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哟,你们来啦?快进来坐。”马氏正在帮方四郎穿衣裳。
刚才他拉了一身。
见江广义祖孙俩站在门口,她连忙迎出来。
里头甚至没有凳子,因为实在太小了。
由于屋内实在昏暗,以至于江三妞皱着眉走过去,才看到大通铺的最拐角还缩着一个人。
说是人,其实更像鬼。
因为瘦的都没人形了,脸上毫无血色,肌肤黄如秋收的稻子,双眸半睁半闭,深陷于眼窝中,看起来毫无半点生气,头发也乱的像鸡窝,他似乎很怕生,人一进来,他就缩到床角去了。
要不是他的头颅随着江三妞的走近而转动,江三妞还以为他是死人呢。
“四郎,这是江家姑娘。”马氏对着小儿子方四郎说道。
方四郎是马氏的小儿子,今年二十有六。
因为家里穷,一直没娶妻,直到二十岁那年摔到脑袋后,人就变得糊涂起来,拉屎拉尿都不会了,更别提干活。
从此,就更加没有女子愿意嫁给他了。
马氏有四个儿子,死了两个,现在只剩方二郎和方四郎。
要不是因为他是小儿子,只怕方家也不会白白养着他这么多年。
眼瞅着家里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泔水也难收了。
被二儿子逼着,马氏只能忍痛让小儿子入赘到别人家。
这位中间人,就是江广义去镇上卖菜时认识的。
“这是拉身上了?”江广义看到地上沾满粪便的衣服,他脸上的嫌弃根本掩饰不住。
本以为只是有些糊涂,没想到傻成这样。
这要是跟他孙女成亲,能行房事吗?
“我儿虽说糊涂,可他身子好着呢,只要你教教,什么都会,家里日子不好过,我们个个都吃不饱,没办法,若不是这样,我哪舍得让我儿入赘到你家,这样,我不收你彩礼钱了可好?只要你好好对待我的四郎,别打骂他,我就安心了。”
马氏擦了擦泪。
毕竟是她的小儿子。
当初她难产,疼了足足三日才生下来的。
但若不送走小儿子,就与二儿子一家离了心了。
她得为自已的以后考虑。
小儿子傻的厉害,不说帮忙,甚至还添乱,眼瞅着家里租钱都交不上了,必须得把这白吃白喝的小儿子送走了。
“不要彩礼?那何时定下?”江广义瞬间觉得方四郎不错了。
家里已经有一个疯的了,再来一个傻子也没事。
只要能生养,傻就傻点了。
反正不要钱。
“爷爷,我不......”江三妞话没说出口,就被江广义一巴掌扇了回去。
她捂着脸,眼泪大颗大颗的落下。
“就现在吧,择日不如撞日,咱们两家日子都不好过,也别弄什么席面了,直接把我儿带走吧,四郎,过来,跟这位爷爷走,他会带你吃香喷喷的肉。”
马氏对着躲在墙角的小儿子招了招手。
方四郎一听有肉吃,立马屁颠屁颠的跑过来了。
他拉着江广义的衣角,傻笑了一下,口水顺着嘴角流到他的鞋面。
见他这副傻样,江三妞哭的更狠了。
“行,那我们就走了,户籍的事改日再弄吧。”
江广义根本不在乎这些,只要孙女能生下重孙子,就算这方四郎跑了,他也懒得找。
来到方家还没一刻钟呢。
祖孙俩就离开了。
身后多了一个傻子。
挨个从窄巷出来,三人来到不夜巷的巷尾。
这里有不少卖吃食的铺子和摊子,闻到漫天的香味,方四郎简直挪不动脚。
“爷爷,吃,吃这个。”他指着包子铺对着江广义说。
“吃你娘......”本想骂人,怕他当街惹事。
江广义只好咽下骂人的话,耐心的哄道:“乖四郎,家里不光有包子,还有肉呢,再给你弄个烧鸡,怎么样?吃过烧鸡吗?香的不行!想吃吗?想吃就跟我走,回家有的吃呢,这些包子可不好吃,是苦的。”
果然,方四郎不闹了。
迈开脚步就拽着江广义朝前走,甚至还觉得他走得慢。
说来也巧,今日江福宝受邀来孔家食庄吃馄饨,而孔家食庄刚好在百食街的不夜巷。
挽着大姐的胳膊,右边站着孟不咎,三人并列走着。
与江三妞迎面遇上。
江广义一眼就看到江福宝了,正在哭泣的江三妞自然也是。
见到昨日那个人,江三妞的脸变得通红,像烧红的铁块。
孟不咎今日身穿银灰色衣裳,头发随意用着一根红宝石嵌银簪挽起,右手拿着一把折扇,轻轻摇着,他的嘴角始终勾着一抹似有似无的笑容。
由于哭泣,双眼蒙着一层眼泪,江三妞看不清他。
便快速用袖子擦去泪水,然而,再睁眼,面前哪里还有人。
彼时的江福宝三人,早就转弯进了孔家食庄。
如今的孔家食庄,已经修缮过一次了。
门口瞧着华丽无比,跟镇上的酒楼比起来,也差不到哪去。
若不是卖的饭菜价钱较为便宜,只怕早就改成孔家酒楼了。
“你们总算来了,馄饨已经包好,就等着煮了,快去包厢坐着吧。”等候已久的孔明学迎了出来,带着三人去了包厢。
第571章 孔家食庄
江忘忧跟孔明学先一步进去。
走在后头的江福宝与孟不咎对视了一眼,互相眨了眨眼睛。
两人心知肚明。
“明学哥哥,我姐姐那样忙,你怎么还喊她过来,要我说,你要有诚意,就该给她送过去,是不,大姐?”
落座后,江福宝调侃了一句。
“福宝说的对,这事是我想的不周到。”
“没事,今日不忙,刚好我也想尝尝这素馄饨有多好吃。”
两人的声音同时响起,交缠在一块,钻入几人的耳朵里。
江忘忧又一次红了耳尖。
“没事,姐姐就爱吃素,万一喜欢上这素馄饨,又不好意思来吃,明学哥哥再给她送去也不迟,顺道再给我捎带一碗。”
江福宝露出迷之微笑。
一旁的孟不咎也弯了嘴角。
“好好好,我的小祖宗哟,只要你们想吃,我日日送都行。”孔明学说话时,眼睛望向左边,见江忘忧头上戴着他送的蝴蝶嵌兰花簪,表情立马高兴起来。
“呀,大姐,我才发现你有了新首饰呢,在哪买的呀?可真好看,姐姐眼光真好,选的簪子特别适合你呢,把姐姐的容貌都衬托的更加好看了。”
江福宝看在眼里,她用胳膊捣了一下孟不咎,继续说道。
两人实在太磨叽了。
到现在都不肯捅破窗户纸,她作为二人的妹妹,只能来助助力了。
“嗯,好看。”孟不咎不知道说什么,只能附和。
“人,人家送的。”江忘忧恨不得把头埋进桌下。
一旁的孔明学也臊的不行。
黑黑的脸蛋透着可疑的红。
“少爷,馄饨煮好了。”幸好小二端着馄饨过来了,解救了二人。
孔明学松了口气,头一次觉得这店小二如此顺眼。
“来,快尝尝,这明明是不咎老家的吃食,怎的不咎你都没吃过。”四碗馄饨,放在他们的面前。
孔明学对着孟不咎说。
“你傻了?我什么时候来的连山镇?”孟不咎白了他一眼。
从记事起他就在这了,说是老家,其实都没多少印象,他的爹娘又怎么可能带他去街上吃馄饨。
就算吃过,也早就忘了。
“哇,汤好鲜啊,这是怎么做的?”江福宝喝了一口汤,眼睛顿时瞪大。
她还以为明学哥哥是吹嘘而已,没想到光馄饨的汤就这么好喝,看到这素馄饨一定很好吃。
她舀了一块馄饨,吹了吹,直到嘴唇碰着不烫,才咬下一半。
“用排骨鸡骨和五种菌子煮了足足两个时辰,不鲜才怪呢,我就说嘛,那老夫妻怎的卖了那么多年还在支摊子,原来是本钱太高了,还这么费工夫,当真是薄利,里头的馅更好吃,像不像肉?其实是豆子。”
孔明学毫不隐瞒,直接把秘方告诉给他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