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梅这几天还是隔天来看她一次,每次来都回带点吃的,有时候是饭和菜,有时候是自己烙的饼。
因为没锅和炉子,早上或晚上她都出去吃,吃点便宜的素面或烧饼啥的。
李梅过来看她,除了给她带吃的,还会给她带来黑诊所的消息。李梅也是托人打听,她也要等别人的消息,因此并不是每次看她都能带来有用的消息。
对于“黑诊所”的事,郑婉倒是不着急,只要能顺利拿下谭林,她就用不着打胎了。
见自己把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谭林这个木头还是不为所动。
郑婉索性把自己的想法直白地说出来:“谭林哥,我倒是有个想法。”
闻言,谭林老实憨厚地看向她。
“我看你每次下班还要赶着做晚饭挺辛苦的,正好我又有时间,”说罢,郑婉便试探性地问,“你看这样行不行,我借谭林哥你的炉子和锅用一下,菜和饭呢,我反正也要烧,就顺道多烧一点,下班的时候你直接去我那屋吃就行了。”
郑婉想借做饭的机会,进一步拉近两人的关系。
听到这话,谭林又是为难地抓抓头。
郑婉也看出了他的为难,立即做出一副失落的样子,低垂着头,小声道:“谭林哥,你要是不放心把锅和炉子借给我,那就算了。”
“不是,不是。”谭林连忙冲她摆手。
“我不是这个意思,”他解释道,“我是怕我一个大男人去你屋吃饭,会对你名声不好。”
女孩子名声这一点,郑婉还真不好装作不在意。
名声对一位女孩子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如果她真不在意那才是有问题。
当然她也有应对的办法。
“谭林哥,你要是真信得过我,饭我就在你家做,做好了我再锁门离开,这样你一回到家就能吃到热乎的饭,还不用担心影响我名声了。”郑婉建议道。
对于她的建议,谭林没说行也没说不行,只面容腼腆地说了一句:“我当然信得过你。”
郑婉不给他犹豫的机会,直接道:“谭林哥,那就这么说定了,从明天开始我来这儿帮你做饭。”
谭林腼腆地抓了抓头发,应了声:“好。”
郑婉回自己屋前,谭林把自己屋的备用钥匙给了她,让她什么时候想用炉子和锅随便用,不用客气,还说以后他会提前买好当天晚上的菜。
有了前面的汪文周做对比,郑婉才意识到谭林的好。
以前她真是被鬼迷了心窍了,竟然会沉浸在汪文周的花言巧语中。
晚上,如提前说好的,郑婉在谭林下班前给他做好饭。
但郑婉却没离开,而是待在谭林的屋内等他。
好不容易创造出的接触机会,她又不傻,当然不会离开。
谭林下班推开门,看到坐在桌前等他吃饭的郑婉,眼中闪过几分意外。
他手上拎着下班路上买来的菜,郑婉连忙起身笑着接过。
“下午出去买菜耽误了一点时间,一看你下班时间快到了,饭才刚做完,就想着索性等你一块儿吃好了。”
她将谭林买来的菜放到一旁,笑着解释,给出一个她留在这的合适理由。
说罢,她还装作小心翼翼地问道:“谭林哥,你不会介意吧?”
谭林摇摇头:“当然不会介意。”
谭林的回答倒是完全在她的意料之中。
郑婉勾唇微笑:“那谭林哥,快来吃吧,天气冷,等会儿菜就凉了。”
谭林搓了搓带着油污的手,用干抹布擦干,才坐到小桌前,拿起碗筷吃饭。
他露出腼腆的笑,夹起一块茄子,送入口中,口味很意外的合他胃口。他吃菜口味重,喜欢吃辣喜欢吃咸。
谭林扫了眼桌上的菜,茄子、土豆、蒜苗,虽然都是素菜,但竟然都是他喜欢吃的素菜。
郑婉夹起一根蒜苗送入口中,嘴角勾起一点笑,方才谭林那点反应尽收她眼底。
她好歹给谭林做了几十年的饭了,谭林喜欢吃什么,喜欢什么口味的菜,她再清楚不过。
吃完饭,郑婉还手脚麻利地收拾碗筷,谭林见状也来帮忙。
郑婉一脸贤惠道:“谭林哥,你放那我来吧,你上班累了一天了,赶紧休息休息吧。”
谭林不好意思地放下碗筷:“那辛苦你了。”
郑婉刷完锅洗完碗,还留下陪他说了几句话,才离开。
离开前,谭林还问了一句:“你有喜欢吃的菜吗?我明天下班买。”
郑婉通情达理地摇摇头:“我不挑食,什么都喜欢吃。”
其实,她喜欢吃肉,但为了维护住贤惠的形象,她没说出来。
上一世的谭林就是喜欢这样的郑婉,任劳任怨、吃苦耐劳、通情达理。
第二天,郑婉掐着时间点做好饭,依旧留下来。
因为有头一天的解释,谭林这回看到郑婉坐在桌前倒不是很惊讶。郑婉见他如此,更是解释都懒得解释。
如此持续了几天,郑婉觉得她该做点什么了,以推进一下两人的关系。
这天吃完饭,郑婉收拾完碗筷,在走近谭林身旁时,她突然一扭脚,装出要摔倒的样子,旁边的谭林见状当然是伸手扶住她。
而郑婉便作势扑倒在他怀里,不仅如此,她还一把抱住谭林,用柔软的胸狠狠压了一下谭林的身体。
郑婉能明显感觉到谭林的身体一僵。
郑婉紧紧抱着谭林不撒手,嘴里还朝他耳边轻微吐气,掐着嗓子说道:“哎呀,我的脚好像突然抽筋了。”
“谭林哥,不好意思啊。”说完,郑婉才依依不舍地推开谭林,低垂着头一脸娇羞道。
郑婉像个鹌鹑似的坐在床沿上,偏着头等待着谭林的下一步动作。
等了一分钟,她没听到谭林过来的动静,又是她试探性地抬起眼,含着羞涩地看向他,并冲他眨眨眼。
谭林却还是跟哥木头桩子似的,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像是还没从方才的冲击中缓过来。
郑婉气得咬了咬唇。
谭林品性好是好,但也有点太木讷了,她都主动投怀送抱了,是个男人也该知道是什么意思吧,但他竟然无动于衷。
这要是换成汪文周,早就扑到她身上来了,哪里等得到现在。
谭林跟个榆木疙瘩似的不开窍,郑婉气得直接起身。
她气呼呼地走到门口,想了想还是回头对木在原地的谭林说:“谭林哥,时候不早了,我先回家了。”
谭林愣愣的“啊”了一声,“啊”完才反应过来,呆呆地说:“那你早点回去吧。”
郑婉气得咬牙,用一副“恨铁不成钢”的眼神瞪了他一眼,屁股一扭走了。
回到自己屋的郑婉是越想越气,她刚刚那么对谭林说,明明是在给他机会让他挽留她,结果他呢,还让她早点回去。
上辈子的谭林也这么木吗?这么木的男人,上辈子她是怎么看上的。
郑婉坐在凳子上,皱着眉想。
谭林木得不开窍,那她就只能使点特殊手段了。
没办法,她能等,她的肚子却等不了,趁现在月份小,还能找人接盘,要是月份再大点,就容易露馅了。
要是谭林知道她怀过孩子,哪怕两人感情再好,他大概率也是不会要她的。
那她就真的完了。
这么想着,郑婉顿时觉得这事很急,要赶紧办立马办。
根据上辈子的记忆,她倒是知道谭林一个弱点——酒量差。
谭林的酒量很差,差到一杯倒的那种。
酒量差这事,谭林自己也知道,所以他很少沾酒。
要让一个不怎么沾酒的人喝醉,怕不是件容易的事。
你给他倒一杯白酒,想骗他这是白开水,也骗不过去,酒味是不会帮着你撒谎的。
既然白酒不行,那换别的酒?
郑婉眼珠一转,还真想到一个瞒天过海的好办法。
翌日晚上,郑婉做完饭照旧坐在桌前等谭林下班回来,不同的是,桌上多了一大瓶可乐。
谭林回到家,看见桌上的可乐,也有些好奇。
“这是什么?”谭林问。
“可乐。”郑婉笑着答。
“你喝过吗?”她又问。
谭林摇头。
郑婉在心中窃喜,没喝过?那就更好办了,真是老天爷也帮她。
“碳酸饮料,”郑婉笑着解释,“很多人都喜欢喝这个,甜甜的还会冒泡,我出去的时候看见商店里有卖,就买了一瓶尝尝。”
“等下倒一杯给你尝尝。”郑婉笑容可掬道。
见郑婉买了一大瓶份量不少,谭林也就没客气了。
他点头,回了声“好”。
为了喝这个她加了料的可乐,郑婉还特地买了两个大玻璃杯。
郑婉给谭林倒了满满一大杯,并连连鼓励他快尝尝,谭林听话地拿起杯子,牛饮了一大口。
“味道怎么样?”郑婉问着,也给自己倒了小半杯。
她给自己倒只是做做样子,她并不打算喝。
谭林咂摸了一下嘴里的味道,顿时有种“猪八戒吃人参果,全不知滋味”的感觉。
“就光喝出了甜味。”谭林说。
“那你再尝一口。”郑婉继续怂恿道。
于是,谭林又牛饮了一口,继续咂摸咂摸这可乐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