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看清来人的脸庞后,姚蓉蓉顿时一愣。
“小……小太岁?”
这就是传说中的小太岁?
医仙月扶疏最宠爱的弟子居然是这样一个天仙般的小姑娘!
姚蓉蓉有些紧张地吞咽了一下,强撑这口气问她:“你怎么来这儿了?”
江雨眠并未回答她的话,而是说道:“你中了蜂毒,内力运转只会加剧毒气攻心的速度,丹药即将成形,这时放弃未免太过可惜,剩下的比试就我为你代劳,想来羽国的公主也不会介意吧?”
说罢,一只雪白素手悬在药鼎上空,姚蓉蓉泄了力气,虚弱地倒了下去,被手疾眼快的商枝一把扶住。
羽落清向来为自己的容貌自傲,她常穿白衣,其他女孩与她在一起的时候便会默契地避开白色,生怕自己被比不下去。
直到这一刻,她第一次尝到容貌完全被人碾压的滋味。
同穿白衣,同样的年纪,一个是萤火之光,一个是皓月之辉。
羽落清那一身无瑕的白衣霎时变得黯淡无味,这是第一次,她从红花变成了绿叶,成了别人的陪衬。
绝对的美貌本身带着一种强大的震慑力,小太岁自带一股盛气凌人的气场,在场的弟子只觉得她说什么都是对的,竟无一人想着反驳。
还是羽落清咬牙说道:“我知道你和蓉蓉师姐亲厚,我刚拜入师门不久,你偏心蓉蓉师姐也是应当的,可在炼丹的最后关头更换对手,还是有些不公平吧?”
江雨眠也不客气,冷笑着说道:“是啊,你刚拜入师门,自然与碧海潮生的弟子不算亲厚,刚才毒蜂朝你们二人飞来,也不知道让你的暗卫保护你的蓉蓉师姐。”
商枝在一旁阴阳怪气的帮腔:“就是就是,不是怕比不过吧?”
这般强词夺理,羽落清气得要命,却又不知从何反驳,只能红了眼眶,继续专心炼药。
她漂亮,自然有男弟子怜香惜玉,总是为她出头。
可是当一个比她漂亮十倍的少女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她便享受不到这种偏爱了。
一刻钟后,药鼎传来一阵浓郁的丹香。
羽落清的九转阴阳生死丹要出炉了。
内力一震,药鼎的盖子被巧劲震开,一股浓浓的丹香飘出,羽落清的九转阴阳丹练成了。
片刻之后,姚蓉蓉那炉丹药也由小太岁炼制成功。
那是一枚有着黑白两色纹路的丹药,羽落清手中的九转阴阳生死丹纹路清晰,丹香浓郁,一看便知是上品。
小太岁手中的九转阴阳生死丹半黑半白,呈现太极图案,丹药更是有种半透明的奇特质感,与羽落清那枚丹香四溢的丹药不同,她的那枚丹药没有半分丹香。
一位观战的丹宫长老高声说道:“阴阳流转,敛而不出,所以没有丹香,乃是可遇不可求的上上品,便是老朽也只能侥幸炼成!”
站在丹塔上观战的柳飞叶身体一震,看向阳无尘:“我知道小太岁医毒双绝,怎的她炼丹也这么厉害,这种程度的九转阴阳生死丹,除了岛主和你,也就只有她能随手练出来了吧?”
阳无尘说道:“后生可畏,再过些时日,怕是能与岛主并驾齐驱了。”
这场比试毫无悬念。
江雨眠看向羽落清,似笑非笑道:“你输了。”
羽落清眼里泛起了泪花,哽咽道:“这不公平,若不是你出手……”
江雨眠仍是似笑非笑的模样,一双幽幽紫眸中淬满了毫不掩饰的恶意:“弱者总是会给自己找理由,别忘了,你还没行过拜师礼,算不上碧海潮生的到弟子,无论是赢是输,你都没有资格进入丹心阁。”
羽落清的眼眶通红,眼泪又一滴滴的落了下来,梨花带雨的说道:“我初来碧海潮生,不知哪里得罪了你,你先是逼得师尊取消了我的拜师礼,现在又这样咄咄逼人,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江雨眠微微一笑:“看你就讨厌,不行吗?”
她辛辣而直白的话语让羽落清一噎,嘴唇嗫嚅了半天,却愣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柳飞叶眉头一皱,他见不得羽朝的公主受委屈,刚要飞身下去,衣袖却被阳无尘拽住。
阳无尘抚着胡须嘿嘿一笑,“敢惹小太岁,不想活啦?”
柳飞叶怒声说道:“碧海潮生的主人是岛主,还轮不到她一个小辈在这里横行霸道,我今天就要替岛主管教她一番!”
阳无尘竖起一根手指,指了指上面,无奈叹息。
“飞叶啊飞叶,岛主都没说什么,你拿什么管教她?”
第11章 碧海潮生11
月扶疏喜静,身为碧海潮生的岛主,他独占了整整一座山做他的华美宫殿。
宫殿名叫广寒宫,是上一任岛主取的名字。
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
可是世间却有数不清的人想得到传说中的长生不老药,梦想着服下后能像嫦娥一样飞升月宫,自此青春永驻长生不老。
机体的衰老令人恐惧,古代帝王对长生的痴迷远远超乎想象。
他们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这种权力缺乏制约,被他们无限滥用。
书中的世界,并不是只有谈情说爱,在书页之上,笔墨之外,有封建王权,有刀光剑影,有杀人不见血的毒,有求而总不得的药,有洒满眼泪的一方衣袖,有浸满鲜血的一抔黄土。
狭窄的山中小径上,一袭白衣的江雨眠在细雨中孤身前行。
五岁的她被卖了二十两银子,被羽朝皇室送到碧海潮生为女主羽落清试药。
当年一起来到这的女童一共十个,十二年过去了,其他人全都死了,只有她活了下来。
小桃花,小囡囡,小七,小九,小红,小石榴,青杏,小春风,还有她的小瓷妹妹。
穷苦人家的女孩连个像样的名字都没有,这些五岁的女童懵懵懂懂,被家里人用几两银子潦草卖掉,又被带到皇宫里,几经辗转飞洋过海后被带到碧海潮生,被人关在不见天日的地宫里,咽下了一碗又一碗的毒药。
她们曾紧密地依偎在一起,用小小的身体互相取暖,她们曾共同分食一小块糕点,坐在蜡烛旁说着记忆中逐渐模糊的家乡。
那一张张稚嫩的小脸,在一碗又一碗的毒药中渐渐失去了颜色,作为活到最后的人,江雨眠亲眼见证了那些稚嫩生命的凋零。
江雨眠小时候住在乡下,无聊的时候拿着小木棍掘过很多蚂蚁窝。
她家里人信佛,对她说:“你这样毁了小蚂蚁辛辛苦苦建造的家园,将来长大是要遭报应的。”
小孩哪里懂这些啊,他们只觉得好玩,所以想做就做了。
至于蚂蚁的死活,那关他们什么事啊,反正也只是只小蚂蚁嘛。
直到大三放暑假那一年,她在一家书屋里看了一本小说。
——《重生后我成了帝王们的掌心娇宠》。
有着绝世容貌的女主被一堆男人抢来抢去,这些男人权势滔天,女主只能被动承受着少年天骄们对她那狂风暴雨般的爱。
这种不用动脑子的书看起来太爽了。
女主什么也不用做,只要眼眶一红,就有无数男人为他肝脑涂地的感觉也太爽了。
代入一下的话,真的很难抗拒。
江雨眠是在一个平常的傍晚看完这本书的,那时残阳如血,天边红彤彤一大片,还没有找到实习的江雨眠决定做一个废物。
她向书屋借了那本书,乘着飞机回到乡下老家,拿个小板凳坐院子门口的大树下看小说打发时间。
大树旁边有一个小土堆,又有一窝蚂蚁在这里落了户。
书页翻了又翻,蚂蚁在她脚下来来往往,白色的洞洞鞋沾了点土,天边的晚霞越来越浓艳,金红色的晚霞铺在天空上,一直往远处延伸,很像火凤凰的长长尾羽。
这只美丽的火凤凰正飞向地平线,独留美丽的尾羽在天空中摇曳。
这是江雨眠关于家乡的最后记忆。
第二天早晨醒来时,她穿书了。
就那么突然的,没有任何征兆的穿进了那本书里。
一睁眼不是卧室里雪白的天花板,也没看见床边的白色蚊帐,而是低矮的天花板和窑洞一样漆黑阴暗的屋子。
她以为自己做了噩梦,正打算叫喊,可一张嘴只发出了一阵微弱的呼声。
她这才发现自己变成了小小的一团,变成了一个裹在襁褓中的婴儿。
她愕然地抬眸,看见屋子里有一个大土炕,睡着一家五口人,炕头睡着一大一小两位男性,她自己在炕尾,旁边睡着一个瘦弱女孩。
那一刻的惊恐和茫然,不是文字可以形容出来的,哪怕过了很久很久,江雨眠都能清晰地回忆起每一个小小的细节。
深夜里男人的呼噜声。
年轻男孩的磨牙声。
尽管在熟睡中也面容愁苦的女人从嘴里吐出的梦呓:“孩他爹,家里没钱,咋给大娃娶媳妇哟?”
那破旧的木窗子半开着,底下用一根棍子支了起来,白霜似的月光洒在地上。
命运的转变到来的那一刻往往悄无声息,然后顷刻间让一个人的人生天翻地覆。
江雨眠穿成了书里的路人甲,是一个农户家的新出生的女婴。
一个普通人,穿书之后也是一个普通人,连原著里叫的出名字的角色都没有穿成,依旧过着普普通通的穷日子,生活看不到希望,也看不到改变,女主团的一切波澜都与她无关。
至少在发现自己穿书的那一刻,江雨眠是这么以为的。
她一天天长大,认为最令她痛苦的,是这个世界里过于贫穷的生活,以及这户人家那重男轻女的行为。
比如家里有有两个鸡蛋,一定是便宜爹一个,便宜哥一个,家里的三位女性——妈妈姐姐和江雨眠都没有鸡蛋吃。
而且贫民人家的孩子是没有鞋穿的,五岁那年,江雨眠不喜欢光脚走路,她想要一双鞋。
这户人家实在太穷,面容愁苦的母亲只能给江雨眠编了一双草鞋,五岁的小女孩脚嫩嫩的,脚上总是会被草鞋磨出大大小小的血泡,都快让江雨眠疼死了。
异世界里的母亲穿着灰扑扑的衣裳在一旁叹气,她头上戴着灰色的布巾,因为长期勤苦劳作,面容也像蒙了一层灰似的,身上还透着一股说不上的土腥味和厨房的烟火味。
她粗糙的手指拿着一根针在烛火里烤了一会,慢慢把江雨眠脚上的血泡挑破。
她絮絮叨叨地嘟囔:“光着脚就行了,穿什么鞋嘛。”
她每次都要这么唠叨,后来江雨眠就自己挑血泡了,再涂一层不知道用什么药草做的药膏。
久而久之,江雨眠也烦了,就把那双磨脚的草鞋扔到一边,也学着其他孩子赤脚走路。
就在这一年,在扔掉草鞋那一刻,江雨眠学会了认命。
就和投胎一样,这次穿书也没穿成人上人,那能怎么办啊,自己没那胆量和骨气,没法一刀抹了脖子再去投胎。
只能这么很不痛快的活着,看着便宜爹和便宜哥碗里的鸡蛋流口水,有一次忍不住偷吃,还被便宜爹扇了一耳光,打得江雨眠眼冒金星,鼻血流了一上午,把前襟都染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