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好了,小娘子你带路吧。”
刚好秋娘已经全部都收拾好了,就等着出门吃宵夜去。
小丫鬟一来传信,秋娘就带着沈瑾和叶果往侧门走去。
还是同样的地儿,同样的马车,跟去庙会的时候一模一样。
不过赶车的小厮倒是换了一个新面孔。
“快快快快来,秋儿,咱们去晚了有好些吃食就被别人买空了。今天没有宵禁,很多人都出来的。”
隔着老远,国公爷就瞅见了匆匆赶来的三人,一连说了好几个快字催促。
催促秋娘和沈瑾、叶果三个人赶紧上车。
国公爷已经迫不及待地去享受美食了,他脑子里闪过好几道平日里最喜欢的宵夜。
豌豆小面、汤饼子、炸春卷儿、琉璃冻、方果串、糖串串,还有最近刚从西域传来的孜然炙肉,香的哟~那叫一个让人魂牵梦绕。
国公爷抹了抹嘴角不存在的口水,仿佛已经吃上了一样。
等到秋娘和沈瑾、叶果她们一上车,国公爷就赶紧催着新来的赶车小厮快点出发。
第69章 第 69 章
新来的小厮是头一回给国公爷赶车, 心里紧张,业务也不太熟练,结结巴巴地、小心翼翼地爬上车前, 甩起鞭子,往宵夜摊子那儿赶。
小厮赶车的手艺还不太熟, 一路上颠簸得国公爷浑身骨头疼。
要不是国公爷惯用的赶车小厮突然间拉肚子了,窜稀, 拉得站都站不起来, 国公爷才不会临时挑个新瓜蛋子来给自个儿赶车。
主要是实在找不到其他会赶车的了,临时都凑不到一个,才用了这么个新手。
“哎哟, 这小孩赶车赶得。我一身老骨头都要散架了,等明儿个一定要把这小子送去军营里好好训练一番, 学学怎么赶车。”
国公爷在马车里揉着酸疼的胳膊腿儿, 心里抱怨几句。
好在宵夜摊子离国公府不太远,在国公爷胳膊腿儿完全麻木之前, 新来的小厮终于把马车赶到了宵夜集市门口。
从车帘子缝里看到前面就是宵夜集市了,车都还没停稳, 国公爷就迫不及待的从马车上跳了下来,哎呦喂的直叫唤。
“这车可不能再继续坐了, 剩下的这两步我自个儿跑跑算了。”
国公爷挥挥手叫小厮把马车停在集市门口右边的停马位,这地儿是他惯常用的。
然后拉起后头车里的秋娘、沈瑾和叶果她们, 往宵夜集市里跑。
国光爷最爱吃的宵夜, 排行榜上的头名, 就在夜市西边的第一家。
这一家卖的驴肉火烧和粉丝汤, 那是都城里一绝,最好吃的。
驴肉很鲜嫩又筋道, 煮熟的火候刚刚好,不柴不老也不肥腻。一尝就知道是新鲜的驴肉,火烧脆饼也烤的到位,又酥又脆,轻轻一碰都能掉渣。
脆脆的烧饼配上新鲜有嚼劲的驴肉,两种口感混杂在一起,吃起来简直是人间美味。
尤其是这家的驴肉火烧,与别家不同,还往上头撒了一点椒盐,更添风味。
光吃火驴肉火烧有点干吧,他家的粉丝汤水润得很,搭配着一起吃,舒服得人浑身骨头都软了。
有时候天冷的时候来这么一口,简直香迷糊。
唯独一点不好,就是这家的地理位置太靠里头了,每回来吃宵夜都得弯弯绕绕的好几个圈子,走街串巷的,钻几个巷道才能到这家店里。
离外头停马车的东门远得很,每次吃完出来也要走很远的路。
这家店在巷子最深处,要不是他味道真好吃,生意估计难做。即便是这样,这一小块地的客人也不多,基本上来来往往的都是这家店的食客。
除了这些人,周围空荡荡的,没有几个人影儿。
“店家,老样子,但今天要来四份!”
国公爷哈哈大笑着,一进门,便和店家熟络地打起招呼,像认识多年的老朋友一样。
“武爷您来啦,快请坐,今日带新面孔来啊?”
店家也很热情,腰间绑着棕色的布巾子,拉着国公爷往里坐。
做生意的,看眼色是专业的,见国公爷满脸骄傲,直白地写着快来问我,店家也知趣地开口捧话。
“昂!这是我小儿子新娶进门的儿媳妇,呐,好看吧!”
国公爷头抬老高,得意的不行。
“好看好看,自是国色天香啊!与武小公子配极了。”
店家一边奉承着,一边让店小二转告后厨房,做四份武爷要的菜出来。
“后头跟着的,是我儿媳妇带来的贴身丫鬟,跟着一起吃。”
国公爷想到夫人徐二娘好像格外看重这两个小丫鬟,早上用膳的时候都特意让这俩一起上桌吃饭,这会儿他也打算让沈瑾两人一起跟着吃,这样晚上回去,就可以向夫人邀功。
嘿嘿。
“谢国公爷。”
沈瑾带着叶果一起,拜谢着行礼。
不知道原身这个憨爹,到底是怎么个性子,希望不会在她给原身报仇的过程中使绊子。
沈瑾心里默默想着。
没过一会,四份驴肉火烧和粉丝汤就上来了。
热气腾腾的,又香又脆,确实好吃,难怪国公爷念念不忘
在没有现代化学添加剂的古代景朝,竟然能做出这么迷人的美味,实属惊艳,比现代狂加科学手段后的迷魂美食,还要好吃。
沈瑾咬第一口,就睁大了眼睛,唔!
好吃!
这大晚上出来的,值了。
三两下,沈瑾就吃完了半个驴肉火烧,美味地舔舔嘴角。
国公爷立即就注意到了沈瑾,还以为南边来的姑娘都跟秋儿似的小鸟胃,没想到这个小丫鬟还挺能吃的啊。
哈哈哈哈好!这才是咱们国公府的人嘛,就要这样大口吃肉。
这性子,和他国公爷很像。
国公爷满意地捋一捋自己的胡须,胡须是去年为了给儿子娶媳妇,面子上好看,特意追潮流,蓄的。
这家小脚店的驴肉火烧勾得人吃了一口还想下一口,没一会儿,沈瑾就炫完了自己盘子里的一份,顺道再舀一勺粉丝汤润润嘴。
旁边的叶果和秋娘,地地道道的纯景朝南方人,完全符合国公爷记忆中的刻板印象,标准小鸟胃。
一小口一小口地抿着吃,这会儿沈瑾都吃完了,那主仆俩人还只吃完了三分之一。
叶果的速度稍微快一些,驴肉火烧即将消耗掉二分之一,毕竟她的饭量比秋娘大一些。
国公爷也吃完了火烧,正呼噜呼噜地喝汤,喝得满面红光。
沈瑾看着自己面前的空盘子、空碗,打了个饱嗝。
哎呀,高估了原身这具身体的胃,一份火烧、一碗汤就吃饱了。
外头夜市里还有那么多好吃的宵夜呢,闻着就香香的,刚才路过,还瞅见了西域孜然肉串。
要是换成她自己的现代身体,还能再干二十串,不在话下!
沈瑾摸了摸凸出来的腹部。
哎不行不行,原身这具身体真的吃不下了,撑得慌。
嗝!
晃动间,沈瑾又打了一个饱嗝。
这个嗝没忍住,声音有点响,秋娘、叶果、国公爷他们都听见了。
“哈哈哈哈哈哈,瑾姐儿你哈哈哈哈哈。”
叶果笑得差点滚到桌子底下,手里的火烧饼没拿稳,掉到了盘子里。
“噗呲————”
秋娘也笑出声来,好悬及时捂住了嘴,为了不丢自己丫鬟的脸面,连忙背过身子,但颤抖不停的肩膀出卖了她,她笑得可开心了。
“哈哈哈哈哈小丫头还欠点火候,以后多出来跟着老爷我吃夜宵,练练饭量。”
国公爷豪爽地开怀大笑,顺道叫店小二再给他上一份火烧,先头点的那一份他已经吃完了。
场面挺热闹,沈瑾也不觉着尴尬,就一打嗝,人人都会做的事,有什么好尴尬的。
沈瑾很有情商的跟着一起大笑起来,把尴尬的氛围盖过去,瞬时,店里气氛更欢快起来。
沈瑾不觉得尴尬,但秋娘心思细腻,爱多想,担心瑾姐儿心里难过,被人打趣,面子上过不去,想主动解围,便开口道:
“瑾姐儿,你去外头溜达溜达,买点零嘴回来,我想吃酸甜口的糖葫芦。”
糖葫芦酸酸的,健胃消食,刚好适合沈瑾这样吃多了的。
秋娘其实压根不想吃糖葫芦,她是想给沈瑾一个借口,有台阶下,顺势离开这个尴尬的环境,去外头喘口气。
若是外头真的有卖糖葫芦的,那刚好买根吃吃,促消化。
说着,秋娘就从袖口荷包里掏出一颗碎银子塞进沈瑾手里。
“喏,拿去花吧。也顺便给公爷、果儿都带几根糖葫芦回来。”
沈瑾多有眼力见啊,一看便知秋娘是想让她留点面子,所以不生气,没往心里去。
笑嘻嘻地接过银钱,沈瑾嘴甜地谢道:“谢谢小姐,我这去给公爷、小姐买最大最好吃的糖葫芦回来,还有果儿,也带你最喜欢的。”
秋娘满意地点点头,瑾姐儿总是这么周到,真庆幸她是我院里的人,有她真好。
沈瑾接了银钱,便立即起身往外头走。
驴肉火烧小脚店,在巷子最深处,国公爷带她们来的时候,就弯弯绕绕地走了好一会,这会儿沈瑾自己溜达,花得时间更长,因为她不太记得路,得一步一步地摸索,要不然一个不小心,就又迷路了,走到别的岔道儿去。
不过,时间长也有好处,等她走到夜市东门那儿的时候,估计刚好消了食,肚子里又能腾出点地儿,去吃她刚才就念着的西域孜然烤肉。
趁着周围没人,沈瑾赶紧摸摸嘴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