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景霆剑眉微敛,他不太喜欢孩子玩这种化学物品。
“以后少给他买这种东西。”顾景霆沉着脸对林亦可说。
林亦可也是一脸的无奈,“我不给他买,他就去抢别人的。”
原来,不久之前,林亦可带着小帆帆在小区的小花园里面晒太阳,有个小男孩的手里拿着一只蓝色的泡泡机,小帆帆看得眼睛都直了,伸出胖乎乎的小手喊着:“要要。”
小男孩看着好像比小帆帆大几个月,很护着自己的东西,压根就不借给小帆帆玩。
小帆帆就跟在小男孩的屁股后面跑,伸着小手喊:“要要。”
小男孩不给,他就作出双手合十的动作,含糊的说着:“谢谢。”
小男孩还是不给帆帆玩,小帆帆彻底生气了,抬起手对着小男孩的脸就招呼了过去。
小男孩被小帆帆打哭了,男孩的妈妈快步过来,把林亦可好一番数落。林亦可只能点头哈腰的赔礼道歉。
张姐却很不以为然,“咱们帆帆这叫做先礼后兵,是对方不上道。”
林亦可:“…”
为了避免类似的血腥事件再次发生,她只能给帆帆买了一样的泡泡机。
第113章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小帆帆对新泡泡机爱不释手,在外面玩不够,回家了继续玩,把地板上喷得到处都是,林亦可很是头疼,连哄带骗也没有把泡泡机要下来。
“你说少玩就少玩啊,有本事你把泡泡机抢下来。”林亦可把怨气一股脑发在了顾景霆身上。
心想:有本事你抢,你儿子不嚎才怪。
结果,她只看到顾景霆走到小帆帆面前,俊脸微沉,伸出手掌,只说了两个字,“拿来。”
小帆帆就乖乖的把泡泡机上缴了,虽然微嘟着小嘴巴,表示着他的不满,但却没有哭闹。
林亦可看得直瞪眼。敢情她儿子只会欺负她啊,还真是柿子挑软的捏。
林亦可气得直接从沙发上跳了起来,捋胳膊挽袖子,心想:今儿必须要让这小家伙知道知道她的厉害。
结果,她气势汹汹的走到小帆帆面前,小帆帆伸出肉呼呼的小手,一脸讨好的喊着,“妈妈,抱抱。”
林亦可的心顿时软成了一滩水,直接把儿子搂进了怀里。
顾景霆看得直皱眉,慈母多败儿啊。
“把地板收拾干净。”顾景霆吩咐了句,随后把泡泡器丢进回收桶,迈步向楼上走去。
林亦可的工作越来越忙,回来的时间越来越少,但只要她回来,公寓里就格外的热闹,一大一小楼上楼下的跑来闹去,就差把房顶掀翻了。
帆帆睡觉之前,顾景霆是没法工作的。
好在今天下午小帆帆没睡,晚上睡得很早。然而,顾景霆刚打开电脑,林亦可就敲门进来了。
“才七点多,你也睡不了这么早,出去逛逛?”
“你现在人气这么高,出门不怕被记者跟拍?”顾景霆说。
“这个时间狗仔记者也该下班了,走,我请您撸串。”林亦可把他的外套丢给他,两个人一起出门。
顾景霆以为林亦可说的撸串是到串吧吃烧烤,没想到她真的把他带到了露天的大排档。
烧烤炉就架在道路旁,炭火味四处飘得有些呛人。
林亦可选了个人少的位置坐下,招手喊来摊主点菜。
“羊肉串10串,鸡肉串10串,青菜蘑菇10串,鸡翅5串,一打啤酒,哦,再给他来两串大腰子。”
顾景霆:“…”
烧烤摊的人不多,摊主只烤他们一份,很快就上齐全了。
林亦可一手拎着啤酒,一只手拿着肉串,吃得那叫一个香。顾景霆目光温润的看着她,笑容颇有几分无奈。
“林亦可,你哪像个大家闺秀。”
“切,说得你好像见过多少大家闺秀似的。那些所谓的大家闺秀都是表面看起来光鲜亮丽,优雅端庄还不都是做给人看的。你要是让她人前人后都端着,不累死她才怪。”林亦可哼着鼻子说道。
顾景霆觉得她说的倒是很有理。他见到的那些大家闺秀,美丽优雅到极致,却难免让人觉得虚假,远远没有林亦可的真实与鲜活。
林亦可咬着肉串子,继续说道,“其实当大家闺秀有什么好的,活在条条框框里,费尽心机的嫁个有钱有势的男人。出嫁前被长辈约束,出嫁后看丈夫的脸色,活得真累。其实,人生还是自由开心最重要。就像我,我觉得龙虾没有小龙虾好吃,红酒没有啤酒好喝,如果身边躺的不是我心爱的人,皇宫我住着也不会开心。”
“心爱的人?”顾景霆长指从盘子里拎起一串大腰子,别有意味的看了林亦可一眼。
林亦可双颊染上一抹红晕,狠狠的瞪了他一眼。
“你倒是不贪心。”顾景霆笑着又道。
一盘子肉串,林亦可转眼吃掉了一大半,打着饱嗝,喝着啤酒,回道,“广厦万间,夜眠七尺,良田千顷,日仅三餐。钱再多,花不完的就是一个数字而已。”
所以,用天兴传媒的钱做慈善,她从来就没有心疼过。把那些钱花在需要它们的人身上,比她挥霍掉更有意义。
顾景霆听完,唇边的笑容更柔和了。是啊,这个世界上明白人太少了,很多人活了一辈子,却不如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想得通透。
林亦可吃得直打饱嗝,正想喊摊主结账,突然看到隔壁马路过来一群人,当时就有些发晕。
今天出门忘了看黄历,真是冤家路窄,竟然遇上了那天在酒吧里殴打米勋与米兰兄妹的那些人,为首的光头男人正是被林亦可一酒瓶子开瓢的那个。
男人正盯着她看,显然也认出她了,正带着十几个男人浩浩荡荡的横穿马路。
林亦可一口啤酒差点没喷出来,拉着顾景霆就走。
“怎么了?”顾景霆不解的询问,被她扯着往前走,没走几步,就被一群人围住了。
光头男人乐呵呵的看着林亦可,一脸横肉乐起来更瘆人,“咱们还真是有缘啊,居然在这儿又碰上了。就是没想到一转眼就变成大明星了。”
光头男人说完,眼睛在林亦可和顾景霆之间来回的转悠,目光最终落在两人紧握在一起的手上。
林亦可的小手白皙柔软,被顾景霆修长的手握在掌心里,只露出几根青葱的指尖,像无瑕的白玉一样好看,看得男人直流口水。
“这位是…保镖?还是姘头?吃饱喝足,这是要急着去开房吧。我听说你们这种女明星欲望特别大,他一个人只怕是满足不了你,要不要我们兄弟几个帮帮忙,保准把你伺候得服服帖帖。”秃头男人说完,还一脸猥亵的笑。
“你嘴巴放干净点。”林亦可气得小脸一阵红一阵白。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她真想一巴掌扇过去。可对方人多,好汉不吃眼前亏啊。
顾景霆虽然一直没说话,但一双深眸已经冷到了极点。这些地痞流氓是有眼不识泰山,在商场上,谁都知道顾四少轻易不会动怒,但他眼神一冷,就是真的恼了,注定有人要倒大霉。
那些地痞流氓还浑然不知自己在玩火,嘴巴很不干净的挑逗林亦可,“哥哥怎么嘴巴不干净了,这叫情趣。你们女人不是最喜欢了。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啊。”
第114章 一个吻
一时间七嘴八舌,吵人得厉害。光头男人大概也被他们吵烦了,抬手制止他们的话。对林亦可说道,“大明星,你上次那一酒瓶子下去,我脑袋封了好几针,这笔账怎么算?”
“上次的事咱们在警局都已经私了了。你现在找后账是不是有些不讲道理了。”林亦可皱眉说道。
对方就是一群无赖,能讲道理才怪呢。
“那时候你可不是大明星,你们当明星的不是很有钱吗,上次给点小钱就想打发我了?怎么也得给个十万八万吧。”秃头男人狮子大开口。
十万八万虽然不是小数目,但对于林亦可来说的确是九牛一毛。可她并不傻,知道这些人就是无底洞,给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就像狗皮膏药一样沾上了就甩不掉,何况,她也不欠他们的,上次她伤人,已经赔偿了合理的医药费和补偿金。
秃头男人见林亦可不为所动,伸手就要去摸林亦可的脸,笑得十分猥琐,“不给钱也行,那就肉偿吧。”
不过,他的手还没碰到林亦可一片衣角,就被林亦可一脚踹开了。
秃头男人踉跄的向后仰倒,林亦可拉着顾景霆,借机跑开。
他们一路跑,那些人紧紧的追着他们。
林亦可拉着顾景霆跑进一条小巷,跑到头才发现竟然是死胡同。她气得想骂娘,无奈下,只能拉着顾景霆躲到了墙角。
角落里空间有限,两个人挤在一起,林亦可背靠着墙壁,顾景霆的身体几乎都压在了她身上。
一路奔跑之后,两个人的呼吸都有些沉重急促,林亦可甚至听到他胸腔内心脏强健的跳动声,呼吸间都是男人阳刚的气息。
她也不知道顾景霆是不是故意的,他刚毅的薄唇就贴在她耳畔旁,偶尔还会不经意的触碰上。他唇上的触感柔软湿热。
林亦可的脸有些热,但现在他们正被一群疯狗撵,实在不是搞暧昧的时候。
“一会我挡住他们,你跑出去喊人。”林亦可压低声音说道。她的意思就是让顾景霆先走。
关键时刻,她这么护着他,林亦可自己都要被自己感动了。
顾景霆扬起唇角,给了她一个近乎完美的笑容,俊颜上的神情很惬意,“不用那么麻烦,一个吻,我帮你解决这些人。”
他低沉磁性的嗓音回荡在耳畔,像低音大提琴一样好听。深邃的眸光流连在她粉嫩的唇片上。
林亦可却忍不住翻白眼,“逗我呢,你又不会打架。”
她可没忘记,他上次把她从警局里面接出来,冷着脸训她的情景,他可是亲口说过他不喜欢打架。
“不喜欢打架,不是不会。”顾景霆笑着说道。
他话音刚落,就听到了巷子口传来的嘈杂的脚步声,那些人追来了。
顾景霆松开林亦可,走了出去。
此时,那些人的手里都拿着凶器,利刃在白炽路灯的照射下明晃晃的刺人眼。
林亦可不知道顾景霆的深浅,担心的跑出去,喊了声,“小心!”
她这一喊,反而引起了注意,几个人拎着刀冲着她砍过来。林亦可慌张的躲闪,不受控制的惊叫出声。
她虽然会些拳脚,但还是第一次遇见真刀真枪。锋利的利刃砍过来,眼看着来不及躲闪,林亦可认命的闭上了眼睛。
然而,想象中的疼痛并没有发生,她落进了一具温暖结实的胸膛里。
顾景霆一只健硕的手臂半搂着林亦可,深邃的眸子在夜色中极黑极亮,闪耀着犀利而幽冷的光。
顾景霆的身手出奇的漂亮,林亦可感觉自己好像在看精彩的动作电影,里面的男主角就是这样,打架的时候特别的酷帅。
似乎只是转眼之间,那些地痞流氓都倒在了地上,打着滚,痛苦的哀嚎,那些伤得轻的,早已经吓得屁滚尿流,连滚带爬的逃掉了。
而他们就站在一片狼藉中间,清冷的落地灯照在头顶,顾景霆的形象映在林亦可的瞳眸里,显得格外的英俊高大。
林亦可仰着下巴,一脸崇拜加花痴的看着他,眼睛都没眨一下,大概是被惊着了。
顾景霆唇角勾起一抹邪魅的笑,漂亮修长的大手扳起她的下巴,凤眸微眯的凝视着她,林亦可还有些晕晕乎乎的,只觉得一股清冽的气息铺天盖地的笼罩过来,她的红唇就被捉住了。
顾景霆的吻和他的人一样,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强势和霸道。林亦可整个人还是懵的,下意识的动了动舌头,而这个动作似乎鼓励了他,霸道的吻慢慢的变得温柔而缠绵,林亦可被他吻得有些喘不过气,双手下意识的紧抓住他的手臂,然后,指尖就传来了湿热的触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