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克正在走神,但他装得认真。由于长了一张正气凛然、不会撒谎的主角脸,皮特压根没发现他的心不在焉,仍在小声地喋喋不休。
“我直到现在都不敢相信,你从小学到高中的成绩居然是全A!你就没有一个B吗?就没有不擅长的科目吗?”
“让我很受打击……你知道的,我提交了不少申请,但估计没戏。我已经下了决定,如果没有一所大学录取我,那我就去IHOP餐厅工作。记得常来,我一定给你员工折。”
克拉克敷衍地点头。
皮特突然发出恶魔低语:“舞会快开始了,你的舞伴呢?”
克拉克:……
“是还没到场还是放了你鸽子?”
克拉克有些无奈,在校长慷慨激昂的“开始你们的派对”呐喊中,他正想说“我去找找她”,不料音乐响起,场面忽然混乱了起来。
人与人牵手、滑入舞池、旋转,盛宴已开。皮特给他一个爱莫能助的眼神,正打算去找自己的舞伴,结果一个转身就与一名银发的女孩擦肩而过。
只一瞬,草食动物的恐惧发作,汗毛竖起、心跳加速、肾上腺素分泌——可安逸惯了的人类哪知道这是什么反应,皮特以为是“心动”,然后转过了头。
同一时刻,不同地点,音乐声似乎“轻”了些,无论男女都听见了自己的呼吸和心跳,但谁也不知道这种反应是羊遇到恐龙的畏惧。
他们只觉得那个背影格外“迷人”,让人忍不住想要靠近,想要接触对方的语言,获取更多的信息,与之同步疯狂……
突然,神秘的银发人与克拉克站在了一起,那诡异的气场似乎与他相融了,变得没那么显眼。
从短暂的迷失中回神,他们肆无忌惮地打量着两人,可就在这时,那个一向温和怯懦的克拉克居然扬起了头,眉眼冷如刀锋,劈开了他们的注视。
猛地打了一个激灵,不少人回过神来,却发现克拉克已经把人带走了。
等等,那是谁?
那个银发的女孩是谁,怎么从来没见过?
舞裙交错,音乐回声,在八百多人的派对中,谁也找不到他们的去处了。
“你不是要跳舞吗?”发什么神经?
“不跳也行!”
克拉克把人带到自助餐区的角落,可算松了一口气。不知为何,就在刚才看到阿萨思的一刹那,他突然后悔让她做舞伴了。
不为别的,她实在耀眼,哪怕披着麻袋也好看。
一想到他以后会去大都会求学,而懵懂的“妹妹”会进入一个群狼环饲的恶劣坏境中学习,他就觉得她的处境十分危险,必须耳提面命一下。
“阿萨思,听着,不要相信任何男人的花言巧语,尤其是不成熟的高中生,当然大学生也不行,总之你不能被骗,你要远……嗯?你的礼服怎么看上去有点眼熟?”
好像在哪里见过,可他想不起来。
阿萨思不语,她只是随便扯了块窗帘撕成裙子而已。走的是上个世界的城邦风格,宽松又方便行动,她还算喜欢。
“你的鞋子呢?”他这才发现她光着脚。
阿萨思诚恳道:“不穿鞋子很舒服。”
她也不客气,抓起一个蛋糕就吃。她来这里只是履行契约,既然克拉克没什么要求,她就随意了。
谁知还没吃上几口,这偏僻的角落就热闹了起来。
先是一个女孩挨到她身边甜美一笑,询问她的发色是不是天生的;再是一个女孩挨过来,问她怎么把瞳孔变成竖状,是用了彩色隐形眼镜吗?
“我好喜欢你的礼服,这是在哪儿做的?”
“你用了什么口红?可以告诉我吗?”
在90年代,粉底、口红、眉笔和隐形眼镜等一系列妆品早已登上舞台,也是年轻男女之间经常热议的话题。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眼见阿萨思的妆造出彩,自然谁都要问上一句。
然而,这涉及到阿萨思的盲区,她本想让克拉克应付,谁知这“没用的东西”已经被挤出了她的领地,怎么也闯不进来。
幸好,她学得快:“我以前在哥谭。”
在一片倒抽凉气的声音中,她继续:“你们知道的,哥谭的小丑发型十分夸张,配色也很奇怪,我只是进了哥谭的发廊,出来就变成了这样。”
有理有据,使人信服!
克拉克:……
皮特冒了出来,小小声:“你的同类?”
克拉克:“你跳完舞了?”
“被抛弃了。”皮特指着阿萨思身边的一个女孩,“朱莉一看见她就跳不动了,非要坐过来。不止是我,那边还有不少‘被抛弃者’。”
克拉克抬眼望去,就见自助区的另一边坐着一片穿西装的怨种。
克拉克:……
皮特:“带她去跳舞吧,算我求你。我的毕业舞会只有一次,朱莉是我好不容易才邀请到的女孩。”
克拉克深呼吸,小心翼翼地挤入角落,总算把阿萨思请了出来。
他带她滑入舞池,年轻的男女们也滑入其中。
旋转,裙摆像花一样盛开,阿萨思一直嫌弃所谓的舞蹈动作简单,没什么武斗的含金量,可当它与音乐组合在一起,她莫名感知到了它喷薄的生命力,那属于鲜活生命的快乐如此纯粹,亚成年似乎是人类最美好的年纪。
光影交错,音乐变更,她观察着人类,而克拉克注视着她。
他笑了起来,只觉得心头温暖。
嗯,这确实是他毕生难忘的毕业舞会……
下半场散伙,阿萨思风卷残云,在人类来不及收拾之前吃下了大量食物,惊呆了还没离开的皮特。
皮特:“她、她平时吃什么才能饱?”
克拉克沉默了一会儿:“光合作用。”
“……”
*
克拉克的毕业舞会圆满结束,阿萨思桌上的曲奇盒从一只变成了两只。
月底,车马不畅的农场总算收到了一封重要的文件,是来自大都会大学的邀请。
那一天,肯特夫妇相拥欢呼,就连还算稳重的克拉克都蹦了起来,一脑袋砸穿了天花板。
快乐顿时少一半。
阿萨思仰望天花板的窟窿,知道重建龙窝是势在必行了。再有下次,克拉克撞上去应该头破血流,而不是龙窝遭罪。
她一向忠于内心的诉求:“我想要这座房子的图纸。”
玛莎:“是对建筑有兴趣吗?”
阿萨思点头,肯特夫妇自然满足她的所需。
7月中旬,查理终于搞定了阿萨思的身份问题。大抵是不想让人查到她,她的身份初始信息居然是出生在哥谭,父母不详,是福利院中的孤儿之一,后被肯特夫妇收养。
当“哥谭”再次映入她的眼帘,阿萨思的心头升起一股诡异的预感——
她想,她迟早会去这个地方,但不是现在。
肯特农场的玉米又早熟了,得摘。许是牧草丰茂,鸡蛋与牛乳又翻了一倍,而肯特夫妇计划着购入牛犊和羊群。
“人手不够,或许我们可以雇一些。”
“还得养几只牧羊犬,真没想到农场到我手里还能扩建规模……”
“肉蛋奶的产量稳定,我们就可以和学校签订合同了。这样,两个孩子的学费和生活费都有着落。”
“还有退休金!”
他们相互依偎,坐在沙发上畅想着未来。阳光照在他们身上,为这对普通又不凡的夫妇镀上了一层神圣的光辉。
这一刻,阿萨思觉得人间好暖。
第171章
窗外的玫瑰进入了盛花期,姹紫嫣红,开到荼蘼。
玛莎很喜欢,她从仓库中淘出了经年不用的花瓶,洗刷干净,灌水插花,在每个重要的空间都放了一束花。
餐桌上摆了黄玫瑰,她认为黄色是奶酪、面包、玉米乃至大地的颜色,很适合放在厨房与客厅的交接处,既能柔和氛围,又能温暖脾胃。
克拉克的卧室被放了一束白玫瑰,她希望他即使进入了一个相对复杂的生活环境,也能保持高尚的品格和正直善良的一面。
而在夫妻主卧中,她放上了红玫瑰,她说,这让她回忆起了乔纳森求婚的那个冬夜。
“已经过去22年了,可我始终记得。一束玫瑰,一枚钻戒,他的头发冻到结冰,在餐厅外等我到深夜。那个时候,冬日的玫瑰特别昂贵,但他买了99朵。”
“我当时对自己说,就是他了,玛莎,他爱你,正好你也爱他。”
玛莎说着过去的故事,将一束粉玫瑰放在阁楼的书桌上。布置完毕,她对比了一遍空间配色,满意得不行。
“粉色柔和,很适合装点你的卧室。”玛莎笑道,伸手抚摸阿萨思的长发,“你就像黄金与白银的结合体,阿萨思。有着金属的冷感和贵重感,也有着兵器的锋利和血腥气,让人觉得疏离又捉摸不透……”
“粉玫瑰很好,让你变得‘暖和’了一些。”
是吗?
阿萨思看向花,那与RMB差不多的粉色果然让她心头一暖,甚至还想多收集一点。
如此,何不让花开得更猛些?
有她住在农场长年累月地吸收自然能量,这一整片土地都会变得异常肥沃,种花几乎能常开不败。
玛莎热爱生活又有艺术品位,那她就送她一片花海。
只是她没想到,肯特一家用不了那么多花。前后不过一周,肯特农场又对外谈了一笔生意,那就是卖花。
别说,卖玫瑰可比卖玉米值钱多了。
在1997年的美国批发市场上,普通品质的玫瑰一打12支,价格通常在5到10美元之间,高端品质能达到每打15至20美元,在特殊节日能卖更高。
因此,哪怕商人压价,肯特家的玫瑰也不会低于一打10美元,它们的品质实在是太好了,而商人若想继续合作,第一笔交易就不能让花农太吃亏。
商人:“我愿意出15美元一打的价格,都卖给我吧。”
乔纳森:“可我们不能保证每年都有玫瑰的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