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元登时呆愣原地,用力眨了眨眼睛。
“名字是什么呢……”
他的眼珠滴溜溜转动,再次左顾右盼,试图转移话题。
墨观至却不如他所愿,反而意有所指道:“若不是知道小黑猫也有主人,我还以为他会叫乌圆呢。小乌圆,真的很适合他。”
巫元蓦地瞪大眼睛。
“你、你说什么胡话呢!”
他努力板起脸,严肃教训人类。
“你小小年纪,记忆力怎地如此差劲。巫元是我呀,不是小猫咪。”
墨观至虚心接受批评,并不悔改。
“所以呢,小猫咪叫什么呢?”
巫元气短,眼神飘忽,吞吐嘟囔道:“唔,叫……叫咪崽吧……”
墨观至讶然挑眉,“什么?”
巫元恼怒,理直气壮地加大音量。
“叫咪崽!咪崽!怎么,你又有意见了吗?”
这一回,墨观至听清了,不仅听清了,还情不自禁放声笑了出来。
他一边咳嗽一边笑着求饶:“没有没有,很可爱的名字,也很适合,我没有任何意见,咪崽。”
巫元冷傲地轻哼一声,重重别过头,心中却在懊恼,自己怎么会不假思索把这个大逆不道的蠢名字说出来呢?
两人的对话内容实在奇怪,导购员不经意听了一耳朵,只觉得莫名其妙。哪怕眼前两位肉眼可见是极品帅哥,她也开始感到无聊。导购员的脸上依旧挂着营业性的标准微笑,视线却漫不经心地扫向两人身后的玻璃幕墙。
广告结束后,玻璃幕墙惯例滚动刷新本地当下热点趋势,播放的都是网友上传的不到二十秒的短视频作品。
画面正巧切换,出现了两道熟悉的身影。
——毛春闹市街头惊现传说级别的武林高手!摘花飞叶、走壁飞檐,帅得就像是小说里走出来的男主角!
咦?
导购员瞪圆眼睛,下意识地比对墨观至二人的身形。巫元的大半张脸被驼色的羊绒围巾遮挡,衣着却和视频中的一模一样。那个像武林高手一样的神秘人物,竟然就活生生地站在自己眼前!
导购员顿时醒神,下意识摸向口袋里的手机。就在她犹豫着要不要在上班期间违反规定偷拍客户时,大屏幕上的视频再次刷新,换了一个十分惊悚的标题,背景声也变得嘈杂无章,似乎有很多人在尖叫跑动。
——毛春湖畔商业街附近有个少年被人打死了!
导购员看清字幕,忍不住惊呼出声。
墨观至和巫元听见动静,同样抬头去看玻璃幕墙。待看清内容后,两人同时蹙眉。他们飞速对视一眼,同时作出决定。
“去看看!”
率先动作的是墨观至,迅速窜到前头的却是巫元。他的动作实在迅捷,墨观至险些跟不上。他们两个像一道疾风,卷过人群,转眼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中。
导购员愕然站在原地,尚未反应过来发生何事。
玻璃幕墙上的画面持续切换,不同的视野,不同的画外音,都在播报着同一件事。
视频中的巷道虚景逐渐化作眼前的真实。
十七岁的少年鸿信出门前,并未预料自己晚些时候会出现在头条视频里,成为毛春乃至全国的热搜关键词,成为掀开新时代的一片浪花。——好吧,或许在他心里的某个小角落,确实幻想过自己能够作为拯救毛春的英雄人物闪亮登场,引得满堂喝彩。
届时所有人都崇拜他,无论是懵懂无知的孩童,还是不可一世的大人。
那会是属于咸鱼侠的高光时刻。
关于凤三刀的休刊言论,鸿信半个标点符号也不肯相信。
咸鱼侠这么精彩的作品怎么可能会休刊呢?怎么可能会和其他粉丝猜测的那样,直接被砍了呢?明明很快就有大电影上映了不是吗?明明十周年的时候,大家约定好要一起努力,一起庆祝二十周年纪念日的啊?
咸鱼侠不是我们共同的信仰吗?
鸿信几乎是转瞬间便已下定决心。
他要向世人证明,咸鱼侠是真实存在的,咸鱼侠所在的世界也是真实存在的。
——如果它不存在,他的哥哥死后又会在哪里游荡呢?
他此前犹犹豫豫,不过是幻想着自己还有退路。
此时,他幡然醒悟。
自己已经没有退路了。
哥哥已经离开,能出手的只有自己。
鸿信在箱底翻出珍藏多年的红色斗篷、木制大刀和咸鱼头套。不是什么精细的周边,看起来十分廉价,尤其是咸鱼头套,粗糙的线条,色差明显的着色,处处透露着贫穷。换作别的粉丝,大约会耻于拿出手,鸿信却分外珍惜。
他的哥哥鸿诚还活着的时候,曾亲手用颜料一笔一笔地将头套的眉眼线条重描了一遍。那时的鸿诚,身体被病魔折磨得已是千疮百孔,稍微动一动心神就咳得震天动地。他断断续续花了足有半个月才完整这项重大的工程。从此卧床不起。
鸿诚郑重其事地从哥哥手中接过咸鱼头套。细看之下,头套仍旧明显属于粗制滥造,乍一看却很像那么回事了。鸿诚很喜欢,小心翼翼保管了三年,头套和斗篷崭新如初。
那是哥哥送给他的最后一件礼物。
三年了,哥哥也离开他整整三年。
今天本是鸿诚的生日。鸿诚离开的时候还不满十七岁。
从今天开始,鸿信就要永远地比鸿诚大了。
从今天开始,他就是哥哥。
从今天开始,他就能够以保护者的身份成为哥哥的守护神。
母亲因病去世时,鸿诚十岁,鸿信不过七岁。父亲火速再婚,对前妻留下的两个孩子不闻不问。那时的鸿诚便承诺过,会是鸿信永远的家人。
——“阿信,你知道吗?我们的姓,鸿,是鸿雁的意思。鸿雁就是大雁,寄托着人们美好的愿景。你叫鸿信,因为妈妈希望你能给别人带去好消息。
鸿雁是十分喜欢成群结伴的鸟类。我们两个就是两只鸿雁,我们永远都是一家人。等我长大了、成年了,我会去念大学,我会工作赚钱,我会买房子。我们一起住,我会成为你的家长。
你永远会是我的弟弟,是我的小孩,我永远不会放弃你。我叫诚,你叫信,我不骗你。”
名叫阿诚的哥哥却成了鸿信生命中最大的骗子。
他努力打零工,努力考上年纪第一,努力准备高考,努力想成为替弟弟遮风挡雨、引航带路的头雁,却最终没能熬过那个漫长的夏天。
鸿诚被查出患有和母亲相同的罕见病,父亲选择放弃费用高昂的治疗方案,一如当年他放弃了母亲。
鸿信已然记不得母亲病重时的模样,只隐约记得家中那口药炉总是不分昼夜地咕嘟冒泡,空气中弥漫着苦涩的、沉重的中药味道,仿佛已深深刻进他的灵魂。
那时的他仍旧幻想着,幻想着他厉害的哥哥可以奇迹地战胜病痛,重新变得健康。他们可以在一起生活很久很久,久到咸鱼侠都完结了。
那时的他们,一定都长成了无所畏惧、无所不能的大人。
海阔天空,自由自在。
然而,鸿诚永远失去长大成人的机会。他走得比母亲还要快、还要痛苦。一切发生得很突然。某一个长长的夏日结束,鸿信匆匆放学归来,只摸到哥哥僵硬冰凉的躯体。
那一年,毛春下了整整一个夏天的暴雨。
等到秋天终于来了,大雁成群飞过毛春的天空,留下浅浅的痕迹。
天空之下,多了一座小小的坟包。
鸿信变成一个没有人要的小孩。
这也没什么稀奇的。这个世界上似乎有许多弃儿,那个才上六年级的小不点就是其中之一。他和鸿信一样,都是没有人要的流浪儿,游魂似的飘荡人间。
大约是境况相似,鸿信很容易就察觉到乌梓星的窘境,却一而再再而三地视而不见,步履匆匆地转身离去。
他什么也没做,他什么也不敢做。
那些霸凌者中不乏比他还要高大的小混混,鸿信承认自己胆怯,是个彻头彻尾的懦夫。如果哥哥还在,他一定会挺身而出。哥哥高大英勇,侠气十足,是最厉害的头雁,曾一次又一次将欺侮自己的大孩子赶跑,一次又一次地保护了弟弟和其他同样弱小的孩子。
哥哥才是现实世界里闪闪发光的咸鱼侠。
可惜啊,也是那小不点倒霉,真可怜啊。
自那之后,鸿信将哥哥留给他的咸鱼侠斗篷套装深深藏入箱底,仿佛多看一眼都会被鲜红的英雄色泽刺痛双目。
哥哥死后,一定重新活在咸鱼侠的世界里,成为了不起的大侠,初入江湖,惩恶扬善。
而他,只不过是可有可无的小人物吧,是漫画分镜中没有脸的路人甲,是不需要作者给出结局的背景板。哪怕如此,一想到哥哥能够摆脱病痛,那般恣意地活在某个鲜活精彩的、他触不可及的世界里,鸿信由衷感到快乐满足。
今年入冬后,鸿信发现自己开始平地摔,拿东西时胳膊偶尔会不自觉地颤抖。
他想起了哥哥,想起一切悲剧的伊始,暗想难道命运的铁锤终于轮到自己了吗?
他也没有机会长成大人了吗?
那个名为父亲的冷血男人是不会肯在自己身上多花半个子的。鸿信深知这一点。他的目光发虚,又渐渐落在那个小不点身上。
鸿信还是一个胆小鬼,这一点并没有随着死亡的降临而改变。他犹犹豫豫,拖拖拉拉,终于,在圣诞节前夜,他下定了决心。
或许,在真正离开之前,在咸鱼侠的世界终结前,他还能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情。
以哥哥的名义,以咸鱼侠的名义。
披上斗篷,戴好头套,拿起木刀。红色的斗篷和节日氛围完美地融为一体,一路上并没有人拿怪异的目光打量他。
热血在他单薄的胸膛里翻滚、沸腾。鸿信昂首挺胸,像一个真正的大人,一名隐于市的真正的大侠。
如脑中无数次排演过的那样,鸿信以咸鱼侠的姿态,帅气地出现在幽暗的巷道里,吓了所有人一跳。
他表现得甚至比想象中的还要好。
他如同真正的咸鱼侠,飞檐走壁、挥刀如风,不费吹灰之力打败了一个又一个敌手。
惨叫声此起彼伏,他们都太弱了,在他的刀下不堪一击!
鸿信“杀”红了眼,胸口燃烧着的是从未体验过的快意。
他终于成为了哥哥那样的大侠。
待理智重新归位,热血逐渐凉透,鸿信终于看清眼前的一切。
咸鱼侠没有现世。红色的英雄斗篷沾染污泥。那柄毫无威慑力的劣质木刀不知何时被折成两截,毫无尊严地躺在混着垃圾的泥淖中。
鸿信就像是做了一场长长的梦,梦中他是大杀四方的大侠,梦醒后却空空如也。
原来白日梦也会这么真实么?
小混混们嘴角勾起不怀好意的哂笑。推搡中,鸿信浑身无力地朝后倒去,后脑勺重重磕在墙上。咸鱼头套顺势歪了下来,可笑地斜挂在他的脑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