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巧笑了,将手镯放进李母的手里:“娘,我知道这个手镯跟你买给美丽的手镯是不一样的,这是你娘给你的,所以,你得留给乐乐。”
李母没有想到程巧会这样说,眼眶瞬间红了,但毫不犹豫的把手镯还给了程巧,再珍贵又怎么样,程巧才是他们老李家的宝。
“娘,我有手镯,我娘留给我两个呢,你看。”
程巧从口袋里摸出一个精致的红木小盒子,打开盒盖,一对龙凤手镯熠熠发光,而且手镯的龙头和凤尾都镶嵌着祖母绿的宝石。
“哎呀呀,咋这么好看。”
李母第一次看到做工如此精致的手镯,还有手镯上的几颗红红绿绿的宝石,一看就价值不菲。
“巧,可惜你娘走的早,不然我跟亲家还能好好唠唠嗑,让她跟我说说这些东西咋能做的这么好看。”
程巧一直仔细看着李母的眼睛,可她只看到李母眼里的可惜,没有丝毫的贪欲,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
外祖留给她二十八个红木箱子,箱子里的东西拿出来件件都是国宝级的珍品,她现在拿出来的只不过是其中最不惹眼的首饰而已。
如果连这个李母都要起贪念,她要考虑带着李欢离开这里了,但明显,李母只是高兴和惊叹,丝毫没有想过要占为己有。
“成,娘把这个留给乐乐,不过娘欠你一个金手镯,无论你娘家有多少家底,我做婆婆的一碗水必须端平。”
程巧点点头,李母身上有多少钱她很清楚,现在让她去买一个金手镯肯定不能够,最重要的是她还真的不需要。
“娘,不急,就是给我了也不能戴,不然会被扣上资本家的帽子的。”
李母点点头,着急的心也缓了下来,李兵和李欢每个月都会给她钱,李兵少一点,每个月给十块,李欢就不一定了,多的时候给一百五十的都有,少的时候就不给了。
其实这也是程巧故意的,她要负担整个李家的家用开销,还有供旭辉和李乐读书,钱给多了反而不好。
终于挨到了月底,李欢借了牛车回来,这次李母无论如何都要一起跟着去,李欢笑着点头,丈母娘看女婿,肯定会越看越欢喜。
秦国庆来的时候,李母像看一猴一样,仔仔细细的打量,把秦国庆弄得,走路都同手同脚了。
程巧忍不住的笑了起来,银铃般的笑声让紧张的气氛瞬间缓和了下来,秦国庆更为自己的不上台面而脸红。
“婶子,我,对不起,我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秦国庆,今年十七岁,是威武军区汽车兵的,报告完毕。”
李母点点头,开汽车的好,至少不用去前线,生命有保障,秦国庆不知道李母内心的想法,不然肯定会尴尬,谁说汽车兵没有生命危险。
“婶子,这个是我爹让我带来给你们的。”
秦国庆拿出一个尼龙袋子,袋子里都是营养品,只是李母还未开口道谢,秦国庆又拿出了一个盒子:
“婶子,这个给李乐,我知道她还在读书,所以里面是学习用品,让她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看着秦国庆红透的脸,李母心里满意的不得了,这个孩子细心,得知李欢把妹妹介绍给了他,已经开始准备起来了。
秦国庆在县城宅子里住了一个晚上,第二天就带着东西离开了,瘦猴拿着钱又去张罗了,每个月都有两百块钱的收入,对他来说,活的太滋润了。
李乐当晚就拿到秦国庆送给她的礼物,打开一看,有一个崭新的军色书包、卡通的铅笔盒,铅笔盒里有铅笔钢笔卷笔刀橡皮和尺。
还有一大摞的本子和草稿纸,更有一沓子已经贴了邮票的信封和信纸,明摆着,秦国庆希望李乐给他写信。
李乐微微一笑,把信纸和信封放进写字台的抽屉里,今年她要上初中了,根本就没有时间给他写信,即使要写,也要等自己初中毕业才行。
时间飞逝,转眼到了七三年的四月,程巧发动了,这次程巧决定去医院生产,所以发动时,自有医生在边上等待。
“谁是程巧的家属?”
一声婴儿的啼哭传了出来,没多久护士抱着孩子出了产房问道,李欢和李母都站了起来,连旭辉和李乐也凑了上去,只有叶军气鼓鼓的坐在那里纹丝不动。
“我是,我是孩子的爹。”
李欢连忙将孩子接了过来,宝贝的搂着怀里,护士笑了:
“是个男孩子,六斤。”
“儿子,我又当爹了,娘,你又当奶奶了。”
李母笑着点头,看着李欢怀里抱着的小孙子,心里也激动了起来,大孙子虽然也是李家的血脉,可他姓程啊。
这个二孙子才是李家真正的长孙,叫啥名字来着。
“欢儿,孩子叫啥。”
“娘,孩子叫李明,小程黎是黎明,小李明就是黎明的明。”
“嗯,好名字。”
李母小心翼翼的将李明抱到自己的怀里,不断的逗弄着小婴儿,可惜小婴儿眼睛都没有张开,还打了一个哈欠,睡着了。
“叶叔,来,抱抱我的儿子。”
叶军看了一眼,切,这么丑,亏得不姓叶,不然老子绝对会嫌弃。
李欢当然知道叶军心里的想法,也不强求,等护士再出来,把孩子给了护士,小婴儿要吃奶,要洗澡,护士们的事情多着呢。
“欢儿,你说让巧在这里坐月子还是回去坐月子。”
“当然回去坐月子,这里吃喝都不方便。”
李欢可是知道程巧有仙家宝贝的,想吃就吃想洗澡就洗澡,在医院里怎么行。
第二天下午,牛叔的牛车停在了医院门口,车厢里已经铺上了厚厚的被褥垫子,牛叔还在车厢四周弄了四根杆子,用床单围了起来。
李欢付完医药费,让李乐拿着行李,李母抱着小儿子,自己搀着程巧上了牛车,程巧左右看看,没有发现小程黎,不由的着急起来。
第二百四十七章 孩子被淹死了
“李欢,娘,小程黎呢?”
“巧,不急啊,小程黎在叶叔那里呢,今天叶叔知道你要出院,就把小程黎给抱走了,说让你好好坐月子,这个月小程黎就跟他住了。”
听到小程黎跟叶军在一起,程巧放心了,叶军年纪虽然大了,但像李欢这种类型的人,一个打两个不是问题,遇到粪球这样的,来五六个也稳赢。
看到程巧放心了,李欢也笑了起来,老二已经生出来了,他要考虑老三什么时候出来,昨天他特地去问了医生,说生孩子最好隔一到两年。
因为女人生了孩子,会有一段时间的虚弱期,一定要把身子养好了,才能孕育下一个,不然身体被掏空了,倒霉的可是女人。
李欢怎么舍得让程巧身体掏空呢,所以在出院前,还花钱买套套,只是医院太小气,就这么几个怎么够用。
医生也是无语了,一盒有十个套套,承诺每个月给你三盒你还说不够,你是牛啊,这么使劲造,真是的。
王婶带着一帮婶子在挨家挨户的发红鸡蛋,程巧又生了一个儿子,照例说是应该等程巧回来发的。
但李母实在没空,就把鸡蛋给了王婶,让她帮忙染成红色,再发给村民,当然,王婶可以多拿十个鸡蛋。
“王婶,为何我家没有红鸡蛋。”
招娣看到王婶背着背篓从他们家门口经过,却不停留,不由的着急起来,她可看的真真的,每户人家都有二个红鸡蛋呢。
那些分家的人也各自拿到了红鸡蛋,都在说程巧好福气呢,连续生了两个儿子,她在李家的位置可是坐稳了。
“你,呵呵,你家跟李家对付吗?”
王婶斜睨了招娣一眼,得意的嘲笑道,招娣气得恨不得抢过王婶身上的背篓,把里面的鸡蛋都给踩在脚下。
王婶跟招娣两人过招过得多了,早已互相熟悉,看到招娣的眼神,王婶得意的把背篓往身上提了提。
你家男人已经不是会计,没有工资不说,连贪污都没份了,如果打烂了一背篓的鸡蛋,看你用什么赔。
再说这可是李欢儿子的红鸡蛋,李欢是谁,痞子村长,连县里公社领导看到他都热情万分,你一个小小的杀人犯的娘,还敢造反不成。
“我严重警告你,这可是村长家小儿子的红鸡蛋,你敢动一个试试。”
王婶扯着嗓子喊叫起来,把附近正在锄草的王向阳和自家男人给吼了出来,两人拿着锄头,快速跑了过来。
陈为民当场就怂了,媳妇对付一个王婶还能立于不败之地,但王多财是个护媳妇的主,王向阳更是李欢身边一条忠实的狗。
陈为党也走了过来,冷冷的看着陈为民,他现在越发看不上这个弟弟了,自己一直躲在媳妇的身后,有便宜他就拿,有祸他就躲。
“为民,你是陈家的人,做人就要有担当,尤其是做男人,老是躲在媳妇后面捡现成的也太没出息了。”
招娣被醍醐灌顶,她愕然的转头看向自己依靠了几十年的男人,结果是男人在依靠她,这个答案让她深受打击。
就在招娣想要发飙的时候,一个村民惊慌失措的跑了过来,他是向阳村治安队的一员,今天轮到他和另一个村民巡逻,一眼就看到浸泡在河里的一个孩子。
孩子已经背脊朝天,等他们打捞上来的时候,早就断了气,虽然孩子已经被泡肿了,但他们一眼就看出,这个孩子是陈大柱的儿子。
陈为党眼神慕然犀利起来,陈铁柱,真是好样的,别告诉我这个孩子的死跟你没有关系。
“村长回来了吗?”
“回来了,牛车刚经过,往后山方向去了。”
“你告诉他了。”
村民摇摇头,人家一大家子欢欢喜喜的带着小儿子回家,他去说村里淹死一个孩子,这不是送上门去让人虐嘛。
“走,带我去看看。”
王婶也好奇起来,转身跟着陈为党就走,王向阳一把拉住她,你是送红蛋的,去看死孩子多晦气啊。
王婶一想也对,把背篓拿了下来,直接让王向阳背上了,这个光荣又艰巨的任务交给你了,前面的都送过了,再有十几家人家送完就得了。
王向阳没有办法,只能接过王婶递过来的背篓,对于他来说,还真的愿意送红蛋,实在是他太讨厌许来弟和陈大柱了,他们的孩子死不死的跟他没有任何关系。
一具小小的尸体躺在河边,整个身子都泡肿了,可见被淹死很久了,村民们奇怪这个孩子咋没被河水冲走,或许心里有冤吧。
“谁去把陈铁柱叫过来。”
“陈叔,我已经看到了。”
陈铁柱看着躺在地上的侄子,心里也是震惊的,他一直跟媳妇分开住,媳妇带着儿子和这个侄子住在大柱的房子里,而他住老宅。
因为侄子的腿断了,所以平时都是关在家里不出门的,媳妇因为要下地,所以会带着儿子一起下地。
“去把铁柱媳妇喊过来。”
菊花带着泥鳅吓得躲在人群后面不敢出声,她一直虐待许来弟的孩子,有时候还会忘记给他吃饭,经常饿两天也是有的。
但如果说要她把孩子给淹死,打死她都不敢,而且她已经两天忘记给这个孩子吃饭了,所以孩子到底什么时候被淹死的,她真的不知道。
“报公安吧。”
李欢安顿好程巧,就急急的跑了过来,村里出人命了,哪怕是个孩子,他这个做村长的肯定也是要担责任的。
公安局的同志听到有孩子被淹死在河里,也没多大的惊奇,实在是每年夏天淹死孩子的村子很多,只是今年时间似乎早了些。
这里的三四月份还需要穿薄袄,没有孩子会下水,而且李欢还说这个孩子是个残废,根本不能走路,明显就是谋杀了。
只是无论公安如何查找线索,村口这个宅子附近,除了陈铁柱和菊花的脚印,就是泥鳅的脚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