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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之好好种田养自己_分节阅读_第114节
小说作者:古木架   小说类别:穿越小说   内容大小:916 KB   上传时间:2025-02-10 18:11:11

  知道林美华生了个女儿的这天下午, 叶欣收到了一封信。邮递员递来的,正好这天她在上工。

  她本来还有些奇怪,不是中秋前才取了一封吗?不能这么快就回过来吧。

  拿到一看, 就明白了, 这是大姐叶欢另外寄来的。

  这封信也比较长,例行的问候关心后, 说了说家里的情况:妈妈出月子后继续上班了, 小弟给年迈的外婆照顾, 外婆抱着小弟跟她一起住客厅小房间,小房间几乎转不过身了,弟弟还每晚哭闹, 她几乎没有睡过一个整觉,白天还要上班,真有点儿受不了了……

  叶欣看到这里, 已经能想到阴暗狭窄、又挤又吵的情形了, 真让人窒息。

  接着叶欢说到, 上次她寄回去的信,让爸妈很不满,因为没有寄钱也没有寄东西。妈妈决定自己写信给她, 想必她已经收到了。如果妈妈说了什么难听的话,或者提出过分的要求, 不用会,她在乡下顾好自己要紧。

  看到这里叶欣点点头,妈写来的话确实很难听, 要求也很过分。她确实也不会。

  最后叶欢提到, 爸妈已经准备给她说亲了。她自己其实也盼着早点结婚,离开现在乱糟糟吵哄哄的家里, 去开始新生活。只希望说的对象能好一点,以后日子顺心。

  叶欣看到最后这段,心里一沉。

  叶欢大她两岁,今年已经十九,确实到了说亲的年龄。但是对她未来的亲事,叶欣不太乐观。

  那对重男轻女的父母,说是对大姐有点爱,其实也不过是因为大姐是第一个孩子,可以早点长大早点给家里干活,本质是想早点吸血。

  现在家里两个儿子了,女儿就更贱了一些。

  尤其是叶武今年十五了,明年十六就可以进厂工作,肯定要钱找关系,这钱当然是从女儿身上搜刮了。所以他们给叶欢说亲,也许不看别的就是看钱,最怕他们卖了女儿钱还不够,直接让叶武顶了叶欢的岗位,那叶欢就惨了。

  叶欣皱着眉头看完了信,揣进口袋里,继续干活,一边干活一边思考怎么回信。

  从之前寄了两回钱来看,大姐对她还是不错的。叶欣不希望对自己好的人最后过上悲惨的生活。

  这么想着,突然听到旁边王小薇“唉”了一声。

  这回王小薇也有信,也是刚刚看了。叶欣就看向她问:“怎么叹气?家里出什么事了吗?”

  王小薇皱着眉头说:“家里倒是还好。就是催我找对象。”

  叶欣心道真是巧了,就跟她聊了聊:“催你在本地找?”

  王小薇愁眉苦脸道:“不然还能回去找?我都下乡五六年了,回去基本是没机会了,年纪渐渐大了,父母就觉得该成家,不能再拖下去。”

  叶欣道:“跟之前有为大哥的情况差不多。”

  王小薇点点头:“其实我也不是不想成家,之前跟你说过了,要是能找个好的本地队员,我也就搬离知青宿舍了,省得在那住得不顺心。这不是没有看上眼的吗?这得讲究个缘分吧?从去年的信他们就催了,可又不是说结婚就能结婚的。”

  叶欣见她真有成家的意思,就建议道:“之前有为大哥是找了媒婆说亲,才在黑水塘结了婚,好像还不错。要不,你跟有为大哥学学,找媒婆说说?”

  王小薇有些不好意思:“唉,他好找媒婆,我到底有点脸皮薄。”

  叶欣想想也是,一般都是男方找媒婆,女方找就恨嫁似的,好像有点嫁不出去的意思。这也是一直以来世俗的看法,尤其是在封闭保守的乡下,更容易被说闲话。

  毕竟王小薇是知青,二十五六岁的年纪说小不小,说大不大,她干活勤劳,人又本分老实。样貌普通了点,但这不能算缺点。身高又有那么高……啊,叶欣突然意识到,这个可能在别人眼里算是缺点!

  现在人缺少营养,普遍不太高,乡下汉子更是挑担干重活,大多是矮壮的身材,一米六几一米七几的居多,一米七五就算是高的了,一米八的几乎没有。

  而王小薇一米七二三的,比很多男队员都高了,的确让人望而生畏。

  叶欣就皱起了眉头,也许这么多年都没有人来找王小薇说过亲,她心里也着急,需要一个人帮帮她。

  想清楚之后,她就有了主意,笑道:“也是一段时间没有见过有为大哥了,不知道他婚后在黑水塘生活得怎么样。不如哪天咱们过去串串门,看望看望他?”

  王小薇点头答应了:“好。我也想去看看,他那新起的屋子挺好,旁边就是自家菜地,真不错。不知道现在种起来了没有。”

  两人就约定过几天,找一个下工后的傍晚去,也不耽误活计。来回走一圈,一个小时也就行了。

  留出几天,也是问问其他人要不要去的,一起去看看。

  晚上吃饭的时候,叶欣也跟沈卓说了说这事。

  问他:“你最近走村串乡的,有没有遇到个子又高性情又好的未婚男性?”

  沈卓很茫然:“我哪注意这个。而且乡下人真没几个太高的。”

  叶欣叹了口气,“也是,你就是高的了。”

  说着她还打量了打量他,觉得他得有一米八了吧?去年在县城量的是一米七八,今年他长了个子的,再去量一量。到时候也看看自己长高了没,她觉得自己也长高了的,只是在他的对比下,她还是太矮。

  想完了这个,她又继续想着王小薇的事情来。人家挺好的姑娘,跟她也要好,肯定要帮帮忙的。

  沈卓听着倒是有些好笑,“你比她小了快十岁呢,给她做媒婆。”

  叶欣瞪他一眼:“我才不想做媒婆。我也知道自己太年轻,所以打算找王有为帮她说说。他们俩本来就很熟了,只是关于这个,王小薇自己不好提。我去跟王有为说说,王有为肯定愿意上心。他媳妇李秋兰又是本地人,知道谁家大小伙子结婚没结婚的。”顺便也把过几天她们去看王有为的事情说了。

  沈卓觉得这确实更合一点,好过她自己去给人说媒。

  叶欣也叮嘱他:“你平时下乡或者医疗站坐诊的,都比我们埋头种地的能认识更多人,要是遇上好的,也留意一下啊。”

  沈卓嘀咕了句:“这是把我也拉上一起做媒了……”

  不过既然她提起了,他第二天在医疗站上岗时,还是睁大了眼睛看人。

  只是看了大半天,来的不是妇女就是老人,或者带小孩来的,年轻力壮的几乎没有看见。也是,年轻力壮的少生病,自然不会来了。除非给家里买药的。

  这天下午,有个给家人买药的年轻人来了,不过是个姑娘,长得还挺漂亮。

  那姑娘进了医疗站,一看到沈卓,眼睛就挪不开了。

  沈卓就略皱眉,借着进仓库拿药的由头走开了,让黄志豪应付。

  黄志豪也是很熟练了,之前下乡走访的时候,沈卓那出众的身高长相就让人家大姑娘小媳妇频频偷看的,而他这个在旁边就没人看,被对比得很心酸。下乡一圈之后,沈卓已经是十里八乡有名的俊医生了,而自己,就是个医生。但是沈卓这人又很好,总是给他拿好吃的,他又嫉妒不起来。

  这会儿黄志豪看这姑娘眼睛追着人进了仓库还舍不得收回来,只好说:“别看了,人家定亲了。”

  那姑娘就“啊”了一声,很可惜道:“这么年轻就定亲了啊。”

  黄志豪道:“对啊。”

  他很想说我没定亲,姑娘你看看我,但到底没有那么厚脸皮,只好公事公办地问:“姑娘你哪里不舒服,还是要买什么药的?”

  那姑娘这才说:“我给我叔买些风湿药酒。”

  等买了药,那姑娘又看看仓库门口,没见那俊医生出来,只好离开了。但是她没有径直离开凉水塘,而是往亲戚家去了。

  这姑娘姓吴,叫吴艳云,吴家村的,也是本大队人。之前沈卓下乡走诊的时候,到过他们村了,当时吴艳云一眼看见,就再也挪不开眼睛了。

  其实挪不开眼睛的不止她一个,村里一些女孩,都在那时候偷偷看这位医生,他长得高高个子,十分挺拔,脸庞又白白净净的,十分俊秀,整个人又精神又好看,在粗糙的乡下人里真是脱颖而出,鹤立鸡群。吴艳云跟人一起偷偷看这位俊医生看了许久,偷偷议论,都在想这么好看又有前程的医生,该是什么样的姑娘才能配得上啊!

  今天过来给叔叔买药酒,其实只是个借口,吴艳云就是想来看那个俊医生。

  只是刚刚听到这位俊医生已经定亲了,心中很失落,又有点不敢置信,于是去姑妈家问问,也是顺便看看姑妈。

  吴艳云的姑妈就是吴丽丽。吴丽丽见了这个娘家侄女儿很是高兴,问了问家里情况怎么样。后来听她期期艾艾地问起沈卓来,就明白了。

  吴丽丽直接跟她说:“你别惦记了,人家真定亲了。不然他这个样貌人品,又是医生拿工资的,门槛还不被媒婆踩烂了?”

  吴艳云还不服气,扯着自己辫子问:“跟他定亲的姑娘怎么样?”

  吴丽丽道:“别想跟人家比,你比不过。”

  吴艳云问:“她长得那么好看?”

  吴丽丽叹了口气,道:“何止是好看,人家长得跟咱们都不一样。对了,她还是知青,就这个身份你就比不上了。人家还会过日子,养鸡卖鸡蛋,种西瓜卖西瓜,跟沈卓两个人把日子越过越好。你光看沈卓好看了,看到他未婚妻你才知道什么叫好看,那水灵灵的模样,跟刚剥开的葱段似的,谁看了不喜欢!”

  见娘家侄女儿还一脸不相信不服气的模样,吴丽丽又说:“你等迟点,到下工的时候,他未婚妻就去找他一起回家了。到时候你看一眼,就知道死心了。”

  吴艳云还真不服气,硬是等到了下工的点,看见一个白白嫩嫩、娇娇俏俏的姑娘去找沈卓了,那模样,真是跟姑妈说的一样,水灵得跟葱段似的,一点儿也不像是刚从地里回来的,倒像是被人娇养长大,从没干过农活的。

  吴艳云就不得不服气了,好吧,自己确实比不过。

  这两人金童玉女,一对璧人,也只有他们才配得上对方,别人都配不上。

  见他们手牵着手一起回家了,吴艳云只好怀着失落的心情,也回家了。



第101章 有戏看

  九月, 秋高气爽,湛蓝的天空下是日渐长熟的庄稼,叫人心喜。

  叶欣跟知青宿舍几个人确定了去王有为家串门的日子, 让沈卓先转告一声, 免得到时候人不在,扑空了。

  沈卓这天在医疗站, 碰上走诊回来放药箱的李光耀, 就说:“初五下工后, 几个知青去你堂姐家串门,你转告一声,别人不在。”

  李光耀正是筋疲力竭的时候, 脑子转了一圈才反应过来,“哦,去找堂姐夫是吧。行, 晚上回去我说一声。其实最近没什么事, 下工了都在家的。”

  沈卓继续转告:“他们吃了饭去, 不用忙活准备,就是去说说话。”

  李光耀摆摆手,“知道了。”

  到了那天, 叶欣回家匆匆吃了晚饭,就要出门。

  之所以要吃了饭再去, 是因为现在大家都不富裕,粮食都是有定数的,各吃各的勉强饱腹而已, 饭点去人家里都是不礼貌的。要是他们一群人过去让人招待, 恐怕吃掉人家两天粮食。大家都是懂事明的,自然不叫人为难。

  沈卓虽然知道他们好几个人去, 但还是有点不放心。又担心天黑了,给叶欣拿上了手电筒。

  叮嘱她:“别聊太久,早点回来。”

  叶欣接过手电筒,“知道了。你去给看看池塘脏不脏了,清一下,照顾一下新出生的小鸭子,别让它们冻着了。”

  之前叶欣觉得麻烦,想着小鸭子孵够了就把大鸭子通通宰了,后来沈卓说屋后池塘挖都挖了,也硬化好了,就养这么一回太浪费,反正那个池塘放在那里也是蓄水,不如继续养几只。

  叶欣觉得有道,就把孵化的小鸭子也在外面留了五只,大鸭子预备之后天气冷了慢慢宰,冬天炖汤喝正好。反正他们住得偏,不用太顾忌。

  不过叶欣是不想伺候了,就让沈卓去。

  沈卓倒是干劲十足,不嫌脏不嫌累地打小池塘和鸭舍。之前都是她忙,她确实太累,现在自己早晚时间就可以给她多分担一点。她管着鸡,他管着鸭,两人一起经营小家。

  叶欣拿着手电筒匆匆跑下了坡,去跟王小薇、郑文文、江静雨、张康明、赵中华五个人汇合。要去看王有为的,就是他们几个了。

  汇合后,六个人就结伴往黑水塘的方向走去。

  两地不远,说着话聊着天,没多会儿就走到了。因为上次是来过的,已经认得路,就径直往王有为家走了。

  黑水塘虽然不像凉水塘房屋那么密集,但他们好几个人一过来,还是引起了注目,也不少人记得他们是本大队的知青,之前来喝过喜酒的。毕竟丰水大队也就那么几个知青,还是很令人印象深刻的,也挺稀奇的。

  到了王有为家,就看到他们两口子在菜地里忙活。那块之前看着还是光秃秃的地,现在已经长了些绿色。

  见了他们,王有为立刻停下了手中的活,拎着铲子走出来,脸上还是笑呵呵的:“之前听说了你们要来看我,我就盼着呢。只是你们说吃了饭来,我就不准备啥了,可别怪我待客不周啊。”

  王小薇是跟他最熟悉的,当先笑着接话:“别当我们是客人,就跟原来一样,聊聊天罢了。你虽然不住宿舍了,但也还是知青同志。”

  张康明也是来了几年的,男知青里面相处最久的,也道:“说得对,联络联络感情,不能让有为大哥一结婚就跟我们生疏了。”

  王有为听着自然高兴,自己一个知青在当地结婚,还几乎是“嫁”过来的,人生地不熟,自然有些不太习惯,到现在还在适应阶段。这时候他们一群人来看自己,心里当然是暖乎乎的。

  李秋兰也扛着锄头从地里走出来了,笑着招呼:“都进屋聊吧。知道你们今天来,他从早上就高兴呢。只是还有点活要干,就一边干一边等了,可不是不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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