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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纯学弟[快穿]_分节阅读_第134节
小说作者:蓝灵仙   小说类别:耽于纯美   内容大小:941 KB   上传时间:2024-11-30 13:46:23

  明明只是一面之缘。

  但是他不是什么善良的人,世界上那么多人,却偏偏对他伸出援手。

  蒲遥防备他、害怕他,可他偏偏还强买强卖。

  惹得他哭了起来,无助不安又十分可怜。

  出言威胁才强迫他吃了东西。

  很久很久以后他一直在想这个问题,如果当初把早餐、卧铺给蒲遥的不是他,是别人的话,蒲遥是不是不会那么不愿意?

  也许还不需要许钧来,单单是方宝利,蒲遥可能也不会哭。

  方宝利嘴甜会哄人,很会讨人喜欢,他一定会有办法哄着蒲遥既吃了东西又让人好好睡着。

  比如他让蒲遥来打游戏给他零食吃,理由合理又自然而然,如果是他的话只会把人强塞进车里带着人去玩。

  会惹得蒲遥更讨厌他。

  而现在,他也只能借由别人的名义带着他出来玩。

  仿佛是圆了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那个愿望。

  他当时心里想,要带蒲遥去看广州的灯。

  蒲遥说:“我好像忘记的许钧长什么样子,但是我能记住和他在一起的感受,和现在不一样。”

  王超自嘲笑笑。

  他也知道自己脾气不好,惯来是个不讨人喜欢的臭脸,在这之前他不需要讨别人喜欢的,后来为了让蒲遥喜欢他装成了蒲遥温和有礼、开朗健谈的同学。

  但是不够,依旧只能当蒲遥的朋友。

  有时候他在想,蒲遥的变化真大。

  假如他此时依旧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他没有在成长中逐渐放下防备、逐渐变得自信大方,逐渐相信这个世界的话,他甚至用新的身份也不可能和蒲遥成为朋友。

  他可能依旧是那个缩在自己壳子里的小乌龟,浑身上下都没有安全感,拒绝和全世界交流。

  王超看着他的眼睛:“遥遥知道我不是,为什么还愿意和我一起出来?”

  不怕我是坏人、不怕我会害你?

  蒲遥美丽的眼睛在逐渐暗淡的烟火中依旧烨烨生辉,仿佛海上的潮汐、皎洁的明月都在他的眼中,像辽阔的海域中瑰丽的珍宝。

  昏暗的环境中,他的眼睛让人有种温柔的错觉。

  “我不确定你是谁,但是你可能是我的朋友……”蒲遥说,“我对你有些熟悉,应该时常见到你。”

  如果不熟悉的人、坏人,蒲遥在见到的那一刻可能就会防备起来。

  他虽然不记得,但是他会本能知道谁好谁不好。

  “你是谁?”

  “为什么要用许钧的名字。”

  “我……我是王超,你来广州的路上我们相识的,那时候你来广州打工,在火车上,我们同一辆列车,位置也很近。”

  蒲遥笑了笑:“你一定帮助过我吧,我们是朋友吗?”

  “是……但我没帮你什么。”

  如果蒲遥能够记得057的话,此时一定能够知道这一切的过往。

  他列车上实际是危险重重,这也是他在失去记忆后对人分外防备的原因。

  如果不是王超一行人和他搭话、出手帮他,他可能早就被人贩子拐卖,也许被挖走内脏售卖,死在哪个角落里。也许像广州街头四处乞讨的可怜人,手脚被故意挑断,做成残疾人乞讨,日夜被人控制着。或许又是因为长得漂亮,被恶心的变态玩弄。

  绝对不可能在广州找到许钧,和他进厂打工,又被带上了这辆创业的列车,变成现在这样。

  现在的他是自由的、安全的,对一切都充满了希望和善意,更不会害怕别人。

  “王超,你为什么要说自己是许钧?”

  “我……”

  话到了嘴边却始终说不出口。

  当然是因为我喜欢你。

  在游戏厅卫生间没有完全明确表白,遮遮掩掩的说教他谈恋爱。

  我喜欢你,想和你谈恋爱,想变成你的男朋友。

  我很羡慕许钧。

  想要成为他。

  哪怕只是片刻。

  哪怕这如同泡沫一般很快会被识破。

  “……我。”

  他再也说不出什么,因为他看见蒲遥的身后,蒲遥喜欢的人、蒲遥的男朋友,真正的许钧已经来了。

  他风尘仆仆,跑得很急,应该是找了蒲遥很久,应该是花了很大的功夫才找到了这里。

  “遥遥!”

  许钧大声的喊了起来。

  王超的声音平静,“去吧,遥遥,许钧来了,他才是你的恋人。”

  蒲遥回头一看,熟悉的感觉扑面而来,他不是那么记得许钧的样子,但是此刻许钧的神态和动作十分真实。

  一看见他会不自觉的感受到一些情绪,那是朝夕相处更为亲密的感受。

  转身看了一眼王超,笑道:“谢谢你带我来看烟花,很漂亮。”

  …………

  许钧几乎是冲了上来,连忙抱住了蒲遥,接着从上往下仔仔细细的看了看他,看他有没有受伤、有没有被人碰过。

  “担心死我了,遥遥,你怎么会在这里?”

  许钧触碰到了蒲遥的眼神,眼皮一跳,接着担心的抚摸他的脸,“是不是又不记得了?”

  蒲遥点了点头。

  许钧连忙说:“我是许钧,我是遥遥的男朋友,遥遥从绵阳来广州找我,我们在皮鞋厂打了一段时间工,后来我们辞职、创业,赚了很多很多钱,我们在天河区买了房子,是属于我们俩的房子,里面有电视、电冰箱、又游戏机什么都有,我们在这个城市立足了。”

  蒲遥笑道:“我有点印象了。”

  这才是真正的许钧。

  他知道他会失忆,也许面对过不止一次。

  所以才知道怎么应对,才知道要告诉他什么,才知道要怎么让他记得。

  许钧抱了抱他,“是我不好,没看好遥遥,遥遥怎么会来这里?”

  他能冷冰冰的看见王超已经转身离去,只是一个背影。

  他不知道这个男人和蒲遥说了什么,竟然趁蒲遥失忆把他带到了这里。

  蒲遥回头看了一眼只剩下一个小小背影的王超。

  “一个朋友带我来看烟花。”蒲遥指了指已经离开的王超,“就是那个,叫王超,不知道你认不认识。”

  许钧冷冰冰的盯着王超的背影,“不认识。”

  “不是遥遥重要的朋友。”

  他抱了抱蒲遥,让他有更多的安全感,“遥遥,我们回家吧。”

  …………

  蒲遥的失忆症几乎是一辈子都没好。

  但是他记的事情越来越多,他的人生并不乏味,反而十分新鲜和精彩。

  许钧每次在他失忆后都会告诉他发生过什么,他做了什么事、有什么成就。

  还会帮他回忆学过的知识、画过的画。

  陪着他慢慢掌握他已经学好的一切本领。

  蒲遥要是生疏了,他会和蒲遥一起学一遍,久而久之蒲遥会的一些东西他也会。

  “那时候咱们家条件没这么好,我先来广州打工,后来遥遥也从绵阳过来了,你来找我,进厂打工赚钱,本来以为一辈子都是打工仔的,后来我们俩辞职创业了,就是现在的公司,呐,我们的公司第一款鞋子、商标都是遥遥亲手设计的……”

  许钧一点也不觉得不耐烦,反而十分喜欢和他讲以前的事情,他也一遍遍回应起他们的过往。

  有时候想到什么还会温柔的笑。

  “当时遥遥可喜欢吃辣条了,为了个我们还吵过架。”他笑着轻轻的、宠溺的捏了捏蒲遥的脸,“我的小馋猫,我就知道吃的东西多了,也不馋那一个了。”

  蒲遥也很喜欢听,许钧一说,那画面感就来了,“还有什么,快给我说说。”

  许钧笑道:“还有我喜欢你,我喜欢遥遥……”他说着亲了蒲遥一口,“遥遥那时候刚来,穿着一身漂亮的苗服,哇,那一身可真好看,然后我碰了遥遥的衣服,要对遥遥负责。”

  “骗人,我们苗族可没这个习俗。”

  “哇,遥遥这个都记得,要不咱们办个苗家的婚宴?当时有个工友回老家结婚,他老婆是苗族的,可隆重了。”

  蒲遥说:“不办了,我家人都死了。”

  许钧搂着他,温柔的亲了亲,“遥遥不是一个人,我是遥遥家人。我是你的丈夫、是你的朋友、是你的恋人,也是你的亲人,我们在广州相依为命多年,我们彼此是最亲的人,我们是一体的。”

  蒲遥似乎也能感受到他的温柔和真诚、以及他迫切要给他的温暖的安全感。

  “嗯,我知道的。”蒲遥抱着他,回了一个吻。

  …………

  这一世两个人都很长寿。

  他们从一无所有白手起家,到事业蒸蒸日上生活富足,除了鞋业品牌,也发展了衍生行业,衣服、帽子、皮带、包等等。

  而后乘上了互联网高速发展、线上电商、直播等等风口,成为了家喻户晓的国民品牌。

  虽然后来有起有落,但是两人的心态依旧很好。

  蒲遥在这一世过得安全感十足、也很幸福,就算是事业低谷他也没有害怕过,许钧和他在一起,总是会让他觉得,无论什么难关都要携手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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