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了顿,道:“但是,李观一,这几年时间,你皆在外面征讨四方,却不如在这段时间里,多陪陪你的太姥爷。”
李观一皱眉:“什么?。”
军神姜素没有了厮杀之心,勒着缰绳,抬眸看了一眼远处,神将高骧也已远去了,这位顶尖的神射类的战将,那一箭打破了气运和法相的结合,宣告大汗王反扑的失败。
然后就悄无声息地消失,回转而去。
显然,高骧虽然因为中原的立场而出战了,但是却因为和姜万象的往日恩仇,还不肯在此刻参与姜素和李观一之间的矛盾,比起战将来说,他更像是一个游侠。
一匹马,一张弓,一壶酒。
恣意纵马,何处皆是天涯。
君王和侠客,美人与恩仇,几十年前的那些事情,姜素不想要评价谁对谁错,只是心中也有感慨,每一代的天下,皆是如此的精彩纷呈,却也让人捉摸不透。
姜素缄默,收回视线,言简意赅提醒道:
“巫蛊一脉的续命蛊,就算是修行成功,理论上极限的延寿时间,也不过只是【七年】,而这种延寿,不过只是不思,不想,不动的活下去。”
“所谓极限,只是延寿,如同草木石头一般的延寿。”
“剑狂的秉性,你比我更清楚。”
“轻狂傲慢,持剑纵横,不提武道传说本身对于生机的消耗就远超常人,便是他这般恣意,续命蛊又不是可以无限透支之物。”
“常人不思不想不动念,可以续寿数七年。”
“剑狂之恣意,武道传说之消耗,恐怕连三年都难说。”
“自你天启十五年得续命蛊,如今也已快要三年过去了,剑狂之寿,终有极限,他本该在学宫之时就死,硬生生因为你的原因,也已在这世上,多活了六年时间。”
李观一想到了这几年的时间,他大多时间都在外征战。
把自己的性命也赌在这乱世的漩涡之中。
婶娘所希望的那个,他回到江南,就在慕容家里面,看着春天花开,看着秋日叶落,在皑皑白雪的天气里面,煮酒看雪的日子,终究不多。
他们正是为了所有人都可以有这样的日子。
反倒是自己不能够享受这样的日子。
在这天下驰骋,这些年里面,和家人聚少离多的秦王缄默,心中自也有落寞,世上并没有两全的办法,他只是道:“我家太姥爷福大寿长,定是要活得比你长。”
姜素道:“那就,在你死之前,多陪陪你的家人吧。”
“秦王。”
应国苍龙纹的旌旗摇晃,先前彼此并肩的同袍们,避免了在击溃敌军的时候,拔刀相向的惨烈事情发生,虽然或许并不合乎立场,但是他们的心中终究还是稍稍松了口气。
彼此没有再交谈了。
只是以目光相告别,苍龙纹的旌旗晃动,在辽阔的天地之间远去,所有人都知道,下一次再重逢的时候,就是在中原的战场之上。
那个时候,他们将不再是共同持有中原这个身份,并肩作战的同袍,而是彼此刀剑相向的死敌。
但是在这个时候,连告别的话语也不能说。
那种遗憾之感,就是乱世。
姜素骑着墨色的龙驹,他抬起手中的神枪寂灭,然后收回手掌,叩击心口,铠甲发出了肃杀的声音,回荡在战场之上,混合着旌旗在风中滚动的声音,苍老的军神忽而开口,大声道:
“岂曰无衣。”
应国的战将和战士们怔住,他们大步往前,在苍龙的大旗之下,开口,苍凉的声音响起。
“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李观一握着战戟,他勒着神驹回转,麒麟军随着秦王而离开这里,他举起了手中的战戟,只是道:
“岂曰无衣。”
越千峰缄默,然后握着兵器,大声开口,粗犷的声音,混合在麒麟军众军士的声音当中,浑厚肃杀:
“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风在战场上吹拂而过,中原的战士们彼此并肩作战,却又分裂开来,旌旗上垂下的部分在风中晃动的时候,发出浪潮般的声音,他们背对着彼此,他们大步远去。
他们齐齐提起手中的兵器,叩击心口,铠甲发出的声音冷厉,在风中,在脚步声和甲胄的声音里,用并不如何齐整,不同地方的口音,高声道: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
“与子偕行!”
他们唱着与子偕行。
然后在充斥着铁与血的战场上,背对着彼此,彻底分道扬镳。
等待着下一次合战的时候,刀剑相向。
杀死对方。
军神姜素感觉到了一种落寞的感觉,他并不喜欢这种感觉,只是握着兵器,想着再无争端和战乱的,大应国的太平之日,抬起手,看着掌心之中,盘旋的龙痕。
应国国运,加持此身。
“但是,陛下……”
“如此事情。”
……………………
突厥大汗王虽死,但是各地仍旧还有零星点点的叛乱,双方势力还需要继续平定这些小股小规模的骚乱。
越千峰很愉快地享受着和普通的战将交锋的感觉。
他终于不用吐血了。
吐血是还是吐血的,只是转移了而已。
这位习惯了和天下前十的顶尖神将交锋的战将和普通将军打起来的时候,才意识到,原来自己很强。
陈国剩下的精锐,都在陈文冕的统帅之下,或者说,是被麒麟军裹挟起来了,在平定四方叛乱的时候,越千峰很愉快想要去战胜陈天琦。
多次邀战。
经过了北境的战役,陈天琦没有拒绝。
这位一百八十年前的陈国第一战将只用技巧和招式,就把越千峰打服了,只是交锋的时候,不会再用最后的绝杀,也没有动真格的,所以越千峰虽然是输了很多次,但是却没有吐血。
一口血都没吐!
这一日,越千峰又前去见陈天琦,大笑道:
“老头子,老头子还在不?”
“哈哈哈!”
他一脚踹开了军帐,没有见陈天琦,扬了扬眉毛,外出溜达,才在一座石碑前面,看到了那一身白发的老头子,越千峰大笑道:“老头儿,你躲在这里做什么?”
“是觉得不是我的对手,所以畏畏缩缩起来了吗?”
陈天琦手掌抚摸着石碑,闻言只是傲慢地笑:
“越千峰,就你这三脚猫的武功,也想要说赢我?”
“若不是老夫如今寿数已过极限,一直都处于不思不想的状态,只是在藏书阁之上收敛生机,并不出手才延续下来了生机,气血衰败至极。”
“在第一次的时候,就让你把浑身血都吐出来了!”
“还在这里放屁?”
越千峰不置可否,只是撇了撇嘴。
这老头子活的时间太长了,两百多岁,越千峰在他面前,那属于小辈里的小辈,被这种老家伙说两句也不掉一块肉,不丢人。
况且,陈天琦的寿数早已经到了自己的极致,也就是提前以特殊手段,把生机凝聚,存下一口气来,省着用,到了陈国灭国的时候,才能出战。
不过这样的状态,也就是吊着一口气。
能战,也只是能战。
若是陈天琦还是巅峰时的力量和越千峰交锋。
那时作为陈武帝的长孙,真正支撑陈国在乱世站稳,把国祚延续下来的模样,手持长枪,纵横睥睨,豪迈果敢,号称当世无双之人的时期。
那时候还没有突破八重天的越千峰,或许真的会被他轻易的打得重伤战死,把浑身的鲜血都吐出来。
只是岁月最是无情。
顶尖的神将,在最后一口生机的状态下,能够披甲上阵,驰骋四方,已经可以说是坚韧至极,可年老如此,拼尽全力,却也不能够看到自己过去的背影。
越千峰和陈天琦打了一架。
越千峰满以为自己可以赢了,可是最后又被这老头子放翻了,最后鼻青脸肿,双臂展开,躺在大地上,大口喘息,是没有什么力气了。
陈天琦用脚尖踢了踢越千峰。
越千峰懒得搭理了。
陈天琦只是摇头,手里的长枪随意一挑,把越千峰腰间的酒葫芦挑起来,随手摘下葫芦口,仰脖饮酒,这酒不算是什么好酒,只是烈,只是如刀子一般刮喉咙。
陈天琦却似比起越千峰还能接受这样的酒。
痛饮烈酒。
越千峰看着天空,忽然道:“老头子,你之后就留在陛下这里吧,陈鼎业那家伙是你的后辈子嗣,可是你都两百多岁了,不见得和他有多深的感情啊,神武王不也是?”
“他们是亲兄弟啊。”
“所以,文冕那小子,不也是你的后辈吗?”
“文冕可是个好小子啊,人又好,武功又强,还文质彬彬的,可打起仗来,又很勇猛,比起陈鼎业可好多了!”
陈天琦放声大笑:“原来是想要招降啊。”
“难怪你小子每日挨揍也要凑着一张脸过来找打!”
越千峰摇了摇头,道:
“错了错了,只是为了和你交手,才来这里的,我年轻时候,虽然当过一段时间不那么称职的山贼,但是小时候,听说书人说你的故事,听到大雪骑兵疾驰,孤身破阵那些桥段的时候,也是热血沸腾啊。”
陈天琦只是喝酒,他看着眼前的石碑,道:
“那你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了?”
越千峰坐起来,道:“陈国建国五十年之后,国力强盛,那时候各国的君王还没有彻底闹僵,那年春,你率大军一路打到了突厥草原之上,可是因为后勤不够,只能班师回朝。”