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主石和一些小宝石先做成了立体造型,然后才加在了花环上。这样用不大的宝石也做出了繁复华丽的效果,并且不会显得堆砌太过,就和路易莎今天的礼服一样。
而且这样轻巧的王冠安在路易莎今天梳得尤其光洁整齐的发髻上,也确实让她的脖子少受了许多罪。没办法,此时的王冠,尤其是历史悠久的那类,往往格外沉重,动不动就好几斤了。压上去就觉得沉,要是多戴几个小时,只会觉得从脖子到肩膀全都僵硬了,根本不是自己的。
也是托这顶王冠的福,路易莎骑马到城外,坐在临时搭建的凉亭下等待。哪怕坐得板板正正的,等了凯旋队伍三个小时,也觉得还好——是的,路易莎等了足足三个小时,纪尧姆率领的凯旋队伍这才来到。
然后纪尧姆就看到了半年多没见的妻子。
大庭广众之下,他们没法做什么,一切都要按照凯旋仪式来。也就是说,即使是很长时间未见的夫妻,也得像是木偶戏一样来……看起来他们都很适应这一套,至少其他人看出他们的国王和王后有任何忘乎所以的表现。
然而,当两个人终于有了自己的空间和时间——纪尧姆带着骑士们入城巡游一圈,然后就是进本地的教堂做一个弥撒。但在做弥撒之前,他还有时间休整一下,就在教堂的一个房间里洗去尘土、休息,甚至吃点儿东西,路易莎也陪着他。
纪尧姆慢慢地用温热的水洗手、洗脸,他的动作丝毫没有急躁,但在场的人都垂着头不敢多看。因为大家都注意到,进入这个房间起,国王就一直注视着王后,不论在做什么。一开始还好,一直这样就让大家本能地不好意思起来了,显然所有人都察觉到了什么。
“路易莎,路易莎。”纪尧姆眨了一下眼睛,仿佛是叹息一样呼唤了路易莎。
“是,陛下。”路易莎垂着眼睛,就像是蝴蝶栖息在碧湖,翅膀在微微颤动。
路易莎从原本靠近门口的位置走近了一些,接过一旁侍女提着的长颈水壶,继续往纪尧姆手上倒水。水淋过他的手背、手指,落到银盆里,一会儿房间里只有这种水滴落的声音。
等到纪尧姆扯过干爽的亚麻布巾擦拭手指时,路易莎才重新将长颈水壶交还给一旁的侍女,然后就被纪尧姆握住了她的手——为了配合今天的红色系装扮,路易莎还染红了指甲。染指甲这种做法在西方并不常见,但也不是没有,毕竟也是埃及时期就有的化妆方式了,而西方可是一直没和埃及断了交流的。
虽然路易莎不好使用后世那种太超出此时标准的指甲油,但因为她的指甲本来就很好,强韧有光泽,所以传统的染指甲也有若有若无的贝壳光泽感。
于是十个杏仁一样椭圆的指甲,都染成了鲜红色,就像是十块指甲盖大小的红宝石。特别是这样的‘红宝石’镶嵌在葱白的指尖上,就更容易引人注意了——纪尧姆握住路易莎的手,一下也看到了,忍不住捏住了其中一块‘红宝石’。
“真美啊,是不是,亲爱的?”纪尧姆依旧是那样近乎叹息的口吻。
说实话,纪尧姆觉得自己有点儿不正常了……没有见到路易莎的时候还好,但一见到路易莎,他就意识到原来他们已经分开半年多了。‘思念’仿佛之前一直在沉睡,这时候他们见面了,一下就醒来了。
强烈的思念让他根本没办法将视线从她身上挪开哪怕一下,同时思维都变得慢腾腾的了。
第227章 穿越中世纪227
凯旋仪式当然也要有与凯旋仪式相配的宴会, 即使这场凯旋仪式已经是‘从简’过了的。
当纪尧姆在教堂完成了弥撒之后,就和路易莎回了临时驻跸之处——作为一座军事堡垒起家的小城,当然不会少了城堡, 这里的城堡不算大但非常坚固,原本就是城市的起源与核心,这和此时多数城市以本座教堂为起源与核心还不太一样。
路易莎之前就落脚在这座小城堡,还提前派人过来打点过, 好让这次的短住也舒适满足。而现在纪尧姆来了,当然是一起住这里的, 凯旋仪式的晚宴也会在这座城堡的礼堂举行。就是城堡还是太小, 礼堂肯定塞不下那么多纪尧姆带来的骑士,不少人要在户外用餐。
不过现在是秋天气候最舒适的时候,最近又一直天气晴好,所以户外用餐问题也不大,甚至不需要为进餐的骑士们搭帐篷什么的。
到晚餐开始前,路易莎又换了一身妆扮。这次身上的主色调换成了蓝色, 这是瓦松王室的颜色,在这个瓦松国王的凯旋宴会上穿这个颜色再合适不过了。事实上,这场宴会处处可见蓝色装饰,包括路易莎和纪尧姆所坐的主桌后的大型挂毯,主色调也是蓝色的。
晚宴上,路易莎和纪尧姆是最晚到的,当他们一起到场时,大礼堂是闹哄哄的。虽说在他们走进来时, 有稍微安静了那么一会儿,可也就是那么一会儿而已。等到纪尧姆敲了敲被子,进行了简短致辞(他一向言简意赅), 宣布晚宴开始,就又吵吵闹闹了起来。
如果是同时代的东方统治者见到这一幕,恐怕会认为这无礼至极,一点儿秩序也没有吧。不过华夏其实也是这么过来的,汉高祖刚刚当皇帝的时候,大宴群臣,还见识过臣子喝醉了抽出到砍大殿上的柱子呢!还有唐太宗时,皇家宴会如果是在清醒时,还能说是君臣同乐、其乐融融,可要是喝醉了,场面也很乱来……
只不过,往往随着朝代越过草创期,规矩就立起来了。尤其是华夏封建社会越来越成熟,立规矩也越来越快、越来越严。相比之下,西方的‘礼法’从来没有东方那么森严,所以也就见不到那么规矩的场面。
当然,这是说统治阶级内部,如果不是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那东西是一样的分明,可不敢不‘规矩’。
就在这样的吵吵闹闹中,宴会的重头戏,今天的美味佳肴一样一样端上来了。负责宴会的厨师是直接从西岱带来的,也是路易莎授意自己的主厨让娜教过的,水平在这个时代不可谓不高。至少对路易莎来说,由这样的初始烹调食物,自己不会一场宴会下来没东西可吃。
就说今天吧,总共有十五道菜,堪称琳琅满目、色香味俱全——十五道真的很多了,路易莎和纪尧姆的婚宴都没有十五道菜呢。虽然说,一场宴会的标准也不是由菜肴的道数来决定的,不过这确实是评价内容之一。
主要是,这次的凯旋仪式‘从简’了,为了安慰刚从战场上取得荣耀、胜利与财富的骑士们,就得在别的地方找补。一场丰盛的、快活的晚宴,无疑是很好的安慰之一……
在用玫瑰花水洗过手,第一道菜就端上来了。打下手的仆役先将菜肴从厨房送来,然后才是真正的侍者,也就是一些骑士、骑士侍从接过,给端上桌。像是为路易莎和纪要服务的侍者,他们是骑士、骑士侍从,同时还可能是个伯爵、公爵,或者未来的公爵伯爵呢!
做这种事,以西方的传统并不是羞辱人,对当事人来说也是荣耀。
“是杏仁蛋糕和加糖酥皮松仁饼啊。”路易莎看了一眼摆在主桌的大盘子里的第一道菜,此时还有专门负责分割食物的侍者正在切割,然后呈给有意要的人。
主桌盛食物的大盘子和其他桌没有太大差别,分量大多差不多,但品质更好。但主桌坐的人要少得多……这样到了最后,主桌的食物当然是吃不完的,不过这从不是问题,一场宴会吃不完的食物最后总会施舍给外面早已等着的穷人。
甚至其中比较好的部分,会被仆役们直接分了(不是同为贵族的侍者,是真正的仆役),就像主桌剩下的那些。
在路易莎的示意下,侍从为她分了一小块儿杏仁蛋糕。这块蛋糕很小,就是刚刚尝一尝的大小,两口就吃完了。这并不是侍从的怠慢,而是路易莎的习惯众所周知(至少在侍从中是这样),她习惯分到的食物恰好足够,而不是吃不完剩在盘子里。
虽说路易莎知道,最后剩下的食物不会被浪费。但一方面是华夏人对食物的敬畏,另一方面也是下意识排斥给别人吃自己的残羹,她一般都是吃多少要多少——公盘里没有取用的食物也就算了,自己盘子里吃剩下的算怎么回事儿?
这件事上她没法管别人怎么做,自己这样做问心无愧就行了。
路易莎吃下了杏仁蛋糕,喝了一点点甜葡萄酒——大概是喝习惯了,她现在也能喝一点儿口味清淡的优质葡萄酒了。不会觉得特别好喝,但佐餐时确实觉得有这么个饮料平衡味道还不错。
第一道菜就是这样了,这时的大型宴会都是这样的,第一道和最后一道都常见甜食。要说其中有什么差别,就看此时的营养学家、医生们的说法了。一般按照他们的标准,第一道往往是定义为‘开胃’的类型,就连配合的饮料也是如此。最后一道则恰恰相反,要‘关上’胃口。
第二道菜则是第一道菜的延续,同样是为了开胃的,是非常清爽的香煎芦笋。而这道菜之后,才是一场盛大宴会大鱼大肉的开始——第三道菜是小香肠和肉丸,第四道菜是配酱汁的烤鹌鹑,第五道菜则是镀金小牛肉。这里的镀金,当然用的是番红花,国王的宴会可不会缺少番红花。
这些菜虽然都合路易莎的口味,毕竟是按照让娜的菜谱做的,而让娜的烹饪风格又是在她的影响下形成的,不可能不合口味。但是,合口味不代表喜欢,更不代表这种菜一道接着一道上的宴会上,还能打开胃口、大快朵颐。
所以路易莎都吃很少,直到第六道菜,一道‘杂烩肉’,她才真正喜欢,吃了小半碟——这道‘杂烩肉’主要是阉鸡肉和鸽子肉,配菜是香肠、火腿、野鸡肉。烩好后还要浇汁,用的是一种清新鲜美,熬煮起来十分复杂的浓汤做的浇汁。
这道杂烩肉多种肉类的复杂滋味交织……禽类那种相对‘淡’的口味,和香肠、火腿的‘重’味差别很大。但因为调制得当,不仅不会奇怪,反而风味十足。再加上高汤浇汁,弱化了不同食材的差异,再没有任何一味显得突兀,真是十分完美。
看起来不只是路易莎一个人这样觉得,从这道菜上桌后,凡是品尝了这道菜的,往往会再要一次——纪尧姆都是这样,这可难得!要知道路易莎几乎没见他会在这类晚宴上将一道菜要两遍,主要是他这个人物欲很淡。体现在吃上就是‘好养活’,基本什么都吃,但也没什么特别喜欢的。
这道杂烩肉之后,酸樱桃酱烤全羊也不错,羊肉本身就非常鲜嫩,品质很高,烤的也好。不知道是如何提前腌制的,十分入味儿。更重要的是,酸樱桃酱配这样烤羊肉真的太适合了,那种清新的酸甜,完全中和了烤羊肉的油腻。
与之相比,之后第八道的烤飞禽拼盘(包括多种烤小鸟,如鸽子、山鹑、鹌鹑、野鸡、欧洲莺),和第九道的玫瑰露烩鸡就显得平平无奇了。尤其是后者,甚至有些难吃,是这一次宴会里路易莎唯一吃不惯的。尝了一口后,甚至自己盘子里剩下一点儿都没法吃了,让人连着剩菜撤下了自己的盘子,换了一个新盘子。
路易莎是这样的,自己的盘子里有残菜的话,就会让撤盘子,这也是上辈子吃正经西餐形成的习惯。她上辈子时,正经西餐都是每道菜都有自己的盘子,而这辈子的西餐还没有发展出后世那么多讲究。大家从头到尾都用一个盘子,只不过盛菜的还有大盘子,每次一盘一盘端上来是新的而已。
第十道菜全烤乳猪倒是还不错,毕竟烤乳猪是非常传统的大菜了,就算没有路易莎的一些想法,此时的顶级厨师也能做的有滋有味,路易莎也愿意吃。只不过,这道菜本身就不在路易莎的偏好区,这就没办法了。
第十一道菜也是传统大菜,但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传统’——辅以各种小菜的烤孔雀……这确实很传统了,是贵族宴席上经常出现的,不见得多好吃,只能说吃的就是一个稀奇。毕竟相较于其他禽类,孔雀还是比较稀罕的。
而且端上贵族宴席的烤孔雀还有一个讲究,那就是得保留生前的样子。一般拔毛、去内脏的孔雀,会在烤熟之后,再用糖之类的玩意儿粘上之前拔下的羽毛,这样想办法支撑着、直立在餐盘上,就仿佛是活着的一只孔雀了。
之前说,玫瑰露烩鸡是路易莎唯一吃不惯的,但其实这道烤孔雀路易莎根本不会吃——当然了,吃都不吃,也就没有‘吃不惯’的可能了。
想想吧,那些拔下来的羽毛,按照此时的卫生安全认知,肯定是没经过什么消毒处理的。或者说,就算经过了一些处理,看到这种像是生前或者样子的禽类,也很难有胃口吧?反正路易莎是下不了嘴的。
而等到烤孔雀这道‘看菜’上过,其实今天的晚宴菜肴也进入尾声了。之后四道菜,说起来不少,可都是甜品而已了——鼠尾草蛋奶糊、糖煮榅桲(要加入肉桂、松仁、洋蓟等同煮)、各色蜜饯,最后再以九色奶油蛋糕收尾。
所谓九色奶油蛋糕,就是正方形的奶油蛋糕实际并不是一整块,而是由9块小正方形蛋糕拼成。每块小蛋糕味道并没有本质的不同,但奶油裱花,甚至立体的奶油小人、小动物什么的会不同。也就是说,纯粹是造型的艺术。
嗯,造型艺术在此时的饮食中得到强调,实属正常。后世虽然也很重视事物的视觉表现,但此时会更加重视,因为此时受限于条件,味觉上的追求很容易碰到天花板(食材受限于地域,调味料也远没有后世精妙、复杂,烹饪手段也不成熟),退而求其次,就很容易从视觉上找新的突破点。
当然,这也和此时的贵族就爱追求视觉奇观,波及到了餐桌有关……路易莎入乡随俗,也难免搞这一套。
因为到了晚宴的最后,挑了一块小蛋糕后,路易莎是有些倦怠地用勺子舀着吃——吃蛋糕没有叉子,叉子此时还不是餐具,哪怕是贵族的餐桌上,餐具也就是一把刀子和一把汤勺。
这里刀子起到的作用其实和叉子差不多,可以将块状的食物戳起来吃。反而是其本来的分割作用,在大贵族手上不常见,因为大贵族都是有侍从先将大块食物分割成小块的。路易莎就可以用餐刀刀尖去叉蛋糕吃,不过那样太奇怪了,她宁愿用勺子舀。
也就是现在,虽然有所谓的餐桌礼仪,但其实也很简陋。具体到路易莎吃蛋糕,到底是用刀子叉着吃得体,还是用勺子舀着吃‘优雅’,也没有一个说法,也就随她了。
纪尧姆看了路易莎一眼,也让侍从为自己分了一块奶油蛋糕。小块奶油蛋糕也不大,纪尧姆三两口就完全吃进了肚子。然后他才又看向今天举行晚宴的礼堂中央,刚刚表演的节目——用馅饼等食物搭建了一座城堡,以演示他这次获得胜利的战争。
路易莎不太习惯这种利用食物表演的节目,但奈何此时这种节目多且流行,盛大晚宴上总少不了……不是超级大馅饼里藏活物,就是用蜜饯打仗什么的。相比之下,用食物构筑立体图景,依次展示多幅图景,从而说明一个故事(类似连环画),都还算好的了。至少这些食物没有损毁,用完了之后也是要施舍的,也就不算浪费了。
第228章 穿越中世纪228
一般来说, 路易莎很少在一场晚宴上呆到最后,这里的‘晚宴’并不是指普通的晚餐,而是盛大的宴会。因为这样的场合往往开始得迟, 八点钟才开始是很正常的,而结束的更迟,一般都到凌晨了。
对现在作息无比正常的路易莎来说,熬夜到那么晚是很难受的。毕竟就算晚宴结束的比较早, 能在凌晨一点钟前结束,之后洗漱收拾再花一些时间, 最终休息时间耽误到凌晨两三点也很正常——而比熬夜难受更麻烦的是, 可能会影响后续几天的规律作息。
如果是特别重要的宴会,路易莎还能陪着熬,但如果是普通宴会,那就算了。她会充分动用自己作为王后的特权,提前离场……晚宴这种场合是这样的,身为重要人物就是可以迟到和早退, 这甚至是一种显示优越地位的方式。就像后世一些酒会,一晚上的酒会,重要人物可能呆半个小时就走了。
今天因为是国王的凯旋晚宴,路易莎好歹多陪了一会儿,用完了十五道菜的晚餐后,还和大家看了一会儿表演。期间就着小食和饮料,和身边的人说话什么的。不过她也没陪到最后,眼看着今天这场晚宴, 兴奋的骑士们可能得凌晨两三点才能结束,说不定还有摔跤之类的餐后余兴,路易莎到底还是早退了。
凌晨十二点半, 她在宴会气氛的高潮中,其他人的注意力不怎么在自己身上时,悄无声息地就离开了。回到了自己在城堡里居住的套房,按照她的提前吩咐,沐浴的热水和各种用品都准备好了——这几天可忙的够呛,尤其是今天,一直是有些紧绷绷的,她急需要一次舒服的洗浴来舒缓身体和神经。
路易莎先是细致地清洗了一遍头发,她的侍女已经很熟悉这个活儿了,期间不用她动手,还给她按摩了头皮。等到她因为作息,也因为太舒服而昏昏欲睡时,头发已经清洗完成,并用一块厚厚的大布巾给包了起来。
直到她坐进了放了一颗自制浴球的大浴桶中,舒舒服服靠着了,侍女才在她身后解开了发包,任由被吸收了一部分水的长发散落在浴桶外——选择的浴球是花香型的,主要的香气是茉莉,但其中又有茶香(来自其他植物,并不是茶叶)。
这没有让洗澡水散发出‘茉莉花茶’的味道,因为茉莉花的味道是绝对的主导,而且香气很‘鲜嫩’,比茉莉花茶的味道鲜嫩多了。相对来说,这股香味很清甜,但在茉莉花的清甜外,又因为有茶香的衬托,多了一丝幽幽苦涩。
用这样味道的浴球洗一个澡,其香气比香水的存在感要低很多,一点儿也不像是刻意涂抹出来的味道。而像是经年累月和有这类味道的东西打交道,整个人都腌入味后的状态,非常自然沉静。这让人闻到之后下意识想闻更多,但更刻意去嗅闻,又觉得没有那股味道了,于是便怅然若失。
沉浸在这种香味弥漫的水汽中,路易莎一边涂抹沐浴露之类,一边任由侍女给自己擦头发。与此同时,她还在做着脸部补水——她现在还很年轻,用不到随身超市里,家中属于姑姑的高级面膜,用的就是最普通的,超市里都有售卖的平价补水面膜。
不让侍女见到外面的塑料包装的话,她们也不会觉得这面膜奇怪,要知道罗马时代的贵妇就会用驴奶、脂肪、水果泥之类的东西制作面膜了!路易莎只是将带着一些透明粘稠液体的绵片贴在脸上做面膜而已,这有什么的?
只当是王后殿下维护自己美貌的‘小秘诀’罢了。
路易莎一边敷脸,一边将包装里就多的面膜液抹在脖颈等位置。等到身上的泡沫洗净、面膜撕下,头发也不再滴水了,她就从浴桶出来了——更大的布巾迅速包裹住了她,擦干了她身上的水。
之后就是穿上一条舒适的衬衣裙,再裹上一条薄毯子,坐到床边舒适的扶手椅上,由侍女进一步擦干头发了。现在的天气还没冷到要烧壁炉的时候,但到了晚上还是有些凉的,所以即使刚刚洗完澡,身上足够温暖,路易莎也穿了长袜子、披了毯子。
侍女用小块的亚麻布巾一缕一缕地为路易莎擦头发,一块布巾有些潮湿了就立刻换另一块。等到用过的布巾堆了一小堆,纪尧姆也洗漱完毕过来是,她的头发就已经只是微微发潮了——纪尧姆也没有在晚宴上呆到最后,就比路易莎多呆了半个多小时。不过他沐浴可比路易莎快多了,这时候就是能直接休息的状态。
“路易莎。”纪尧姆走到了路易莎身后,侍女给他让开了位置,原本她是在给路易莎的发尾涂上一些护发精油来着。
纪尧姆靠坐在那把宽大扶手椅的扶手上,垂下头的同时,一只手捧着路易莎的脸。路易莎的脸大概是因为刚刚的补水面膜,以及头发的潮湿的关系,摸上去都微微带着潮意,不到湿漉漉的程度,但有些冰冷。
就好像春日细雨里的花朵一样……纪尧姆自己没有察觉到,这个时候的他,手是在发抖的。
他一点一点地凑近了路易莎的脸颊,他要亲吻这姑娘,自己的妻子——长长的叹息只在心里,他竟然觉得有些恐惧了,他才知道,爱到了深爱,又到了比深爱更深的地步,居然会让人觉得无话可说、患得患失、恐惧,甚至绝望。
他没法说自己现在的感觉,就觉得像是一个沉入沼泽的人,眼睁睁看到了自己的下陷,但他没办法,真的没办法……
纪尧姆亲吻了路易莎的脸颊,又亲吻了路易莎的眼睛,似乎只有这种直接的、足够亲密的靠近才能稍微安抚一下他的内心。
被纪尧姆亲吻的路易莎感受到了荷尔蒙几乎凝实的窒息,于是她回应了他—— 荷尔蒙的烈度升到了顶点,热热烈烈亲吻的年轻夫妇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路易莎渐渐头脑昏沉、呼吸困难,但她无法挣脱,也无心挣脱,就这样好了……思维和瞳孔一起散开,一切交给了直觉。
不知道什么时候,房间的其他人悄悄离开了,有些暗的烛光中,路易莎身上的毯子滑落了下去——不,应该说她都不在扶手椅上了,转移到了那张铺着厚厚褥子和轻巧温暖蚕丝被的床上。
纪尧姆的手握住了路易莎的手臂……路易莎的衬衫睡裙没有被脱下,但袖子被捋了起来。她雪白的胳臂还略带肉感,烛光下也洁白耀目,摸起来如同凝结的脂肪。纪尧姆就像是着了迷一样摩挲着手臂上一片皮肤,低下头去亲吻。
路易莎感受到了纪尧姆的急切,以前可没有过这样的事儿。在思维涣散又聚拢的间隙中,她不知道怎么的,就想到了这个。然后又在下一次思维勉强聚拢时想到,哦,他们已经半年多没在一起了……这当然很正常。
虽然她总觉得纪尧姆是和她一样,相对冷淡的人,只不过相对纪尧姆,她作为现代人,‘社会化’总是做得好一些,也天然更平易近人。但是,只要是人,本性就会有相似之处,‘小别胜新婚’什么的,果然是真的……
相比起路易莎的思维涣散,甚至不断飘飞的思绪,纪尧姆要更加‘专心’一些。他近乎于深刻地看着路易莎,一寸一寸看过去,像是要把她刻在自己的眼睛里、脑海里、内心深处——
路易莎蓬松卷曲地黑发,大概是因为还微微发潮,所以发卷中还夹杂着一个个细细的卷发绺。这发绺在昏黄的灯光下,反射着暗沉沉的光,映衬着路易莎雪白的皮肤,波光荡漾的灰绿色眼睛,鲜艳的嘴唇,让人觉得冶艳多情。
恍惚间,纪尧姆觉得自己走到了一条春天涨水的山溪旁,一切都吸饱了水分,显得潋滟旖旎……是的,是的,涨水的山溪边是很危险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溪水就会冲破水坝,淹没两岸。但只是一切都太美了,他就像一个迷恋春天景色的诗人,偏偏要涉水而来。
于是不出所料的,他溺水了,到最后他也和路易莎一样脑子不太清醒了。等到再清醒过来,已经是第二天一早的事了——他们是差不多时候醒来的,纪尧姆睁开眼时就看到路易莎轻轻眨了眨眼睛,似乎也是刚睡醒的样子。
看着那双眼睛,他忍不住走神了一瞬间,联想到了诸如民间故事里笼罩着薄薄雾气的神秘幽谷之类,就是那种会引诱离家冒险,追求荣耀的年轻骑士的那种。
“您醒来了啊……”路易莎轻声说。因为刚刚睡醒的关系,她原本雪白的肤色泛出一点点桃花粉色,嘴唇也像是最娇嫩的花瓣微微开放。
纪尧姆‘嗯’了一声,没有像平常一样,清醒过来就立刻起床——纪尧姆是很军人做派的,这大概是因为他多数时间都过军旅生活吧。虽然此时的‘军旅生活’并不像后世那样规矩,还有标准的作息什么的。但因为军队天然要求‘规则’‘守时’‘勤奋’等等,所以总体来说除非是纨绔子弟,不然多少有些后世军人的样子(至少军官们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