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吃的,还想再要点铜板。
阿笙把腰间里的荷包打开,给他们看——
荷包里,除了几块杏仁糖,便是一个铜板也没有。
乞儿们自是失望,从阿笙手里把那个荷包连同杏仁糖一块抢了去。
…
阿笙“啊啊啊”地叫唤着,让他们把荷包给还给他。
郑家食铺的孙掌柜到自家铺子二楼收挂在窗外的熏肉,瞧见了被几个乞儿给围住的阿笙,赶紧喊来伙计,让伙计帮阿笙把那几个乞儿给赶跑。
伙计得了掌柜的吩咐,开后门,跑出铺子。
巷子里,哪里还有乞儿们的踪影。
那几个乞儿可比兔子都还要警觉,余光瞥见人影,便一溜烟跑得没边儿了。
“少东家,您,您没事吧?他们除了抢去您荷包,可有伤着您?”
伙计朝巷子跑过来,刚好撞见乞儿们夺了阿笙的荷包。因跑得急,气息有点喘,说话也便有些断断续续。
阿笙家里开的长庆楼的猪肉大部分是由郑家食铺供应的,阿笙认得郑家食铺的伙计。
他摇了摇头,脸上仍然绽着笑,露着一双酒窝,就模样而言,实在是个讨喜的。
伙计暗自替这位长庆楼的少东家可惜。
阿笙少爷要模样有模样,只可惜,是个哑巴。而且……长庆楼的这位哑巴少东家还有点傻。
哪有人被抢了荷包,还能笑得这么傻气的。
是个哑巴,人还傻,得亏的是长庆楼的少东家……
要不然,在这动荡的年月,指不定日子过得多凄惨。
…
阿笙正好要到郑家食铺去。
伙计稍微能看懂一点阿笙比划的手势,猜出阿笙是要随他一通到食铺去,便问他猜得可对。
阿笙笑着点点头,伙计便知道自己猜对了,领着他一同回去。
郑家食铺朝西,这个时候,正是太阳晒进屋子的时候,楼下铺子较热。
这种食铺店,生意就属清晨,天都还没亮以及跟傍晚那会儿生意最好。
清晨是酒楼、饭馆、普通百姓什么的来买吃食,傍晚也有人上食铺买些生肉啊、熟食啊之类的带回去。唯有晌午过后到黄昏来之前,没什么生意,也没什么顾客上门。
掌柜的从后院出来,领了阿笙穿过天井,上二楼的账房,留伙计在楼下铺子看店。
招呼妻子给这位长庆楼的少东家看茶。
郑大娘跟阿笙打过招呼,到楼下厨房去了。
孙掌柜刚才在二楼,瞧见了个大概。上了楼,他将阿笙引到会客厅坐下,好心提醒道:“阿笙啊,你太惯着这几个小乞儿了。你看呐,这人心,总是不足。你给了他们肉脯,他们还围着你,抢你荷包。
从一开始,你就不该给。就那么僵持着,无非就是耗费点时间。他们又不能真的上手去抢,将你打伤。你给了他们一回,他们日后可就缠上你了。”
行乞跟抢劫,可是两回事。
前者合法,后者可是要吃官司的。
至于那个荷包,因着他们也没对阿笙动手,乞儿们大可抵赖说是阿笙赏他们的。当然也可以报官,只是长庆楼打开门做生意,得罪了这帮乞儿,事情也不好办。
最好的法子,还是孙掌柜提议的那样,不要理会,让那帮乞儿自讨个没趣,下回再碰见,可能才不会被缠上。
阿笙笑了笑,露出一对儿梨涡,手朝外头的太阳指了指,双手比划了几下。意思是,给乞儿的肉脯本来就是店里卖剩了的。
因着天气越来越热,存不了几日,他爹也就赏给他跟店里的几个伙计拿着吃。
就算是没给那些乞儿,他本来就是打算自己当零嘴给吃了的,也算不得什么损失。
孙掌柜的算是看着阿笙长大的,阿笙打的手势他自是都瞧明白了。
叹了口气,“你这孩子,心眼太实。对了,你今日上我这儿来,可是来结账的?”
阿笙眨巴眨巴眼,点了点头。
长庆楼跟郑家店铺合作多年,寻常是三个月结一次账,若是逢上端午、中秋,不一定结账,到年底再一次性清账。
今日便是结账的日子。
掌柜的取来账本,阿笙也带了票据。
郑大娘端了热茶上来,太烫,一时半会儿也没法喝,掌柜的便让夫人先去休息。
他跟阿笙两人留在房间里,一项项地对。
都合得上。
阿笙便从衣领里,取出一个灰扑扑的破布包,从里头取了银元,一次性结清了三个月的款项。
掌柜的直愣愣地瞧着阿笙从衣领里取出一个破布包,又瞧着他变戏法似地掏出银元,恍过劲来了,大笑道:“好小子,我当你心是真的实。敢情,你小子有自己的小九九呐!”
可不么。
绣着精致刺绣的荷包露在外头,只是里头不装铜钱更不装银元,只装些吃的。
乞儿既是讨到吃的了,又抢了荷包,便以为这位长庆楼的好东家真的傻,即便是他没喊伙计出去,阿笙都能全身而退。
阿笙咧嘴笑。
原来,阿笙早就听来酒楼里的吃酒的客人抱怨过,天水后街这帮小乞儿无法无天,见了人一拥而上就要讨钱。
要是遇上铁公鸡,不拔一毛的,就要被揪帽子,扯辫子、脱鞋子。
这人活一张皮,赏几个铜板不要紧,被人掀去帽子,脱去鞋子,再经那帮乞儿往外一渲染,脸面往哪儿搁?
不得已,花几个小钱,就当是破财挡灾。只是往后留意着,宁可绕远路,也不再打天水后街的那条巷子过。
阿笙往常要是来天水街,也会避开这后巷。
今日是他自己走了神,往后自会留意些。
而且,那几个乞儿知道他是个只会往荷包里装吃食的吃货,日后见了他,会不会再一拥而上也都不好说。
可见,阿笙虽然是个哑巴,可人一点也不傻。
…
桌上的茶,不再泛着热气。
掌柜的端起茶盏,喝了一口,温度刚好,便抬手招呼阿笙也喝,解解渴。
“这一壶明前茶,是一家茶铺的老板送尝尝鲜的。我今儿也是头一回泡,别说,这味道真绝了。唇齿留香的。你快尝尝看。”
阿笙也端起茶盏,尝了一口。
片刻,竖起大拇指,连连点头。
脸颊绽着笑,露出一对深深的酒窝,眼睛也弯成了月牙。
模样可招人喜欢。
纵然掌柜的看着阿笙长大,也还是不自觉地被这孩子的长相惊艳了。
再次在心底叹了口气。
要是阿笙不是个哑巴,说亲的媒人怕是能把方家踏破。
兴许,这都是命吧。
掌柜的把茶放桌上,语气关切地问道:“阿笙啊,我听说,你爹最近身体不大舒服?可有请大夫看看?”
阿笙眼神微微黯了黯,旋即又甜甜一笑,放下杯盏,比了比手势,表示已经请了大夫看过,也抓了药,同时不忘谢过掌柜的关心。
孙掌柜眼尖,捕捉到阿笙眼底那一瞬间的黯色,状似闲谈地问道:“你爹这次病,可是因为你又拒绝媒人的说亲引起的?”
阿笙低着脑袋,没打手势。
…
一直以来,方庆遥都想给儿子说一门亲事。
自己迟早有一天要老去,届时自己的哑巴儿子怎么办?
长庆楼的生意,一个哑巴定是撑不起来,还是得有个能张口说话的贤内助帮衬帮衬。
便一直托人打听稍微精明能干一些的闺阁姑娘,当方家儿媳。
娘家穷点不要紧,年纪大点不要紧,是不是天足不要紧,是不是漂亮就更不要紧。要紧的是姑娘能干、本分,且顶重要的一项,是不能嫌弃阿笙是个哑巴。
符城长庆楼的少东家,即使是个哑巴,也不愁娶不到媳妇儿。
只是任凭媒人嘴里生花,先是介绍绸缎铺子的小姐给方家,又是介绍米店家的大女儿给阿笙,阿笙只笑着摇摇头,都给拒绝了。
孙掌柜带着好奇,又带着几分试探,很是一副亲切口吻,“阿笙呐,你跟叔说,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姑娘啊?叔让你婶给你留意留意。”
阿笙站起身,来到窗户边上,手指了指符城那栋最高大的建筑,符城都督府方向。
郑家食铺,原先也是间小酒楼,后来酒楼经营不善,几经转手,也就有了这家食铺,楼层比寻常建筑要高上一些。
站在二楼,也能瞧见都督府边上的那间古拙院子,春行馆。
只是因着有房屋树木遮挡着,视野到底比不得福桥。
因此,阿笙还是最喜欢上福桥去待着。
若是运气好,有时候能瞧见两三回谢二爷从里头进出——
身量修长,芝兰玉树,只是远远瞧着,都是好看的!
就跟青山上的清贵松柏似的,怎么瞧也瞧不厌。
…
孙掌柜端起茶的动作顿了顿。
想差了,以为阿笙看上了都督府家的千金。
瞠目结舌。
亏得没在饮茶,要不然一准呛了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