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家还有一个叶父认的义兄,瞎了一只眼,孤家寡人一个,就在叶家帮着打理琐事。
叶明朗从小聪明伶俐,但是他对书本不怎么感兴趣,反而喜欢和义父学武,义父身手很不错。
叶父自然不能让儿子荒废了学业,督促的很严,叶明朗就偷偷学武。
原本一家子温馨和睦,不愁生计,但是叶父那个好友中了举,娶了高门大户的妻子,外放做官,他想起资助过自己的叶父,于是就希望叶父跟他上任帮他做事。
别的不说,衙门里书记之类也是可以的,有些位置必定得用信得过的人才行。
叶父颇为心动,他一心入仕,但他连举人都不是,想做官是不可能的,如今倒也不失为一个机会。
于是叶父带着家人去到了友人的任上,他家的开销都是自己来的。
做了半年的文书,叶父觉得官场和自己想的一点都不一样,每日的工作枯燥乏味不说,还得四处扯皮赔笑脸,他心生退意。
友人却苦求他留下再帮衬几日。
叶父却不过情面,只能留下相帮。
其实他这友人娶的不过是高门旁支庶女,因此得到的资助也有限。
没过几日,友人妻子嫡脉有个少爷路过这里,友人自然要宴请,叶父出面作陪,这嫡脉来的是个公子,言语傲慢,行为跋扈。
第二日叶父带妻子上街买东西,叶妻被这公子看到了,叶妻年岁虽大,但是容貌美丽,风姿诱人。
当晚叶父被友人相邀去喝酒,这禽兽闯了叶家的门,他不光看到了叶父的妻子,还看到了叶明朗的妹妹。
此时叶明朗和义父外出抓野兔子去了。
叶父回来时看到的就是妻子和女儿凄惨的模样,待得知是那禽兽干的,叶父抄着菜刀就想去拼命,却被友人死死按住,说一定替他伸冤。
待叶明朗和义父拎着一串兔子回家,就见家里烧成了白地,父母妹妹全都没了,叶明朗脑子一片空白。
友人上前安慰叶明朗,说以后他就是叶明朗的父亲,一定把他好好养大。
没过几日,这晚叶明朗早早睡下,待他睁开眼,却发现自己置身火海,是义父进来救了他。
义父把这几日调查的事情告诉了叶明朗,叶明朗想去拼命,义父死死按住他,“你现在动不了他们一根毛!走,离开这里,等以后有了能耐才能报仇,否则你也是白白枉死!”
叶明朗和义父回乡,准备变卖家产想法设法报仇。
回去后却发现族人霸占了他家的家产,这也是友人做的,说是叶父一家都没了,这些产业理应交给族里。
叶明朗想争辩,义父按住了他,带他火速离开。
叶明朗等于是家破人亡,他什么都没有,而他的仇人位高权重,他报仇无望。
义父带着他一路颠簸,机缘凑巧认识了赵公公,由赵公公见到了裴太监,叶明朗太想报仇了,认了裴太监当义父,想借福王府的势力报仇。
第一个激烈反对的就是他的义父,义父斥他,“你父亲一生堂堂正正顶天立地,你却认个阉人当爹,你想气死他吗?”
叶明朗,“他早死了!我却连仇人的毛都碰不到,如此下去,我如何报仇?和他们拼谁活的长吗?!”
义父大怒,放言再不认他,再不管他。
叶明朗去看他他不开门,送吃喝全都扔掉,但义父也没离开。
叶明朗大仇在身,每夜都是辗转反侧,这种永不熄灭的业火烧的他想劈开自己的胸膛怒吼。
认太监当义父自然被人看不起,可是叶明朗没办法,他不能科举,因为他如果上京赶考就会被仇人发现,最后也是枉死。
那去当兵,高升后报仇?
本朝目前边境尚且太平,当兵的没有战功得不到升迁,他不想一辈子当个小兵够不到仇人,而且当兵也不见得就是好选择,战场上死了,他家的仇就再无人能报了。
叶明朗整个人都很阴郁,加上是太监义子,正常的社交就别想了,日常也是和王府太监奴才们交往。
苏晚枫在他眼里就是他以往生活的象征,出身清白,文采一流,王府从上到下不少人都喜欢他写的话本子,都尊称他晚枫先生。
苏晚枫是他乌云密布的天空里唯一一道暖阳,因为她从来都是言笑晏晏,情感真挚,得知他大一些,称呼他叶大哥也是自自然然。
苏晚枫自然不知道叶明朗的悲惨往事,她还有很多前世的习惯,比如从不对人刨根问底,也不会因为旁人身份地位不同就另眼相看等等。
严格上来说,苏晚枫是个死宅,除了上班外她不大喜欢出门,她总觉得和陌生人交往十分耗费心力,重来一次后她改了很多,但本质上她依旧很想宅在家里不出去。
只是如今的社会支持不了这一点。
苏晚枫想住在府城的原因之一,就是她可以雇人来打扫卫生,府城有洗衣女,她的衣服也能让人洗,花费几个铜板就行,内衣自己来,生活的舒适度比乡下翻了好几倍。
以前在乡下,那些出不起束脩的孩子的母亲和婆婆过来给她干活,她一直觉得不大自在,也知道村人背地里嚼舌她,不外乎是她不会过日子这些。
村人住在一起,几乎都没隐私,你家今天吃口猪油,很快全村都知道了,苏晚枫连想给自己开个小灶都不敢。
村人知道她面皮薄,若是她割了肉拎回一只鸡,哪怕把门关上,待肉或是鸡熟了,就会有人抱着孩子过来串门,靠在篱笆门边大声道,“郭秀才,吃什么呢,这么香!”
你给是不给?不给,人家也不会硬要,就笑嘻嘻地不走,孩子馋地口水滴吧,扭着要吃,你给了这家,不好不给那家吧?
而苏晚枫也不会杀鸡,她买了鸡也得央村人宰杀,那不就是明摆着告诉大家今天我家有好吃的,村人就是来讨口汤也高兴。
这么的,苏晚枫也就不敢给自己打牙祭了,只能随着大家伙一起,逢年过节地才能割点肉买点鸡鸭。
在府城就不必这样了,门一关,谁也不知道你在屋子里干嘛,隐私得到了最大的保证,吃饭也方便,出去转转,烧饼馒头包子汤饼之类应有尽有,没有添加剂,味道也很好,偶尔切点猪头肉烧鸡之类打个牙祭,生活质量比以前上了好几个台阶。
若是女子,这样做会被人吐唾沫骂败家,但苏晚枫现在是个‘男子’,她如此行事没人说闲话,还说一个男的又没婆娘,自然得请人照顾生活。
郭家村她也经常回去,她还有地的,家里还有郭满仓的牌位 ,她还给郭家村的私塾找了个老秀才,村民见她也是亲亲热热。
苏晚枫就在家里定定心心完成自己的话本子。
为郭家村的事奔波了近一年,她的话本子也拖延了不少,梁少东很委婉地催稿了好几次。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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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秀才九
现在苏晚枫自由多了, 也不用顾忌这个顾忌那个,住在府城有房子的人条件肯定比农人要好,大家也会对自己的生活品质有个追求。
也就是吃喝上比乡下人讲究, 毕竟农人只要吃饱就行, 吃好太奢侈了, 郭家村人现在算是发了小小一笔财, 但原本的生活习惯也没有改变, 并不会给餐桌多加一道菜。
他们依旧需要土里刨食, 赚来的银子得藏起来,这是全家的希望,怎么能吃光用光呢,这是败家子浪荡子的行为。
那些和老人分开过得子女们, 一开始太舒服了, 忍不住多吃了两顿干的,被婆婆知道,追着媳妇从村头骂到了村尾,哪怕媳妇说干的的儿子吃的, 那也不行, 老人家说话一套一套的, 什么“饱时省一口, 饿时得一斗。”
还有,“粮再多, 野菜也要备几锅。”等等。
胡吃海塞就是败家的根源,有一点点银子就开始癞哥坐秤盘, 自称自大起来, 万贯家私都得给你们败光咯!
没人能招架, 所以郭家村的人生活还是老样子。
而府城的人就不一样, 大家比较舍得吃喝穿戴。
女人出门也想体体面面,金的玉的不敢想,银簪子银手镯总得要一个,便是给苏晚枫打扫卫生的婆子,耳朵上还有对银耳环,手上还有个银戒指呢。
苏晚枫也实在是忍够了,外衣她倒也无所谓,打补丁的衣服她也愿意穿,就是内衣,她一口气买了很多,以前在郭家村不行,大家生活水平差不多,你晾衣服被人发现有新衣都要被围观。
现在好了,关上门各家归各家,苏晚枫就去布庄买料子做新内衣。
内衣其实也分季节,棉布固然好,若是夏日,还是丝绸最佳,清清凉凉丝滑柔顺。
苏晚枫特意换了丝绸绑胸,不憋气。
外头的衣服苏晚枫可以将就,里头的她做了好些,她都成了布庄的常客,伙计见了她就笑。
如今丝绸和上好棉布是贵重布料,贵重有一个含义就是不耐洗容易坏,特别是丝绸,若是粗手大脚的一次就洗坏了,内衣都是苏晚枫自己动手洗的。
她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愁,也不是亏待自己的性子,如今生活很是惬意。
杨公公赵公公还有叶明朗也会时不时过来一聚,她就会多备些酒肉,请了会厨艺的婆子过来整治。
这三人也不会空手而来,苏晚枫说了好几次不要带贵重之物,三人见她诚恳,也就从善如流,只带些王府里的精致吃食什么的过来。
苏晚枫一个人吃不了,时间长了也会坏,就分给左邻右舍,得知这是王府里的吃食,众人都觉得苏晚枫很厉害。
她门上也没地痞流氓过来骚扰。
杨公公他们喜欢来苏晚枫这里,不为旁的,就为一个舒心。
他们在王府是奴才,不管是对上还是对下,都得用心,连背脊都不能挺直。
但是在苏晚枫这里不必如此,苏晚枫话极少,多半只倾听,态度也坦然,从不看轻他们,也不会刻意巴结,有时候更是一语中的。
这对杨公公等人来讲是十分珍惜的感受,就如他们也和普通人一样,就如他们没有成为阉人一般。
这天,杨公公赵公公还有叶明朗不当值,又来苏晚枫这里吃晚饭,因是夏天,苏晚枫就准备吃烧烤,如今人们吃烧烤都是肉,苏晚枫还备了很多蔬菜,又预备了不少瓜果。
三人还带了酒过来。
苏晚枫院子里升起了两个烧烤炉,赵公公因为拆迁的事办的好,得到了一次晋升,如今大小也是个中等管事,进出自有小太监跟随。
杨公公也是如此,他和赵公公算是联盟,又从苏晚枫这里得了不少新鲜主意哄主子高兴,如今在王府也是头脸人物。
算来只有叶明朗不温不火,因为他不是太监,也不是王府奴才,做的事目前也入不了主子的眼。
他们带来的小太监车夫们也围着一个烧烤炉子吃喝,院子里的空气快活的很。
酒过三巡,赵公公有些熏熏然,对苏晚枫道,“念恩兄,我这兄弟十分推崇你,你要是不嫌弃,不如你们义结金兰,以后兄弟相称?”
杨公公啃肉的动作都停了下来,他抬头看了苏晚枫一眼,很想踢赵公公一脚。
叶明朗也僵住了。
苏晚枫倒是没察觉什么,笑吟吟道,“只要叶大哥不嫌弃我,我一个肩不能提手不能挑的穷酸有什么不愿意的。”
她能在府城生活安稳,也都是依靠了眼前这些人,总不能用着他们了笑脸相迎,转头就弃如敝履,这成什么了。
而且赵公公也没有完全失了分寸,叶明朗认王府大太监当义父,但他本人不是王府的奴才,身份上依旧是良民,只他自甘堕落,被人看不起罢了。
杨公公和赵公公都是奴才,他们也没有开口要同苏晚枫结拜。
见苏晚枫同意,大家都高兴起来,七手八脚抬来香案,摆下蒲团,大碗里倒了酒,就要两人跪拜结义。
叶明朗掏出匕首一刀划过掌心,往酒碗里滴下去,苏晚枫瑟缩了一下,结拜就结拜,为什么要自残?
可是如今容不得退缩,苏晚枫咬着牙,拿匕首在手掌上比划了一下,狠心划下去,却被叶明朗抓住了,“我来,你这手法不对。”割的不对,伤口不容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