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内一阵寂静。
绿灯亮了,汽车再次行驶起来,继续往前。
走出一段后,黎渐川忽然道:“不会的。”
宁准抬眼看向他。
“不会有那样的一天。”他道,“世界上没有神,没有魔法师,也没有超级英雄,但有很多人。很多希望世界能回到以前的人。”
宁准没有再说话。
车窗外,半明半暗的光落进来,将黎渐川的眉眼刻得深邃、坚定,带着稚嫩却势不可挡的信念。
他侧头看了宁准一眼,抬手将宁准头上歪掉的兔耳朵发箍戴正,顺便拍了拍。
“睡会儿吧。”
朦胧暗昧的光里,这声音难得的温柔醇厚。
宁准想说自己睡不着,昨晚就没有睡,他根本不需要什么倒时差,就算很久很久不睡,也不会因失眠而生病或死亡。他不相信他,即使他能一眼就看透他的一切所思所想,他不相信这个地方,即使这里曾经是他的故土,给予了他相当多的善意和支持。
他不相信,所以他绝不会放任自己真的失去意识,陷入沉眠。
但当这道声音落进耳朵里,当那片手掌抚到后颈上,他的眼皮就完全不受控制地、自然而然地垂了下去,沉沉地将他压进了久违的梦乡。
他想挣扎,想反抗,却无济于事。
这位认识刚刚一天的便宜表哥身上,似乎有种令人安心的魔力。
算了。
宁准想,暂时相信他一下好了,他真的蛮帅的。
黎渐川并不知道小少年的所思所想,也不知道信任的种子原来这么早这么简单地就埋了下来。
他发现宁准睡着了,就收回手,给他盖上条空调毯,继续专心致志地开车,没有再思考战争与和平的问题。
因为对于这个问题,他早已有了自己的答案,哪怕并不成熟。
之后的五天,宁准充分地扮演好了一名外来游客。
他完全不再见了冷锐成熟的一面,只拖着黎渐川不断往外跑,抓紧时间把东海市逛了个遍。
到第六天,黎渐川收拾好行李,带着宁准开车北上。
按行程表,两人是要一路游山玩水地从东海去首都。
途中在苏州、南京、青岛、泰安和济南停留,体验下当地的风土人情,逛逛知名景点,再吃吃各类美食,然后再去东营的黄河入海口观赏一下“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的盛景。
最后出山东,过天津,到首都。
计划安排得妥妥当当,只可惜中间执行的时候出了点差错。
两人开车刚出了江苏,进到山东,欢欣雀跃的小少年就突然被一场海鲜大餐搞蔫了。
凌晨两点,小少年在民宿里拉起了肚子,那架势简直是要把屁股焊在马桶上。
黎渐川听见动静起来,打着赤膊,叼着根烟,一身火气地站厕所外面,隔着门数落人:“我说了多少遍,刚吃完那么多海鲜不要再吃冰棍,刚吃完那么多海鲜不要再吃冰棍,你听吗?”
“一个没看住,你就从冰箱里顺了好几个,还他妈一口气全吃了!怎么着,那冰棍明天吃不行?后天吃不行?你今晚不吃,它就长了腿自己跑了?吃,让你吃!现在怎么样,难受了吧,肚子疼了吧,腿都拉软了吧?”
黎渐川冷冷总结:“活该!”
宁准等这个喷火龙一口气喷完,才慢吞吞朝外喊了声:“哥,难受。”
“哥不难受。”
黎渐川讥讽他。
讽完,拧着眉掐了烟,调高空调温度,认命地套上衣服出了门。
十来分钟后,黎渐川一身汗湿地回来,手里拎了一大包药。
他把药和温水递给沙发上趴着的宁准。
宁准吃了药,白着张脸歪歪地靠到黎渐川腿上。
黎渐川不耐道:“一天天就知道耍赖卖乖。”
说完,扯过毯子来给人盖上,又拿开宁准按着肚子的手,换自己热烫的掌心贴上去,给他慢慢揉着肚子,熨走寒凉和疼痛。
客厅灯关了,黑暗里,两个少年汗津津地靠在一起,连呼吸都轻轻的。
过了好一会儿,宁准翻了个身,抱住黎渐川的胳膊,轻声道:“我错了,以后都听哥的。”
黎渐川搂着他,捏了捏他脖子,阴阳怪气:“我就是您的便宜保镖,我哪敢管您呐。”
宁准把尖尖的下巴磕在黎渐川肌肉隆起的手臂上,抬眼看着他,闷声笑。
黎渐川回看他,看了一阵,拉着脸骂了声,然后也眼睛一弯,跟着笑了起来。
第263章 转达
一千多公里的路程,走走停停,花了一个多月,才终于抵达目的地。
这时已是八月。
北地入了秋,是完全不同于南方的景色。
渐凉渐大的秋风呼啸吹着,粗犷豪迈,掠过高远明阔的天穹,冲过苍茫广袤的旷野,像匹肆意奔腾的天马。
天马行处,无数秋叶簌簌飘零,哗啦啦响着,一夜就落秃了大半棵树。大地也被扫出原本的颜色,土黄,暗绿,绛红,都是厚重的,沉甸甸的,肃渺而又含着自然神性的。
下了高速停车,站在旷野边,站在田垄上,目之所及,一马平川,辽远壮阔。
天之高,地之大,人之渺小坚韧,在这一刻无限地印入心中,没有哪一颗心能不因此而开阔,自由,欣喜,激动,慨叹,悲凉。
这就是北方的秋天,秋天的北方。
黎渐川自小在这里长大。
牙牙学语时,跟随爷奶出村子,在茫茫黄土地上迎着大风撒尿,被爷奶抓住,噼里啪啦一顿揍,挨完了,又哇哇大哭着,去追逐田野里不知何时已很少能见的蜻蜓。
长大些了,爷奶去了,农村也近乎消亡了,他就又跟随父母扎根在冀北的小城里。
上学读书,骑车打球,偶尔登山跑上最高处,总要大吼大叫着宣泄青春的炽热与迷茫,然后再恢复沉默,遥望那片被高楼大厦分隔得很远的黄土地。
再后来,父母也去了,他把赔偿款存起来,休了学,入了伍,去了南方,一去就是两年,再也没有回来过。
时间总是在不知不觉间过得很快,他想不到一眨眼,竟已过了两年。
这时间不长,也不短,好像把什么都改变了,又好像什么都没改变得了。
“回你老家看看吗?”
宁准问。
前面堵了半天的车终于动了,黎渐川掐掉烟,关上车窗,一边踩油门一边道:“不回。我爸妈当初是租的房子,我走的时候都退了。乡下老家没人在,老房子给建设挪地儿,早被清理推平了。”
他总结:“没地方回,也不用回。”
宁准没再说话,只在屏幕上戳了戳,调了个导航,将最终目的地从高速出口,改成了燕郊一个非常具体的小镇。
黎渐川以为这又是宁准刷到的哪个小众冷门旅游地,便没在意,只管驱车前往。
直到到了镇上,他才知道,这个地方可以算作是宁准的老家。
两人住在一家小宾馆里,宁准行李箱那个从来都没有打开过的小保险箱被取了出来。
在黎渐川的预想中,这里面装的不是高科技精密仪器,就是珍贵的生物药剂之类。但等宁准打开,他才发现,里面是一坛骨灰。
原来宁准告诉上面的两个归国行程,都不是掩人耳目。
整整一个月的游玩散心,和一直锁在金属保险箱里的落叶归根的亲人,居然都是真的。
“我出生就在加州,是弃婴,奶奶捡了我。她爱讲故事,讲的最多的就是故乡。临终前的遗憾,就是因着各种各样的庸碌、怯懦,没能回来,埋在这片黄土里。”
“现在我回来了,就把她挖出来了,也送她回来,顺便按这边风俗,办个葬礼。”
宁准没什么沉郁悲伤的情绪。
他敲了敲骨灰坛子,挺轻松地说。
黎渐川心里却有点不是滋味,把人搂过来,摸了摸头,问:“打算怎么办?我出去找镇上的问问?”
“奶奶说过,将来要办葬礼,想要喜庆点的。”
宁准心里已经有想法了。
“能请个歌舞队吗?”
他说:“她喜欢跳广场舞,天天跑华人聚集的社区组织广场舞比赛,葬礼上叫些同龄人来给她跳跳?然后再叫点男模哥哥吧。她经常说,年轻时赚钱最大的动力就是想着成为富婆后,能想点多少男模就点多少男模。她没成富婆,但现在我这个做孙子的还算有钱,我给她点上。”
黎渐川:“……”
行,确实挺喜庆。
喜庆的计划想起来容易,执行起来其实也不难,主要是宁准舍得花钱,而有钱能使鬼推磨。
只是很多事情,往往都会因为一点小小的偏差,而得到截然不同的结果。
比如这边镇上和县里的广场舞都因文明城市建设而被摁没了,左找右找,唯一有档期的只有一个老年秧歌队,还会唱东北二人转,也能点天津相声和河北梆子。
再比如男模哥哥们。
文明建设只取缔了明面上的不漂亮因素,没取缔得了他们这种暗地里,但到底还是不景气了,十万块砸下去,拉来一车据说县城里最帅的男模。一堆人西装革履,像模像样地排两排往这儿一站,却还比不得旁边穿着背心大裤衩的黎渐川英俊潇洒,玉树临风。
但不管怎么样,这事儿总归是办上了。
两人选了个天气好的日子,送宁奶奶落叶归根。
雇来的送葬队在镇上的坟地里挖坟填坟立碑,边上秧歌队敲锣打鼓,扭秧歌,转手绢,东头是河北梆子,西头是快板儿,二人转搁中间。另有二三十个西装男模在前面扯领带,解扣子,舞蹈热辣。四周还远远地围了两圈看热闹的镇民,有人纳闷,有人乐呵呵。
碑立好了,宁准跪下,低低地说:“奶奶,落叶归根,在这里,你睡得会不会更香甜点?”
自然没人答他。
他伏地,磕了三个头。
起来时,额上沾了黄土和草叶,脏而碎,让这小天才落了凡,进了人间。
埋完吃席,因为不收份子钱,不管熟不熟的,来了大半个镇的人,镇上最大的饭馆多加了好多张桌子,还差点塞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