在后世,大学生结婚生子好像是很寻常的事情,毕竟都是成年人了。

  但在这个年代,除了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一些女学生在读的时候已经有家庭孩子了,正常情况下如果怀孕,肯定得休学。

  她可不想成为当代大学生中的显眼包。

  好在沈霁川自觉,这能加一分。

  然后就因为这个“小雨衣”,被沈大哥家的沈旭峰小朋友看见了,以为是气球,非要拿去灌水玩。

  沈旭峰本来是怕沈霁川的。

  但那是因为距离远,相互之间不了解,况且还有职业滤镜。

  现在自家三叔回来了,每天住一起,这种畏惧肯定会伴随着好奇。

  人类幼崽是一种很神奇的动物。

  如果不是常年挨揍,他们好奇心可强了。

  沈旭峰就常常偷偷跑自家三叔房里来,来的次数多了就发现,三叔没有那么可怕。

  所以他还对自家三叔屋里的东西感兴趣。

  然后看到了“小雨衣”。

  无奈之下,沈霁川只能告诉他,必须先把作业写好了才能玩。

  沈旭峰过完年九岁了。已经上小学了。

  有寒假作业的。

  小男孩还是有些怕自家三叔,只能乖乖去写作业了。

  但他胆子大了很多,沈霁川辅导他写作业的时候,他还嫌自家三叔字写的丑,力气也太大了,把他作业本都划破了。

  夏可晴回忆了一下,她记得沈霁川当时是没什么反应的。

  毕竟被亲侄子嫌弃字丑,还能跟小孩子一般见识?

  但现在看来,这厮绝对是听进去了,并且还偷偷练字了。

  读书练字这是好事,必须得夸,情绪价值必须得提供得满满的!

  所以沈霁川收到了新婚妻子的信,第一句就是夸他。

  夸他的字好看,笔锋凌厉,从字就能看出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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