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我第一次见到矮人时,是在我破壳的那天,他们为了抢夺黄金巨龙的宝藏而全副武装,把我包围起来,看上去并不友好。但,他们也没伤害我。”
所以,她也没有伤害他们。
莱戈拉斯:“好险,我差点要错过你了。”
一念之差铸就的结果,他真是感谢当年叛逆的自己。算了,顺便也感谢一下当年有话憋着不说激化父子矛盾的父亲吧。
“错过什么?”阿萨思道,“我迟早会遇上泽菲尔,遇到它就注定会认识你,或早或晚而已。”
“不一样的。”
“哪里不一样?”
“会有一些微妙的变化。”莱戈拉斯道,“没准,你不会像现在这样信任我。”
缘分这东西玄之又玄,偶尔一步之差带来的可不是冠亚军之分,而是一辈子都差了那么一点。
总之,他是幸运的。基于善意的回馈,基于灵魂的交付,基于承诺的追逐——回过头看看,他才发现自己走过的每一步都在朝她靠近,这何尝不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心之所向和步步为营?
只是,曾经的他没有意识到而已。
嗯,挑个时间吧……生一堆篝火,炖上一锅肉,打开两瓶酒,他有很多话想要敞开了说。现在不合适,总不能两手是泥地开口吧?
莱戈拉斯:“把这些根茎种到‘盖亚之书’中就能活吗?书也能模拟热河的环境?”
阿萨思:“神器没什么办不到的,连‘太阳阶梯’也能活,更何况血兰。”
她仰头看向树上的灵长类,眉峰微蹙:“被这群多嘴的猴子知道了‘我’不在,差不多等于整个亚马逊都知道了。”
她挑选的时间节点卡在“她”离开之时,一来一去是避免了相见,可也引来了新的麻烦。
“今晚得下一个结界,在我们挖光血兰之前,不能给它们留下一点。”阿萨思道,“否则要不了百年,这里还会再出一条巨型绿蟒,那时候可没有我了。”
万一血兰被人类获取,那基因实验必将继续。
可阿萨思也明白,血兰能挖光一时,却挖不光一世。这个世界催生了血兰,自有它的道理,说明它希望生命往进化的方向发展。今天她带走了血兰花,没准明天就孕育了血百合呢?这可说不准。
莱戈拉斯:“阿萨思,这个世界没有你想见的人吗?”
阿萨思的动作慢了些:“有,她叫亚麻,是一个部落的萨满。”
“不去见她吗?”
“一旦见到,就会想留下了。”阿萨思叹道,“就像苏珊说的,把该放的放下,尽量不去干涉。”
可跟一个人呆得久了,真能做到不干涉吗?
“假如我陪亚麻走过五十年,而她成为了第二个‘苏珊’,却做出与苏珊不一致的选择,告诉我想活下去。你说,我这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
有些人,有些事,有些感情,就应该让它停留在“适可而止”的时候。苏珊教她的最后一课,她已经明白了。
意识到阿萨思不会再花大量的时间精力注视着另一个人,莱戈拉斯总算松了一口气。
而在得知除了亚麻,还有凯特、雷普利、纽特等人时,他突然发现,或许他不用过度关注同性之间的竞争,而是异性更富威胁,她们与阿萨思的情谊明显更深。
然而没过几天,现实就凑上来冲他啪啪打脸。他怎么也没想到,有一批人在穿越时空的罅隙寻找阿萨思的行踪,就像他不知道他曾经的伙伴也在寻找他一样。
龙与精灵不会想到,他们是各自团队的团宠。
*
挖完血兰花是在一周后。
在亚麻意识到“阿鲁塔姆”消失之前,阿萨思和莱戈拉斯离开了雨林,进入巴西的一座小城中体会风土人情。
夜晚的篝火生了起来,外来的游客围聚一块载歌载舞,有着蜜色皮肤的小伙拍打鼓点,穿着草裙的女郎跳起了马拉卡图。
沐浴火光,沉浸舞步,阿萨思啃着风味烤肉,目不转睛地盯着女郎身上挂饰的晃动。她觉得它们亮晶晶的,极美,或许她的打造工艺不应该具现在武器上,也可以给自己来一套饰品。
正思考间,精灵的呼唤让她转过了头……
“阿萨思,有件事我想了很久很久,还是想……直白地告诉你。”莱戈拉斯似乎有点紧张,她能从他身上闻到一些激素飞快分泌的气味。
“希望你不会觉得我不够郑重,在这种——不是两个人相处的环境中。”
阿萨思叉了块肉,嚼嚼嚼:“你到底要说什么?”
“我、我是想说……”看得出来他是真紧张,把手里的酒杯都攥紧了,她正在为酒杯的生命做倒计时。
好在莱戈拉斯没为难一只杯子,他到底也是见过大场面的人,手抖不要紧,心不抖就行。
他做了个深呼吸,抬起头平视着她。这一刻,篝火晚会、鼓点舞姿都离他远去,他的世界只剩下一片黑白,所有一切都成了背影,唯有阿萨思占据了他全部的视野,也是他眼中仅剩的色彩。
“我……”
“我喜欢你,阿萨思。”
男子掌心忽然重击鼓点,女郎猛地飞旋身体,节奏一变,舞姿也紧接着改变。起先是传统的“稳”,现在是激越的“烈”。
“啊?”
阿萨思一愣,叉起的肉凝滞在半空,连带着停止了咀嚼,“什么?”
有了一个开头,精灵反倒是不怕了,他只需要把自己的心意传递出去,让她知道就好。至于她会做出什么选择,他都是……接受的。
说白了,喜欢她是他的事,如果他对她的感情造成了她的困扰,那么他……
啧,想想还是有点不甘心,他也不比谁差,还是永恒的生命。有着金色的长发和蓝宝石的双眸,怎么就不能成为龙的藏品?
万一被拒绝了,他大不了继续等,他有的是时间。
莱戈拉斯:“阿萨思……”
他胆子极大地伸出手,捧住她的脸,让她正视他:“听着,我喜欢你,我爱你,我想跟你在一起!”
“不是朋友之间的喜欢,不是出于皮囊的肤浅之爱,不是像多情的人类一样只‘在一起’一段时间。”
有些话憋了太久,以至于一打开话匣,他就停不下来。
“是独一无二的喜欢,是不会独活的深爱,是在一起直到永远,哪怕死亡也无法把我们分开。”
“阿萨思,我想告诉你我的心意,我不知道它因何而起,可能是在我跨出阿门洲的那一刻,也可能是我再次见到你……”
“你愿意,接受我吗?”
“接受一个被你当作朋友的人,想以另一个身份呆在你身边,想换一种方式陪伴你?”
“阿萨思……”
鼓点和欢呼回来了,舞步和光影交错着,而阿萨思的大脑似乎还在宕机中。
讲真,她的脑容量不低,背得完刑法,背得完四大基础,背得完税法,还能接受来自母盒噬星者达克赛德等各种生灵的长远记忆冲刷,不可谓不强。
可不知为何,莱戈拉斯只用了短短几句话,就把她干到快死机了。
看看她经历了什么,她的挚友对她进行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表白,表示想换个身份陪伴她。
她做过人她也是懂的,爱与喜欢并不是朋友之间能拿来开玩笑的词汇,而出于精灵之口更是郑重万分,毕竟精灵的生性决定了他们不会轻易说爱。
一旦说了,那就意味着……他是认真的。
他陷进去了,不想出来。
但这不是重点,最致命的一点是,当他问她接受与否时,她居然并没有“拒绝”的概念。换言之,她似乎已经习惯了他的陪伴,他换不换身份都不碍事。
可“适应”是喜欢或者爱吗?
她不懂,只是不讨厌,她打算再想想。
阿萨思张了张嘴,决定等想好了再给精灵回复,她目前只想静静。谁知计划赶不上变化,一股熟悉的气味由远及近,而她空间中的一枚白宝石耳夹在沉寂许久后疯狂震动起来!
等等,这是……
阿萨思一脸懵地转头,就看到一身战装的巴里疾驰而来,他看到她无比兴奋,像是狐狸看到了鸡腿,两只眼睛都在发光:“BOSS!”
他的身上闪着电光,还散发着穿越时空不久的辐射味,可见他刚到这个世界没多久,也不知是怎么找到她的,难不成他有了狗鼻子?
“巴里!我是巴里·艾伦,BOSS!”
阿萨思:……
不用强调,我记得你是谁,我也记得你的气味。
他太嗨了,嗨到张开双臂,只想给阿萨思一个拥抱:“我终于找到你了!我太想你了!你知道我找了你多久吗?我找了你无数个日夜无数个世界!终于!”
阿萨思:……
莱戈拉斯缓缓地放下手,眯起眼:“他是谁?”
阿萨思:……
不知为何,久违的求生欲瞬间涌了上来,这是为什么?
第368章
他是谁?
这真是个好问题。
她该怎么跟他解释呢?这说起来有点复杂,难道要直接告诉精灵他是巴里·艾伦,她的兽医诊所招收的大学生,也是玉米地训练场的“沙包”之一,充当被捕捉的松鼠角色,脆皮但速度快,后来在正义联盟担任“闪电侠”一职?
不行,要素太多了,精简一下。
在巴里激动到要扑上来的一刹那,阿萨思发动了原石的力量,把他定格在一瞬间。
彼时,巴里穿着战服,维持着“欣喜若狂”的表情,保持着单脚落地、稍微前倾、张开双臂的姿势,动也动不得,话也说不出,只剩一双眼珠子焦急地乱转。
他见到故人的欣喜和想要发声的迫切,阿萨思懂,也理解,但现在好像不是个相认的机会。
于是,急于表达“思念之情”的巴里只能暂定一边,眼睁睁地看着许久不见的BOSS对另一个人介绍他……等等,还有另一个人?他才看到!
看着巴里的真情流露,阿萨思忍不住扶额。
“闪电侠”好歹是个成名已久、拥有丰富作战经验的老鸟了,而能让老鸟露出这么天真又不靠谱的一面,那只能说明一点——蝙蝠把他们养得太好了。
有布鲁斯长期且靠谱的兜底,巴里才能继续像个大学生一样“清澈愚蠢”。管一群超能力者不容易吧,真希望蝙蝠的发际线没事。
阿萨思开口:“你还记得我们在浣熊市会面后聊了什么吗?”
莱戈拉斯看向她:“记得,我们聊了彼此的经历和队友。”
阿萨思下巴一抬:“他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